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靖邊縣公安局歷經半個月的艱辛偵查、晝夜鏖戰,成功破獲“6.21”電信詐騙案件,打掉一“跑分”詐騙團伙。
今年6月下旬,靖邊縣公安局接上級指示,積極開展偵查工作,成立了“6.21”電信詐騙專案組,從多方面多角度偵辦,奔赴各地開展工作。經偵查,犯罪嫌疑人白某組織胡某、劉某、鐘某等人,使用本人名下銀行卡接收境外匯入的詐騙資金,再通過手機內支付寶、京東金融等軟件,將詐騙資金轉到詐騙分子指定的銀行卡內,完成整個“跑分”過程。根據資金量,“跑分”人員獲取一定比例的傭金。
據了解,該團伙的組織者赫某,此前在靖邊因盜竊手機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據赫某交代,自己受境外人員指揮,招募人員實施“跑分”詐騙的違法犯罪活動。目前,該案件的五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我縣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辦理當中。
靖邊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反詐中心吳斌靈說:“6月21日,我們接到上級的推送線索,我們靖邊本地一個胡某的嫌疑人有出賣銀行卡的違法犯罪行為。我們將胡某依法傳喚到靖邊縣公安局,經過胡某交代,他的上線是靖邊籍男子白某,我們在靖邊縣長城路一個電競網吧內將白某抓獲。白某交代,他的上線是延安籍的叫‘靖哥’男子的,我們根據手機號發現了‘靖哥’的活動軌跡,然后與‘靖哥’取得聯系。靖哥給我們說是他早上要到高速路南出口,我們在高速南出口設伏,最后把外號兒為‘靖哥’的男子赫某抓獲。經過詢問,赫某如實交代了他和境外人員勾結,實施違法犯罪的過程。”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最終,在各方力量的支持下,靖邊公安局專案組全面摸清了“跑分”團伙的底細,成功抓獲“跑分”團伙組織人員,徹底搗毀該窩點。
民警吳斌靈提醒您:“出租、出賣銀行卡,“跑分”、“洗錢”是違法犯罪行為,可能構成詐騙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廣大居民,尤其是年輕人,切勿將銀行卡出租、出借、出售,更不能為犯罪分子轉移違法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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