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廣西賀州市發生了轟動全國的滅門慘案,此案被稱為“局長滅門案”,全國有超過三分之二的電視臺對此案進行了報道,而最后兇手的落網又讓所有人都大吃一驚,《今日說法》也在當年制作了關于此案的紀實節目。
本文主要根據官方媒體在《今日說法》和《社會與法》中的公開報道重新撰寫。
(字數:8,018字)
一、深夜滅門血案
2011年5月2日中午13點30分,廣西賀州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到一個報警電話,報警的是一個女人,她用當地的方言驚慌失措地對警察說:“一個家庭都出事了,好像是一家人都死完了……”
接警民警嚇了一跳,一家人都死完了,他從來沒有接到過這么可怕的報警電話。
警方迅速趕到賀州市鬧市區的一棟民宅內。這棟民宅一共有7樓,出事的一家人住在4樓。這套住宅有一個寬敞的客廳和三個臥室,主臥室內發現一男一女兩名死者,明顯是夫妻倆,分別睡在兩個臥室的兩個孩子也一起遇害了。
一家人的身份很快查清,男主人叫周子雄,是一位領導干部,賀街地稅分局局長,時年44歲。女主人叫凌小云,個體商人,時年46歲。兩個孩子中的女孩叫周雪,剛剛十六歲,是一名高中學生;男孩叫周重林,是一名初中生。
(周家一家四口,圖片來源《今日說法》)
全家人都毫無聲息地躺在血泊之中,賀州市公安局勘察過無數兇案現場的老刑警也從沒見過這么殘忍可怕的情景,這到底是什么人干的,連兩個孩子也不放過。
他們在第一時間上報了廣西公安廳。最得力的刑偵專家迅速趕赴賀州,和賀州警方一起,成立了專案組。
首先發現尸體的是周子雄的母親和他家的保姆,也是保姆報的警。
據保姆說,5月2日早上,死者在周子雄的哥哥家中舉辦婚禮。因為保姆和周子雄的母親住在周子雄家樓上(5樓),所以在前一天,他們就約好一起去參加婚禮。
2日早上,保姆和周母下到四樓,發現周子雄家房門緊閉,以為一家四口還沒有起床,于是就離開家先去吃喜酒。
她們以為周子雄一家會很快趕到,然而到了下午1點鐘左右,依然不見這一家人的蹤影,于是周母和保姆匆匆趕回家,周母用鑰匙打開緊鎖的門,才發現一家人都躺在了血泊之中。受到強烈刺激后,周母突發心臟病,當天就住進了醫院。
毫無爭議,周子雄的4樓住宅就是兇案的第一現場。當時周家的門鎖著,是周母用鑰匙打開的。而警方在現場也沒有發現攀爬和其他門窗被破壞的痕跡。
半夜三更,一家四口都在床上被害,不會有人去開門,除非周家晚上睡覺不關門,兇手得以潛入,但這種可能性非常小,更有可能的是兇手有周家的鑰匙。
(周家主臥室,圖片來源《今日說法》)
尸檢報告顯示,4名死者的死亡時間是5月2日凌晨1點至3點之間,都是在睡夢中被人突然殺害的,沒有絲毫反抗的跡象。兇手使用類似錘子的鈍器和利刃刀具作案,先用鈍器擊打受害人頭部,然后再補刀。
因為一個人同時使用兩種工具作案的可能性極低,警方據此分析兇手是兩人或以上。
專案組還發現,兇手的心理素質極好,在作案之后,不慌不忙,居然用抹布對案發現場進行了細致地清理擦拭。據警方估計,兇手作案過程大概是10至20分鐘,而清理現場的時間要更長。
根據現場的作案痕跡,警方還發現兇手對周家四口人的居住情況非常了解,很有可能是熟人作案。他們首先來到主臥,殺害了最有反抗能力的周子雄夫婦,然后從容地一一殺害兩個孩子。
現場沒有明顯被翻動的痕跡,床頭柜和床底儲物柜中的現金和首飾都完好,顯然兇手的目標就是殺人。
勘查完作案現場,專案組明確了三點:
- 兇手是周家的熟人,有周家的鑰匙。
- 是目標明確的仇殺;
- 兇手是兩人及以上的團伙作案;
由于兇手仔細清理過案發現場,警方并沒有得到諸如毛發、血跡等兇手的生物學遺留。目前,他們只能從兇手有鑰匙這一點入手,首先排查所有有可能接觸到周家鑰匙的熟人。
二、鑰匙、足印和妹夫
周子雄夫妻收入不菲,他倆居住的這棟民宅,鬧市臨街,一共有7層樓,都是夫妻倆所有。
(周家的七層樓,圖片來源《今日說法》)
格局如下:
1樓出租給了商鋪;
2樓空置;
3樓空置;
4樓由周子雄一家四口居??;
5樓由周子雄母親和保姆居??;
6樓空置;
7樓空置。
要想進入周子雄家中,兇手必須同時有整棟樓的大門鑰匙和4樓住宅的鑰匙。
(周家七層樓的大門,圖片來源《今日說法》)
周子雄的母親說,家中的鑰匙是成套的,一套鑰匙包含了整棟門的大門鑰匙和除了一樓之外的所有樓層的住宅鑰匙(2-7層)。
(周家四樓住所的門,圖片來源《今日說法》)
周家鑰匙一共有5套,周子雄和凌小云各有一套,周子雄的母親有一套,兩個孩子共用一套,還有一套放在家中備用。保姆沒有鑰匙。
而周家的這5套鑰匙依舊在家中,因此兇手如果有鑰匙,那一定是他偷偷配制的。警方隨后排查了賀州市的每一個配鑰匙的點,沒有發現有人配過周子雄家的這套鑰匙。
警方從周子雄和凌小云的親戚入手排查,因為親戚是最有可能接觸到鑰匙的人。
周子雄家人口簡單,周子雄只有隨他同住的母親和一個哥哥。5月1日至5月2日,周子雄的哥哥一直在籌備自己女兒的婚禮,沒有作案時間。周子雄的母親沒有動機,也不具備作案能力。周家親戚排除完畢。
凌小云有一位母親在世,娘家一共兄妹5人,凌小云在家排行第三。她的大姐早年去世,除了凌小云,家中的大哥凌剛、弟弟和最小的妹妹凌小娟都和母親住在一棟房屋里。
據凌小云的弟弟說,他們一家人的關系都很好,妹妹凌小娟和凌小云尤其要好,在凌小云剛開始做生意時,凌小娟還將自己所有的積蓄20萬元拿出來,借給了姐姐做本錢。
(凌小娟和凌小云的合影,圖片來源《今日說法》)
除了兄妹,凌小云還有好幾個外甥和外甥女。
兇手會在凌小云的親戚中嗎?這些人里,誰有機會接觸到凌小云家中的鑰匙呢?
警方開始逐個排查。排查過程中,專案組發現凌小云這么多的娘家親戚中,唯一和她有矛盾和糾紛的就是她的妹夫,凌小娟的丈夫李凌。
(李凌,圖片來源《今日說法》)
凌小娟據說和姐姐凌小云關系很好,但妹夫李凌就不一樣了。
李凌為凌小云工作,是她的一個工地主管。按照妹妹凌小娟的話來說,李凌就是姐姐的一條看門狗,任何事情都需要做,又苦又累,沒有休息日,還得不到應有的待遇。
李凌之前在客運公司工作,辭職后在凌小云的工地上干活,本來說好2000元一個月的工資,包吃包住。但凌小云變卦,只給他1500的月工資,并且只包吃不包住,還經常拖欠工資。而就在案發前一天晚上,凌小娟還給姐姐打電話,替李凌討要工資。
專案組在調查李凌之時,案發現場有了新的發現。
凌小云一家在4樓遇害,而警方在無人居住的6樓發現了一個穿著襪子的足印。這個足印長度為25厘米,警方推算,這是一個身高1.6米至1.7米的男性留下的足印。
(6樓的足印,圖片來源《今日說法》)
而李凌的身高是1.72米,并沒有差很多,并且李凌具備作案動機,也有可能接觸到凌小云家中的鑰匙,具有作案條件。專案組感到一絲興奮,李凌很可能就是兇手。
隨后,專家迅速將李凌的足印和案發現場的那枚男子足印進行比對,令專案組泄氣的是,兩者并不匹配,他們暫時擱置了對李凌的調查。但因為是團伙作案,所以李凌也沒有完全被排除。
對親戚們的調查沒有任何進展,警方開始轉變思路,對周子雄和凌小云的社會關系進行了走訪
三、 情殺?
因為周子雄地稅分局局長的特殊身份,此案被媒體披露后,社會上網絡上一時間議論紛紛。很多人猜測會不會是周子雄的工作原因,得罪了某些人,從而導致滅門慘案。
但是周子雄的同事對警方表示,周子雄在單位人緣很好,在工作上也是恪守本分,循規蹈矩。很快,警方也排除了周子雄因為工作糾紛而導致的仇殺。
這時候,凌小云的妹妹凌小娟提供給警方一個信息。
凌小娟說這可能是姐姐外遇招致的情殺。凌小娟告訴警方,姐姐凌小云之前有過一段婚姻,是因為和周子雄產生了感情才結束了第一段婚姻。但姐姐和周子雄結婚后,感情很快惡化,分別都有外遇。
凌小娟還曾經對前去采訪的記者說:“……5月1日那天晚上,我姐還去參加了同學聚會,聽說她后來跟一個男同學一起走的,我就納悶了,警察應該搞清楚,這個男同學到底有沒有親眼看著她安全走進家門??!”
周子雄家的保姆也證實了凌小娟的話,她也說周子雄和凌小云的關系非常不好。她說,凌小云經常出去吃飯、聚會,往往會玩到夜里一兩點鐘才回家,而周子雄就會好幾天不理睬她。凌小云還曾經很不忿地和保姆說:“他玩就可以,我玩就不可以?!?/p>
這條線索給警方提供了一個新情況,因為情人和親戚一樣,都有可能有周家的鑰匙。
警方迅速圍繞這個方向展開調查,凌小云和周子雄果真都是有不止一個的婚外情人,但基本都屬于逢場作戲的露水情緣,沒有什么很深的感情,更談不上深仇大恨,更重要的是他們都不具備作案時間。
情殺也被排除了。
沒有工作糾紛,也沒有感情糾葛,會是經濟因素嗎?周子雄的工作經濟方面,警方之前已經做了排查,沒有問題,那么凌小云呢?
凌小云是一個個體商人,從事水泥生意和承包建筑工程。警方找到了凌小云留下的賬本,發現她是一個做事極其有條理、一絲不茍的人。無論是她自己的公司還是家里的賬目都記得非常仔細,即使是買一袋奶、一斤芝麻,都會記在賬本上。
專案組很容易就找出了和周子雄夫婦有經濟矛盾和借貸關系的社會人士,大約有10多個人。經過逐一排查,這些人也都不具備作案的條件。
5月5日,距離案發已經4天,警方的調查陷入了僵局。全國范圍內的很多電視臺都對此案進行了報道,專案組的破案壓力巨大,可就是找不到絲毫線索。
賀州警方懸賞5萬元征集破案線索,并沒有太多的消息。
5月8日,案發第七天,賀州警方將懸賞金額提高到20萬元。市民電話如潮水般涌入警方熱線,可惜還是沒有任何有價值的線索。
四、 女式拖鞋
案發第八天,頂著壓力,反復研究案發現場的刑偵人員又發現了一個新的線索。
最初勘察現場時,警方就已經確定兇手作案之后用抹布清理過現場,而廣西公安廳來的痕跡專家在進一步仔細勘察之后,發現抹布擦痕旁邊,隱約顯示出半個鞋印,而這個鞋印應該屬于一個女性。
(半個鞋印,圖片來源《今日說法》)
警官根據這個鞋印,迅速在賀州全城尋找符合的鞋,很快他們找到了一類女式拖鞋。經周家保姆確認,這種鞋和她留在4樓門口的37碼拖鞋一模一樣,但案發之后就不見了。
(圖片來源《今日說法》)
警方推斷,這雙鞋已經被兇手帶走了,而穿著這雙拖鞋的應該是一個身高165以下的女性。這一證據極大地縮小了警方的排查范圍,他們開始重點調查周子雄夫婦的女性朋友和親戚。
至此,警方已確定了犯罪嫌疑人至少有兩名,一名是身高在1.6米至1.7米的男性,一名是身高1.65米以下的女性。兩人和周子雄極為熟悉,能夠接觸到鑰匙,并且和周家有極大的矛盾。
五、 究竟是誰?
案發第10天,一直在排查鑰匙的刑偵人員又獲得了重要信息。受害人凌小云的母親在案發后因刺激過大、傷心過度而臥床不起,直到一周之后才有能力接受警方的訊問。
她告訴警方,案發的四五個月前,她曾經在凌小云家中的五樓住過一段時間,感覺不習慣,后來又搬回來與小女兒凌小娟同住。
她住在凌小云家中時也有她家的一整套鑰匙(資料里沒有明確說是哪一套,懷疑是備用的那套),而她搬回家中之后,委托小女兒凌小娟將這套鑰匙還給了周家。
凌小娟身高1.61,穿37碼鞋,和現場的那名女嫌疑人留下的痕跡吻合。但是她是凌小云的親妹妹,而且親朋好友都說她和姐姐凌小云的關系最好。
凌小云死后,專案組和凌小娟已經接觸過4回,凌小娟很健談,無話不說,給人的感覺是個直腸子,所以在得知新的信息和證據之前,專案組從沒有人懷疑過她。
據她的丈夫李凌說,凌小娟得知姐姐一家的噩耗后也是非常地傷心,吃不下飯,不會上網的她還每天晚上都讓李凌幫她打開網頁,看看案件的進展和網友的評論。
會是她嗎?如果是她,那么她的丈夫李凌有沒有參與呢?
接著,專案組調取了凌小娟的電話記錄,很快發現在案發的前后幾日,凌小娟和一個號碼進行過頻繁的通話,甚至在案發當天的8點多鐘和凌晨的2點、3點、4點、5點,都有過通話。對方號碼屬于一個叫劉勝明的人,他是誰呢?
警方很快查清楚,凌小云和凌小娟有一個幾年前過世的大姐,大姐身后留下兩個孩子,也就是凌小云和凌小娟的外甥女蘇潔和外甥蘇可章。這個劉勝明就是蘇潔的男朋友。
凌小娟為何會和外甥女的男朋友有如此頻繁的聯系呢,尤其是在案發當晚的后半夜?
劉勝明的體態特征和身高體重都與案發現場6樓發現的那枚足印反映的形態特征非常吻合。更讓人可疑的是,案發當夜凌晨,天還沒亮,他和女朋友蘇潔就離開了賀州,輾轉湖南、浙江,最后落腳在廣東東莞市的一個小鎮上。
(劉勝明,圖片來源《今日說法》)
六、抓捕
5月14日,案發后的第十三天,賀州警方到達東莞,找到了凌小云和凌小娟的外甥女蘇潔以及她的男朋友劉勝明。蘇潔很快就向警方透露,這件事都是她的小姨凌小娟主謀,動手的還有劉勝明。
東莞方面傳來消息后,在賀州的專案組立馬逮捕了凌小娟。凌小娟和劉勝明在審訊中供認不諱,承認是他們殺害了周子雄夫婦一家四口,還交代了,蘇潔的哥哥蘇可章也參與了作案。而凌小娟的丈夫李凌完全不知情,根本不知道妻子的所作所為。
早在案發的一年之前,凌小娟就已經開始計劃殺人的事兒了,還一再要求蘇潔配合她,由蘇潔幫助她配好了凌小云家的鑰匙,最后還讓蘇潔的男朋友劉勝明、蘇潔的哥哥蘇可章一同參與作案。
5月2日凌晨,凌小娟帶上周家的鑰匙和之前準備好的三把錘子、一把刀,叫上了外甥蘇可章和劉勝明,凌晨1點,凌小娟用鑰匙打開了樓門,進入了姐姐凌小云的家,上到4樓后,蘇可章和劉勝明殺害了姐姐一家4口。
計劃中,凌小娟還要到5樓把周子雄的母親也殺掉,因為她知道,如果殺掉了周子雄的母親,那么凌小云家的大部分財產都會由自己的母親繼承。但是那天晚上,可能是周母反鎖了門,他們怎么也打不開5樓的門,周母和保姆逃過一劫。
接著,劉勝明保險起見,前往6樓看看是否還有其他人,結果就在6樓的空房子里留下了那個穿襪子的足印。
臨走之前,凌小娟用抹布擦拭了4樓的作案現場,當時她穿著保姆的拖鞋留下了半個鞋印,此后他們4人帶著兇器和拖鞋逃離了現場,隨后把作案的兇器丟到了賀州一個大橋下的河里。
經過三個小時的努力,警方在河里打撈出了作案工具,隨后還找到了嫌疑人劉勝明丟棄的周家鑰匙。
至此,此案的作案過程和證據基本確定。但是為什么凌小娟要伙同其他親人殺害親姐姐一家四口,就連兩個無辜的孩子也不放過?她對姐姐到底有著多大的恨意,才能夠如此的殘忍?
七、 凌家姐妹
凌小云(1965年生)和凌小娟(1975年生)相差十歲,出生和成長在賀州水巖壩錫礦礦區,她們的父親在礦區做電工,母親干些零活,照應家中的5個孩子,日子并不寬裕。
凌家大姐凌小萍自幼殘疾,雙腿無法站立,后來找了一個上門女婿,是個老實巴交的農民。兩人有4個孩子,大兒子就是這次抓獲的嫌疑犯蘇可章。老家水巖壩上的人說起這個小伙子,突出的印象就是“從小游蕩在街上,總是被別人欺負的那個”,還曾經因為偷盜被勞教過。
1981年,高中只讀了一年的凌小云參加招工去了南寧修路,從此開始了她的打拼。后來,初中畢業的凌小娟也投奔二姐去了南寧,在一家糖廠做工。
之后凌小娟從南寧回到賀州,和交管所的一名交警結婚。而凌小云也在南寧結束第一段婚姻,回到賀州,嫁給在地稅局上班的周子雄。
凌小娟和這名交警結婚期間,應該是她人生的高光時刻。提起這段日子,凌小娟的口氣中充滿了驕傲:“我愛人是交警,是車管所管公章的那個人,誰都要找他蓋章。她(指姐姐凌小云)覺得妹妹嫁了一個這樣的人,連我姐夫都讓他三分,我姐夫還向他借錢,我在家里面像女皇似的被捧著。”
(圖片來源《今日說法》)
凌小娟在這段優越的日子里也盡自己的所能去幫助娘家人,2000年姐姐凌小云投資水泥生意沒有資金,妹妹凌小娟拿出了自己所有的錢(20萬)借給了姐姐。
但凌小娟在家族內部女皇般的生活沒能夠長久,因為種種原因,她結束了第一段婚姻,然后嫁給了能力平平的李凌?;楹蟮牧栊【隂]有工作,丈夫在姐姐手下打工,收入微薄,還經常被拖欠工資,還要撫養兩個不到4歲的女兒,生活異常窘困。
而姐姐凌小云那邊的生意越做越大,蓋了新樓,買了新車。
凌小娟認為姐姐是靠她的錢發的家,在她如此困難之際,竟然沒有給她分紅,本金20萬也不歸還。更讓她心里不平衡的是,姐姐的經濟條件那么好,卻不像自己以前那樣幫助兄弟姐妹,即使對母親也不夠大方。
所以親戚們認為,凌小娟和姐姐凌小云之間真正的矛盾是在經濟方面,金錢引發的怨恨日積月累使得凌小娟痛下殺手。
蘇潔和蘇可章的母親,也就是凌小云和凌小娟的大姐,因為沒有足夠的醫藥費沒能得到很好的治療,最終離世。而當時凌小云已經有了很好的經濟條件,卻沒有施以援手,蘇潔和蘇可章心存不滿,所以凌小娟也很容易說服他們參與謀殺。她還許諾劉勝明,殺一個人給10萬塊。
但妹妹凌小娟在警察和記者面前一直強調,她并不在乎錢,而是姐姐太在意錢,傷害了她們姐妹的感情。2011年5月1日晚上,凌小娟打算給孩子訂牛奶,但手里沒錢,就給姐姐凌小云打電話,要自己丈夫的工資,不料卻遭到了拒絕。
姐姐在電話里的語氣刺痛了凌小娟,她覺得自己被姐姐當成了一個乞丐一樣,姐姐還說“我的孩子都不喝牛奶,你的孩子喝什么牛奶”。凌小娟說自己被激怒了,她決定當天晚上就下手……
八、審判
2011年10月25日,賀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被告人凌小娟、蘇可章、劉勝明和劉榮波(劉勝明的朋友,幫助他在案發后逃離賀州)四名被告人出庭受審。
奇怪的是,蘇潔不在審判之列。警方透露的消息是,蘇潔先前知道凌小娟的計劃,心有不忍,還偷偷藏過幾回周家的鑰匙,不讓凌小娟發現,但她也始終沒有公開制止。筆者沒有看到更多的資料顯示她為什么會免于起訴,可能她只是知道大概的計劃,真正動手的那天她完全不知情。
法庭上,凌小娟當場翻供,說一切都是沒有出現在殺人現場的外甥女蘇潔主謀,自己只是被迫參與。在眾多證據面前,法官沒有相信凌小娟的狡辯。
11月9日,賀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盜竊罪判處被告人凌小娟、蘇可章、劉勝明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劉榮波犯窩藏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宣判后凌小娟、蘇可章、劉勝明3人不服,均以一審量刑過重為由提出上訴。凌小娟更是辯稱其沒有糾集、指使、親自動手殺人,屬一時糊涂、精神激動參與犯罪活動。其辯護人亦向二審法院申請對凌小娟作司法精神病鑒定。
經查,凌小娟本人及其家族均無任何精神病史,其案前、案中、案后均無任何喪失辨認或控制自己行為的表現。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二審依法駁回其司法精神病鑒定申請。認定凌小娟等3上訴人殺人動機卑劣,作案手段特別殘忍,所犯罪行極其嚴重,主觀惡性極大。且無任何法定減輕或從輕處罰的情節,無酌情從輕處罰的情節,依法裁定維持一審判決。
案犯伏法了,但這樣家庭內部的謀殺慘案卻總是讓人難以平靜。筆者認為,金錢一定是本案案發的一個觸發動機,但是凌小娟殘忍作案的背后更多的可能是源于對姐姐的嫉妒。
凌小娟實際上一直無法接受第一段婚姻結束之后的生活落差,在接受采訪時還津津樂道地強調自己之前在家族中的“女皇地位”。隨著姐姐的事業越來越成功,成為整個家族的主心骨,而自己沒有工作,就連丈夫也屈居姐姐之下,看她的臉色過日子。
漸漸地,凌小娟的心理開始扭曲,將姐姐視作自己失敗人生的替罪羊,將所有的不如意和怨恨都發泄到了她的身上,對她進行徹底的毀滅,連她的孩子也沒有放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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