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時有一個叫姓金的賣油郎,因為家貧年齡老大不小了,一直未娶,家里只有一位70多歲的老母,兩人相依為命。
一日,賣油郎金生像往常一樣去集市上賣油。走到半路他突然感到內急,就去旁邊的茅廁解手。剛走進茅廁里面,金先生突然發現地上掉了一個包裹,打開一看,里面裝了整整一包銀子。 金生又是激動又是緊張,見茅廁里沒有旁人,連忙撿起包裹,挑起油桶轉身往回家的方向走。
回到家,金生把包裹遞到他娘眼前,興奮地說:“娘,我今天發財了,撿了這么多銀子。”金生娘看了一眼包裹反而嚇了一跳,慌忙問道:“你這莫不是在哪偷的銀兩?”
金生略帶委屈地說道:“娘,你說我是會偷東西的人嗎?如果我是個慣偷,街坊鄰居恐怕早都知道了。這銀兩是我在路邊上茅廁的時候發現的,也不知道什么人丟在茅廁旁邊,剛好被我看到了就撿了回來。咱們做小本生意的人,哪里能容易發得了財,正好這些銀子夠我把這賒油的本錢還了。”
金生娘聽金生說完,立馬拉下了臉訓道:“兒呀,富貴皆有命。你要是有那個發財命,就不該生在這賣油翁的家里。這銀子雖然不是你偷的,但也不是你辛苦賺來的。俗話說,無功不受祿,貪圖不義之財,是會遭殃的。這銀子也不曉得是本地人還是外地人丟的,也不知道是自家的還是借來的,要是一時找不到,沒準人家性命有危險也未可知。我聽人說,撿東西還給失主可以積德,你現在去撿包裹的地方,看看有沒有失主來尋,若人家尋來了你就還給人家,也是給你自己積德啊!”
金生本就是個孝順的人,被她娘這么一訓,連忙應道:“娘說的是,我現在就去找尋失主。”說罷,金生連忙趕到他撿錢包的那個茅廁外。
還沒走到茅廁,金生就見茅廁外鬧哄哄站了一群人。金生上前一瞧,只見人群中站著一個漢子,正在哭天喊地地嚎叫著。
金生忙向眾人打聽,原來這個漢子是外地人,來本地辦事,兩個時辰前上了個茅廁,不小心把裝銀子的包裹丟了,現如今不見了包裹,正急著要把那茅廁挖了。 金生一聽,心想莫非眼前這個漢子就是丟失包裹的人。
于是,金生向那漢子問道:“兄弟,丟了多少銀兩啊?”那漢子以為是個看熱鬧的詢問,頭也不抬應胡亂應道:“有個四五十兩。”
金生是個實在人,想也不想就問道:“是不是塊白布包裹著。”
那漢子猛然抬起頭,一把扯過金生問道:“是不是你撿去了?只要還我,我給你賞錢。”
這時人群中有人起哄道:“別說賞錢,就是平分也是應該的。”
金生回答道:“是我撿的,現包裹放我家里的,你跟我去拿就是。”
眾人聽聞又起哄道:“別個撿了錢生怕別人不知道,這人好生奇怪,還主動尋主兒還他,瞧瞧去。”于是,一些看熱鬧的人就跟著失主一同前往金先生家。
到了金生家,金生雙手把包裹奉給了失主。失主打開包裹,心知銀兩一分未少,但他怕金生問他要賞錢,又擔心眾人要他分一半,反使詐心,賴上了老金,便叫喧道:“我才說這銀子有四五十兩,可如今卻少了一半,定是你匿了去,幾時還我?”
金生委屈地說道:“我方才撿了這包裹回來,還沒仔細看,就被老娘叫出門尋失主還他,何曾動你分毫?”
那失主卻一口咬定金生吞了他的銀兩。兩人爭執不下,金生委屈忿恨,拿頭撞向失主,不料失主力大,抓起金生頭發一把摔倒在地,又捻著拳頭要打金生。金生的娘見自己兒子做了好事反被打,奔門出去叫冤。
恰好縣太爺尹相公在這街上經過,聽見喧嚷,便歇了轎,教人把爭執之人拿來審問。眾人中有怕事的四散走開去了,也有幾個大膽的,站在傍邊看縣太爺怎生斷這公事。
金生母子倆和那失主隨做公的一同到了尹太爺面前,當街跪下,各訴其情。失主先說道:“他拾了小人的銀兩,藏了一半不還。金生說道:“小人撿了他的銀兩,聽母親的言語好意還他,他反誣賴小人。” 尹太爺聽兩人說完問眾人:“誰能作證?”圍觀眾人皆上前稟道:“那漢子失了銀子,正在茅廁處尋找,卻是那姓金的自走來承認了,引他回去還他。這是小人們親眼所見的,只是銀兩數目多少,小人卻不知。”
尹縣點點頭對金生和那漢子說:“你倆無須爭嚷,我自有辦法。”隨教人把兩人帶上堂去。
尹縣升堂,兩人跪在堂下聽候尹縣判決。
尹縣先命人把金生拾到的包裹打開,清點銀兩共30兩。
隨后尹縣問失主:“你丟失的銀子是多少?”
失主道:“五十兩。”
尹縣令又問道:“你看見他拾的,還是他自家承認的?
失主道:“是他親口承認的。”
尹縣道:“他若要賴你的銀子,何不全包都拿了?卻只藏一半,又自家招認出來?他不招認,你如何曉得?可見他沒有賴銀之情了。你失去的銀子是五十兩,他拾的是三十兩,這銀子不是你的,必然是另一個人失落的。”
失主這時早已面紅耳赤,他著急地說道:“大人,這銀子實是小人的,小人、小人情愿只領這三十兩去罷。”
尹縣道:“銀兩數目不同,如何冒認得去?這銀兩合斷與金生領去,奉養母親。你的五十兩,自去抓尋。”
金生洗了冤屈得了銀子,千恩萬謝地扶著老娘去了。那失主啞巴吃黃連,如何敢爭,只能自認理虧,含羞噙淚而去。而圍觀眾人則無不稱快。
這個案子看似簡單,但是卻也不好處理,因為對于銀兩的具體數目沒有第三方證人在場。縣令的妙處在于突破了一般人的想法,不糾結于銀兩的具體數目,而從人性的角度思考處事方法。
故事中的金生若有意藏匿銀子,斷不會主動尋找失主。若藏一半銀子后再歸還失主,那不是自投羅網嘛?只要心智正常的人肯定不會做出這么愚蠢的事情,因此可以斷定失主在撒謊。縣令的審判結果之所以讓人感到大快人心,一方面是給了失主一個教訓,更重要的是保護了做好事的那個人,相信金生以后會一如既往做好事,社會的美德可以繼續傳承。
這個故事還告訴我們:有時候,當你理不清一件事時,換個角度想問題,說不定會有意想不到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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