江蘇與安徽這兩個鄰居,是一對彼此獨立而又糾纏不清的省份,以它們為主題的討論,是網絡上一個經久不衰的永恒話題。“南京是安徽省會”,更是一個網上流傳甚廣的詼諧梗。不過回顧歷史,這個梗還是有其歷史淵源的。江蘇、安徽在全國各省中,是兩個較為年輕的省份,設省之前的很長一個歷史時期內,兩者同處一個行政單元內,南京則是這個行政單元的政治中心,這也是它們之間剪不斷理還亂的根源所在。
攤開任何一張涉及江蘇、安徽的地形圖,我們可以發現,在自西向東橫穿兩省的長江、淮河分割下,這片近25萬平方公里的大地,自南往北被分成了江南、江淮、黃淮三個相互獨立的地理單元,并由此形成了三個不同的人文區域。受此影響,在相當長的歷史時期內,即便是在統一政權下,蘇皖大地也會被按自然區域,分屬到不同的一級行政單位下。
在《禹貢》九州中,江南、江淮同屬揚州,北部的黃淮地區西部屬于豫州,東部屬于徐州。
春秋戰國時期,主體部分先是分屬楚國、吳國(北部一小部分屬于魯國和宋國),而后分屬楚國、越國,最終歸并于楚國治下,成為楚國末期的統治中心。
秦代,江南地區分屬會稽郡、故鄣郡(由會稽郡分出),皖中地區屬于九江郡,蘇中、蘇北屬于東??ぃ畋狈謱偎拇ぃㄓ置羲ぃ┖突搓柨ぁ?/p>
兩漢時期。江南及皖中大部屬于十三刺史部中的揚州,蘇中、蘇北及小部分皖中、皖北屬于徐州,皖北主體部分屬于豫州。
唐代,江南部分先是屬于江南道,后分屬江南西道和江南東道;江淮地區為淮南道,黃淮地區屬于河南道。
北宋時期,江南地區分屬兩浙西路和江南東路,江淮地區和黃淮地區大部分屬淮南西路、淮南東路,黃淮地區一小部分屬于京東東、西兩路和京西北路。
南宋時期,依舊屬于宋朝的江南、江淮地區隸屬不變,黃淮地區分屬金朝的南京路和山東東路、山東西路。
元代,至元十三年(1276年)元軍攻占南宋都城臨安(今浙江杭州)后,元政府將南宋最核心的淮南東西路、兩浙東西路及江南東路五路合并,置江淮等旅行中書省,治于原淮南東路首府揚州,這一時期江南和江淮同處一個行省內。但江淮行省幅員太廣,又是元朝最重要的產糧區和財賦重地,故在至元二十二年(1285年),將江淮地區分割出去,五年后與原河南行省合并,設立河南江北行省,其余部分則改設為江浙行省。也就是說,元代蘇皖地區一直分屬兩個行省。
蘇皖地區融為同一行政單元始于明朝。
元至正十六年(1356),朱元璋將集慶路改為應天府,在此設立江南等處行中書省。其后隨著占領區的擴張,江南行省的管轄范圍也逐步擴大,最終形成一個“統府十四,直隸州四,屬州十七,縣九十有七。北至豐、沛,西至英山,南至婺源”,轄地包括今天的江蘇、安徽、上海二省一市全境,及河南、江西一角的大省。
洪武元年(1368年),明太祖朱元璋推翻元朝,在應天府稱帝,建立明王朝,江南行省被裁撤,作為京畿地區依應天府的地位稱南京(一度稱京師),成為明朝兩京十三省之一。又因所轄府州先是直屬中書省,后歸屬六部,故又稱南直隸。
需要說明的是,明朝的南、北直隸是一種特殊的存在,而非常人所認為行政區劃名。所謂直隸,就是直接隸屬于中央管轄的區域。是故,南直隸與設有布政使主管全省事務的普通省不同,它沒有官署,沒有相應的配套機構,也沒有行政長官,境內的州府都直接歸南京六部管轄,應天府雖然是京府,但其府尹無權管理其他府州。無官署、無機構、無長官,三無的南直隸自然就不是政區了,充其量只能算一個行政單元。
不管怎么說,蘇皖各地從這一刻起,已經成為在同一個鍋里搯飯吃的兄弟了,南京也成為它們領導的政治中心。
清順治二年(1645年)五月十五日,在清軍的攻勢下,應天府陷落,南明弘光政權覆滅,作為明朝兩京之一的南京落入清朝之手。十月二十九日,清廷“宣平定江南捷音”。
命清軍繼續南進攻打定都福州的南明隆武政權,及活躍于浙東地區的南明魯王政權的同時,在攝政王多爾袞的主持下,一場涉及原明朝南京政治地位,及建立何種規格的地方政權的御前會議,也在緊鑼密鼓的召開。
經過磋商,多爾袞聽取多方意見,當機立斷的下旨:“南京,著改為江南省。設官事宜,照各省例行。但向來久稱都會,地廣事繁,諸司職掌作何分任,聽總督、大學士洪承疇到時酌妥奏聞?!保ā肚鍖嶄洝ろ樦纬瘜嶄洝肪硎恕罚?br/>
即在承認南京“久稱都會”的特殊歷史地位的同時,在行政上降低南京的政治地位,改南直隸南京為普通的省份——江南省。南京沒了,應天府的名頭自然也保不住,被改為江寧府。隨即任命張士第為左布政使,申紀朝為右布政使,于重華為按察使,其余諸如參政、議政、副使、僉事、道臺等屬官也一并設立。
作為一級行政單位蘇皖大地,首次有了自己的行政區劃名——江南省,有了自己的省城——江寧府,有了自己的行省衙門一江南承宣布政使司和提刑按察使司。改變了明代兩京地區不設布政使、按察使及其屬官,相應事務由臨近諸省相應機構代管的局面。
無論是明朝的南京,還是清朝的江南省,皆為經濟繁榮、文化昌盛之地。明朝,南京以占全國區區7%的面積,聚集了全國約18%的人口,賦稅居全國之冠,半數以上官員皆出自江南貢院。清初,江南一省“田賦之供當天下十之三,漕糈當天下十之五,又益以江淮之鹽策、關河之征榷,是以一省當九州之半未已也”(《江南通志》);而每期科考,江南一省的上榜人數近半,以至于康熙曾感嘆“東南財富地,江左人文藪”。
正所謂“雞蛋不能放在一個籃子里”,人文鼎盛、稅賦重地,加上前朝南都的特殊政治地位,促使清政府對新生的江南省天然具有一種防備心理,優化行政結構,確保這一地區的穩定,成為清政府的首要考量。于是在設立江寧將軍統領江南駐防八旗的同時,一步步進行分治的探索,直至作出分省治理的決斷,成為清政府必然的選擇。江南分省,歷時百年,大致可分為四個階段。
順治十八年(1661年),對原先與其他省一樣,都駐守于省城江寧府,共同管理全省十四府、四直隸州、九十七縣政務的左、右布政使,實行分城、分地治事。地位更高的左藩繼續駐省城,管理安慶、徽州、寧國、池州、太平、廬州、鳳陽、淮安、揚州九府,徐、滁、和、廣德四州事務。右藩則由省城移駐蘇州,專管江寧、蘇州、松江、常州、鎮江五府事務。
江寧府也就是現在的南京,明明是左布政使的駐地,卻歸屬駐守蘇州的右布政使管轄,而且這種奇葩的行政管理模式,一施行就是上百年,這也是南京被稱為“徽京”的一大根源。
清承明制,雖然在各地設有巡撫,并且隨著時間的推移,撫臺衙門成為一省最高的行政機構,布政使淪為其屬官,但法理上承宣布政使司衙門才是省級政府,布政使才是一省最高行政長官。這從他們使用的印信中就可看出,巡撫的印信為“關防”,而布政使的印信為“印”,“關防”代表著臨時差遣,“印”才是牧守一方的正印官所用。
所以一地是否為省,不是看有沒有巡撫,而是看是否駐有布政使。譬如清初江南一省中曾有安徽、江寧、、鳳陽(鳳廬)四大巡撫,但藩司衙門只有一套,所以它是一個省,而非四個省。
操江
康熙元年(1662年)隨著南明永歷帝在昆明遇難,清政府基本完成對全國的統一,江南省自然也不需要四大巡撫來壓彈,裁省巡撫衙門成為新形勢下的需求。
康熙四年(1665年)十一月,根據兩江總督郎廷佐的奏疏,清政府裁撤鳳陽巡撫,并將其地歸并安徽、江寧兩巡撫管轄(操江巡撫已與安徽巡撫合并)。
“吏部議復江南江西總督郎廷佐疏言:鳳陽巡撫缺已經奉旨裁去,其所屬廬、鳳二府,滁州、和州,請分隸安徽巡撫管理;淮、揚二府及徐州,請分隸江寧巡撫管理。應如所請。從之。” (《清實錄·康熙朝實錄》卷十七)
順治十八年的左右藩司分割轄地,右藩的轄地與江寧巡撫的轄地重合,管理的是江南省最富庶的江左五府,其余諸地歸左藩管轄,這也算是一種制約。然而這種轄區大小相差太過懸殊,所帶來的政務、資源分配多寡不均等問題,必然會導致雙方矛盾日益突出。因此清政府趁著這個巡撫轄地的調整,對左右兩藩的轄地也進行了調整:“其布政、按察二司領地,各如巡撫之數?!?/strong>
這次藩司轄區的調整,于江南分省具有重大意義,它一改此前劃分行政區劃時,以長江、淮河的自然走向,橫向分區的做法,改以由南往北縱向中分三大地理單元的做法分區,奠定了日后江蘇、安徽省界的大致走向,兩省版圖基本成型。分區后左藩轄地俗稱上江,右藩轄地俗稱下江。
康熙六年(1667年)七月十二,清政府通過了一項全國性的行政機構改革方案:“吏部題:‘議政王、 貝勒、大臣、九卿、科道等會議裁官一疏,應將河南等十一省俱留布政使一員,停其左、右布政使之名。至江南、陜西、湖廣三省,俱有布政使各二員駐扎各處分理,亦應停其左、右布政使之名,照駐扎地名稱布政使。其各省守、巡道一百八員,推官一百四十二員, 俱照議一并裁去?!弥?‘允行?!?(《清實錄·康熙朝實錄》卷二三)
此舉是為裁省行政機構,省級層面上取消左、右布政使之名,河南等十一個左右藩司同駐省城的省份,去一留一稱布政使,江南、陜西、湖廣這三個轄境廣大,左右藩司分城駐守的特殊省份,則繼續保留兩個藩司建制,但不再以左右相稱,改以駐地名稱為前綴。
分管上江的原左布政使因駐江寧,稱江寧布政使,分管下江的原右布政使因駐蘇州,便稱蘇州布政使,又因對應的轄區,進而逐漸演變為安徽布政使和江蘇布政使。這樣,江南省內部形成了兩個各自管轄本轄區的、與其他省省級架構類似的行政機構。
康熙六年的改革,使江蘇和安徽成為了清政府轄下的兩個有實而無名的省份,為江南省最終與陜西、湖廣二省一樣一分為二,做好了行政架構上的準備。這也是主流觀點將康熙六年七月十二視為江南分省、蘇皖建省之日的依據所在。
然而,康熙六年之后,江蘇和安徽兩省依然不存在,因為他們是因特殊政形成的兩個歸屬于江南省名下的布政使轄地,且正式名稱為江寧布政使和蘇州布政使,而非安徽、江蘇。康熙、雍正年間兩次修撰的《江南通志》也可以證明這一點。
江南正式分省,到乾隆二十五年才得以實現。這一年乾隆為處置江南省,先后下了兩道圣旨。
先是以江蘇政務繁忙,一員布政使難以管顧過來為由,提出將安徽布政使司等衙門由江寧遷往轄區內的安慶,與安徽巡撫同城辦公,同時在江寧增設江寧布政使,分攤江蘇布政使的政務,令時任兩江總督尹繼善、江蘇巡撫陳宏謀、安徽巡撫高晉等就此商討上奏。
增設江寧布政使諭軍機大臣等:“江蘇錢谷殷繁,布政使一員專司總匯,文案委積,日給不遑。即在敏干之材,尚虞顧此失彼。歷年塵牘相因,不能依限厘剔,未必不由于此。因思現在安徽布政使隨督臣駐扎江寧,,所辦仍屬上江事件,文移往返不免需時,而親臨地方各員又非其專轄,于封疆體制尚未允協。若將安徽藩司仍回駐安慶,而于江蘇增設藩司一員即駐江寧,以江蘇之蘇、松、常、鎮等處,江寧及江北之淮、揚、徐、通、海等處所屬地方,酌量分隸管轄。職分,則事易集;一切政務自可從容就理。所有區分府屬及衙署、養廉、官吏、經費各項事宜,,應如何通融定制之處,著尹繼善、陳宏謀、高晉等會同悉心妥議。具奏到日,侯朕明降諭旨。”(《清實錄·乾隆朝實錄》卷六一五)
待到尹繼善等遵旨商討妥當,聯合上奏后,乾隆正式下旨實施蘇皖分?。?/p>
二十八日己亥,大學士傅(恒)、協辦大學士尚書劉(統勛)奉諭旨:“江蘇錢谷殷繁,安徽布政使遠駐江寧,所辦專系上江事件,莫若于江蘇添設藩司分職管理,方為有益。前曾降旨總督、撫等,令其酌議將安徽布政使仍回駐安慶,而于江蘇添設藩司一員駐扎江寧,分隸管轄,一切政務庶可從容就理。今據尹繼善等奏到,請將江、淮、揚、徐、海、通六府、州,分隸江寧藩司管理;蘇、松、常、鎮、太五府、州,分隸蘇州藩司管轄;其安徽布政使移駐安慶,專辦上江事務等語。著照所請。蘇州布政使事務,現由蘇崇阿管理;江寧布政使員缺,即著托庸調補;安徽布政使員缺,著許松佶調補。其應行添設衙署、養廉、官吏、經費各事宜,并著該督、撫等詳悉定議具奏?!保ā镀鹁幼浴非《迥臧嗽孪拢?br/>
這道上諭雖無“分省”的字眼,卻提到了安徽布政使移駐本轄區內的安慶,任命各自的行政長官——布政使,并各自進行“添設衙署、養廉、官吏、經費各事宜”,這無疑是在完成省政府建設工作。故,它宣告江蘇、安徽這對孿生兄弟正式分家,各自建省,時間為乾隆二十五年八月二十八日(1760年10月6日)。至于各自的政區,已經在康熙四年劃定。
蘇皖建省后,在整個清朝時期,省域是相當穩定的。民國及新中國時期,拋開短暫的分解成皖北、蘇北、皖南、蘇南等行署區時期不算,省域有過以下幾次較大的變革:
1927年,劃出上海、寶山各一部分,成立直轄于南京中央政府的上海特別市。
1949年,原屬安徽的婺源縣劃歸江西。
1955年,為治理洪澤湖,江蘇和安徽進行了一次省界調整。洪澤湖位于淮河下游,原本是一處河湖密布的魚米之鄉,然而自黃河奪淮,幾次決堤倒灌之后,此地被攪得面目全非,發育成我國第四大湖——洪澤湖。蘇皖分省后,洪澤湖成為皖蘇兩省的界湖。
新中國成立后中華大地百廢俱興,正需大力發展農業,治理洪澤湖迫在眉睫。為了實現統一調度,更好地治理洪澤湖,安徽省和江蘇省上報國務院后,開始交換土地,位于湖西本屬于安徽的盱眙和泗洪兩縣劃入江蘇,江蘇則把本屬于徐州的蕭縣和碭山劃給安徽。在這一次等價交換后,安徽與江蘇的省界變為現在這種格局。
1958年,為適應城市發展的需要,將江蘇所屬的上海地區浦東、嘉定、寶山、上海、崇明、松江、奉賢、南匯、青浦、川沙和金山等11個縣,全部劃歸上海市,形成現在的上海市域。
至此江蘇、安徽兩省的省域正式奠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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