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說法:西安千億城改項目致閩商林學旺51萬平房產被侵占案何時了
特約記者 鄭義
閩商林學旺很郁悶,2006年起在西安投資開發的其中51萬平方城改項目房產被他人侵占,舉報千億涉黑案件五年沒結果……
投資開發3個村城改項目成西安城改投資開發第一吃蟹人
林學旺在2006年3月從家鄉福建到西安,參與了西安市雁塔區3個村城中村改造項目。
西安市西三爻改造建設發展有限公司為個人所有
依據《西安市城中村改造建設管理暫行辦法》、西安市人民政府令第九號、西安市人民政府市政發【2003】43號、西安市雁塔區發展計劃委員會計發[2005]5號《關于西安市西三爻村改造建設工作方案的批復》文件精神,西安市西三爻改造建設發展有限公司對西三爻村實施舊村改造建設。倒簽于2005年9月13日,西三爻村改造公司和林學旺控制的陜西融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簽訂《城中村合作開發合同》,雙方約定甲方西三爻公司提供項目位置(約2.8萬㎡)建設用地并辦理土地審批手續直到施工許可證(除招投標保險費和招標費用以外)其費用由甲方負擔。乙方融華公司負責合作項目的資金。分配方案為以建筑面積進行分配,甲方分1/3,乙方分的2/3。合同約定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執行或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否則承擔給對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同日雙方簽訂補充協議,約定國有土地證由甲方辦理。
2007年5月15日,西三爻村改造公司和融華公司簽訂《聯建合同》,約定甲方西三爻公司提供土地,乙方融華公司出資,乙方每畝開發用地向甲方返還固定利潤200萬元。甲方西三爻公司承擔辦理國家土地開發的一切手續和規劃定點費用,提供建設用地并辦理土地審批手續(除招投標保險費和招標費用以外),其費用由甲方承擔,承擔安置房屋面積的城市配套費用。乙方負責出資建設并承擔設計到最終建設全部費用,承擔地面與產權單位的一切補償。雙方還約定:以上條款任何一方不能執行,給對方造成損失承擔200萬元違約金并承擔給對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2010年3月24日,拿下西安市北寨子村城中村開發項目的陜西中孜國際置業有限公司和融華公司簽訂《合作協議》,約定雙方成立融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定為北寨子項目的開發、建設、銷售等全過程的經營主體單位,過渡階段(北寨子村項目拆遷前)以甲方名義經營。約定乙方融華公司林某投入5千萬元占股55%,甲方公司楊某鋼占股34%、邊某朝占股11%。同時約定協議違約金為違約方賠償另一方已投入資金的雙倍,并賠償給對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同日簽訂了補充協議顯示林學旺已轉款500萬元。
2011年11月20日,拿到西安市東姜村城中村改造項目的陜西時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和林學旺控制的陜西建惠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簽訂《城中村合作開發合同》,約定對于甲方三通一平約20畝土地(商品住宅樓建筑面積約10萬㎡)及該地塊經市規劃局批準的控制性詳規的“時豐.姜溪花都”后期資金全部由乙方建惠公司出資,自主開發且獨立核算。甲方負責辦理立項、計劃年審、定點、規劃用地許可證,國有土地證、建審、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及預售許可證、房產證等所有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建惠公司承擔繳納該地塊土地出讓金,除甲方3000萬元所含費用外,其余該地塊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全部收入歸乙方所有,協議簽訂后甲方三個月向乙方交付三通一平約20畝10萬平方左右的建設用地。合同約定違約除向對方支付50萬元違約金外,另按完成量價款的5%為日罰金。合同除甲乙方蓋章外,還加蓋有東姜村城中村改造建設發展有限公司確認蓋章。
合同看似美好,然而三個村的合同均約定在甲方的名義下銷售,埋下了禍根,使林學旺傷痕累累,欲哭無淚。
三個村都沒有按合同約定辦理土地手續,致使千畝土地成為違章建筑,淪為小產權房。而林學旺更是被強行索要干股及千萬錢財,51萬平方房產被占……
西三爻村何某成:強行索要財物,強占8萬平方房產
何某成是西三爻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林學旺投資之后,房產沒有產權就被動了,林學旺售樓時的合同、收款收據都要西三爻公司蓋章。林學旺稱開始的時候何某成就向林要錢要房子,主要是要錢,但是后來何就不滿足于向林要錢,天天就從蓋章方面來卡他。而且在建設當中何某成經常找人設置很多的麻煩,強迫林學旺讓他賣房,向何交2.5%的錢。
2007年12月10日,何某成組織手下王某彥弟弟黑蛋等用渣土車封堵工地大門干擾建設。
2008年5月17日,何某成侄兒何某林封堵工地大門干擾建設。
2008年5月27日其再堵路,與工地管理人員陳某明發生對峙,更是在6月17日,持刀將陳某明砍傷。
林學旺說,所有這些行為,都是對方為了強迫交易,敲詐勒索。
在2010年年底何向林強要250萬的奔馳轎車,2011年1月5號元月份給其買了價值250萬的奔馳轎車。這樣下來何某成及兒女團伙共敲詐勒索林學旺達800萬元錢款。
即便如此遷就對方,林學旺在西三爻村投資開發的20萬平方城中村改造的房地產,他只賣了12萬平方,剩下8萬平方何某成卻不讓賣了。
東姜村黃某凌、黃某:強要公司干股,霸占林修建的8.7萬平方房產
2009年12月22日,林學旺開始在東姜村投資城改房地產開發,當時東姜村公司以每畝單價150萬元賣給他15畝土地。和時豐公司東姜村的項目簽約后,2012年5月林學旺交清了全部土地款2250萬元。項目還沒開工的情況下,東姜村支書、村公司法人黃某凌就以各種理由不讓開工,要挾林學旺要了100多萬元,之后又要求其給他花了21萬多元買了一輛途安轎車。
更為可氣的是為了獲取更大利益,黃某凌、黃某組織的人員在眾目睽睽之下將林學旺背部刺傷,公安機關鑒定結果是輕傷二級。
無奈之下于2013年4月份林學旺給了黃某凌任副村長侄兒黃某20%的干股,簽訂了一個股權分配協議,并聘請他擔任公司副總經理,待遇如圖。
即便這樣林學旺想花錢了事,但還是事與愿違。林學旺稱:2018年樓盤蓋起來,黃某凌和黃某為首團伙另外成立一個公司將樓盤全部給占了,房子有的出租,有沒有賣給別人林學旺掌握不了,因為他一去那兒,公安局就要抓他。黃說林只有合同,產權沒有在林的公司名下,也沒有收據這些東西。
林學旺泣訴:目前他都沒辦法對黃某的公司提起民事訴訟,因為他們之間沒有合同關系,黃某等于是合同外的人來占林學旺的房地產,這個村林學旺開發8.7萬平方的房地產全部被侵占,林學旺投資了2億多元全部打了水漂。
北寨子村倪某琪、楊某鋼:獨吞城改項目,林學旺34萬多平方房產被占
林學旺稱,他和中孜公司簽約后即組織投資5千多萬元控股55%(林學旺本人投資了2667萬元持股27.5%),但林學旺將款投資供北寨子村拆遷款后,倪某琪、楊某鋼等人卻不履行合同,獨吞了北寨子村城改房地產項目。林學旺按股份可得的34.375萬平方房地產被其“零代價”憑空霸占。
舉報黑惡勢力五年未結案 維權路遭騙賄
被坑的林學旺在幾年時間里還遭遇了多起訴訟。2018年中央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林學旺就以非法占地為由及敲詐勒索去告了何某成和女兒何某等人。他本人也在微博等網絡平臺發布了舉報材料。
中國房地產報2022年5月發表的整版的深度紀實報道《瘋狂過后的未解之局:西安城中村改造警示》,講述了閩商林學旺億萬投資血本無歸的悲慘故事:
幾年來,林學旺不得不奔走在各級公檢法部門之間。他向西安當地多個部門舉報的敲詐、侵占、巨額受賄等線索問題,中國房地產報記者以時間為序,對多個部門的回復作了相應梳理。
2018年6月20日,西安市雁塔區檢察院書面答復:我院已轉至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處理。
2019年6月5日,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書面答復:我局正在積極偵辦中。
2019年6月22日,國家層面某部門作出批示:“重點”督辦。并在批示上畫了一個圈,在圈內批注了一個“公”字。
2020年7月30日,陜西省公安廳掛牌督辦,西安市公安局提級偵辦。就在同一時期,西安市公安局有人回復:已從西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回函中查明有關案涉的三個村,涉嫌騙取城改批文,且城改公司涉嫌侵占公司股權,具備“壟斷農村資源、侵占集體資產”犯罪要件,土地源頭涉嫌違法犯罪……
2021年2月18日,西安市公安局有人回復:定人定崗安排專人負責調查。
2021年5月7日,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再次書面回復:案件正在偵辦中。
2021年5月10日,有西安市公安局有人告訴林學旺:“翻查”。
2021年6月21日,西安市公安局有人告訴林學旺:“專案組已經撤了”。
曾有西安市公安局掃黑辦某領導對“索賄價值250萬元的S500奔馳轎車一輛”的舉報線索很感興趣,并要以該線索為突破口,來撬動這起“涉黑”案,以提升工作成績。記者發現,這輛奔馳轎車的購置時間為2011年1月。該機動車發票、強制險、保險、車輛購置稅等票據上均顯示購車人為“何英”。身份證號顯示年齡為“1982”。據了解,何英是何建成的二女兒。 何建成則是時任西安市雁塔區西三爻村城改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長。
在西安當地多個部門中,還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某領導分兩次索要“辦案經費”125萬元,并夸下海口,一定要偵破此案。后來,這些以車為突破口和索要辦案經費的案件,都辦成了鏡花水月。
公司的項目投資紀錄表顯示法院接受宴請和收錢情況
2022年2月16日,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答復林學旺:關于你反映的何建成等人涉嫌違法犯罪線索中提及的何建成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一案,我局于2021年1月8日受理為刑事案件。因線索反映內容時間跨度大、案情復雜,2021年1月14日延長立案審查期限30日,2021年2月7日再次延長立案審查期限30日。2021年2月26日,我局對該線索中反映的何建成在任職西安市三爻村改造建設發展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期間涉嫌收受他人賄賂立案偵查。2021年6月18日,我局對嫌疑人何建成采取取保候審強制措施。目前,該案正在依法偵查中。關于雁塔分局有黑不打、有惡不除,失職瀆職的事項,經查,你反映的問題不屬實。
不服該答復的林學旺向西安市公安局提出復查,2022年3月25日西安市公安局答復林學旺:撤銷雁塔分局2022年2月16日的關于林學旺的答復意見書。
2022年10月9日。西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雁塔分局答復林學旺:200年已對西三爻村相關違法占地建設行為進行查處;陜西時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未經批準違法占用東姜村集體土地建設行為已依法查處,2020年7月將時豐公司非法占地案件違法犯罪問題移送至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陜西中孜國際置業有限公司未經批準違法占用北寨子村集體土地建設行為已依法查處,2020年7月將中孜公司非法占地案件違法犯罪問題移送至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
2022年11月17日,陜西省公安廳告知林學旺:反映何建成、何英等人黑惡勢力敲詐勒索1000多萬元財物,侵占102億元房產項目,其認為陜西省西安市公安機關壓案有案不查,要求查處。該事項本部門已登記,根據《信訪工作條例》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已轉西安市公安局辦理。
國家信訪局回復是部分屬實
專家看法:案子近5年沒進展可通過偵檢協作辦公室來監督
近日,來自北京大學法學院、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中國政法大學、中央民族大學的幾位知名法學家對此案進行了學術研討,認為城中村的改造在沿海地區大部分都是比較成功的,很多投資人也掙了大錢,當地居民生活也得到很大的改善,城鎮建設,農村的城鎮化也都加速,農民也得到了實惠,雙贏、三贏、四贏。但林學旺進行的是相對比較偏遠的西部地區,風險就很大,本來就沒什么規則意識,很多地方不是為了發展經濟而是為了自己的政績,或者自己的私利,合同沒簽好,手續沒完善,錢都砸進去了。
一是房產如果從法律上來講土地是集體的,雖然有取得土地證,但是在城中村改造這個政策之下做的,房產是林學旺投資來建的且還銷售了,政府部門也沒有制止。從物權角度來說,林學旺主張權利就有基礎。按照正常的情況,城中村集體的土地應當要有轉性,土地在城市里面應該變成國有的,這里涉及到行政審批的問題,需要集體出面去和自然資源部門溝通,這種土地性質怎么來認定?是否能及時辦理土地證等手續?
第二是樓盤被人強占,跟幾家公司有協議,投資了沒取得物權,但投資是實實在在的,出現這些問題歸結于個別人從中謀取私利,至于當了黃某擔任公司副經理以后,把樓盤占了沒法告合同,因為他不是合同當事人,但是可以告其侵占。
第三是該案和《狂飆》故事背后是有一些相似的因素,甚至林學旺的情節講出來可能比《狂飆》土地被轉性情節還要復雜還要典型:這是幾個村子的規模,《狂飆》只涉及到一個村。當地從涉黑、打黑的行動已經開展了很長時間,幾年了都沒有進展這個案件沒有列入到涉黑案件當中去,可能西安對這個案件的性質涉黑調查的不夠積極,老在程序里面走,正在偵辦中。黑勢力有保護傘,要挖一挖西安市和雁塔區里面是否有對方的保護人?否則不能理解這個案子到現在近5年了一點進展都沒有,很奇怪。可以找西安市、區檢察院,通過偵檢協作辦公室來進行監督。依據是2021年10月31日最高檢察院和公安部聯合制定一個《關于健全完善檢察監督與協作配合機制的意見》,該意見按照高檢和公安部的設想,檢察機關對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的案件,檢察院可以提前去介入,去參與。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