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記者從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法院獲悉,近期該法院對一起手辦涉黃案作出判決,以制作、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判處12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四年九個月至一年不等的刑罰。根據公安機關的鑒定,涉案手辦均存在露骨刻畫性器官、展示性行為的情形。
2023年,寶山區一名群眾網購手辦準備收藏,到貨后卻發現是淫穢手辦,于是向相關部門進行舉報。2023年12月7日,上海市公安局寶山分局民警在許某的兩處倉庫內,查扣37款3萬余件手辦。另查明,網店自2022年起共銷售上述手辦2萬余件,銷售金額200余萬元。
同日,警方在孟某租用的倉庫中查獲妖蘭手辦1176件、狂三手辦2600件。另查明,孟某等人制作妖蘭手辦9000余件,累計對外銷售5000余件。
據介紹,該案有兩個犯罪團伙,其中11名被告人屬于許某團伙,他們負責生產制作淫穢手辦,同時開設網店對外銷售;另一名被告人孟某結伙另案處理的設計師等人,負責設計妖蘭、狂三等形象。
經公安機關依法鑒定,在上述查獲的手辦中,有的直接裸露刻畫出性器官,其余則在替換身體部件后展現出性器官,并伴有明顯挑逗性的不雅姿態,故均應認定為淫穢物品。
去年,寶山區人民檢察院以犯制作、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向寶山法院提起公訴。公訴人當庭宣讀證人證言,出示電商平臺交易記錄截圖、聊天記錄、電子數據光盤及合同協議等各類證據,指控12名被告人的行為已構成制作、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許某團伙的11名被告人均無異議,孟某則辯稱,涉案的一款手辦并非淫穢物品。妖蘭手辦是一個取自動漫游戲的女性形象,由設計師自行設計,簡化了性器官的刻畫,不能僅以公安機關出具的《淫穢物品審查鑒定書》作為定案依據。手辦同時取得某市版權局《作品登記證書》,屬于藝術作品,且購買者有不少好評留言,不屬于淫穢物品。
涉案手辦中,打開第一盒,各類手辦放大了人體性器官,第二盒裝著的是一款需要自行拼接的妖蘭手辦。隨著拼接逐步完成,手辦形象逐漸清晰。這是一個跪著的少女,身著透明輕紗,背后一對翅膀,上身和下體都穿著可脫卸式內衣褲,胸部和關節部位做了色素沉淀,整體姿勢具有挑逗性。
根據公安機關的鑒定,涉案手辦均存在露骨刻畫性器官、展示性行為的情形,應當依法認定為淫穢物品,這是區別于其他可脫卸的正常手辦以及玩具的關鍵之處。
此外,兩名未成年人的證言也引起了法庭的高度重視。證人蔡某某、陳某收到妖蘭手辦時都還未滿十八周歲,亦認為有色情內容而羞于展示。
寶山區人民法院判決認為,公安機關依照法定職責、遵守法定程序組織涉案手辦的鑒定,認定包括以妖蘭、狂三在內的游戲角色為原型設計的一批手辦為淫穢物品;未成年證人蔡某某、陳某購買妖蘭手辦后亦認為有色情內容而羞于展示,故其誨淫性不言而喻;且妖蘭等手辦并非作為藝術品展示交流,而是作為商品通過網絡銷售平臺對社會公眾公開發售,其由游戲角色衍生而來,對青少年的迷惑性更強、危害性更大,應當認定涉案手辦為淫穢物品。
采寫:南都記者 楊婷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