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上,成都女孩兒因后座熊孩子不停踢踹座椅后背,與孩子父母發生沖突。孩子母親直接給成都女孩兒一大嘴巴,女孩兒還手!
警方定性為互毆,女子被罰200元。莫非面對侮辱,我們真要打不還手、罵不還口么?
成都女孩兒小王坐高鐵回成都,后座的三個小孩子不停吵鬧,還不停地踢前排座椅。于是,小王就轉身對這幾個孩子說,希望他們禮貌些,保持安靜。
卻沒曾想,這么簡單的幾句話,卻惹毛了孩子的父親,指著小王的鼻子怒喝:“他們還是孩子,踢幾下咋啦,礙你啥事啊!你個瓜婆娘!”
孩子的母親也隨即上陣,兩個人一起指著小王罵罵咧咧。
雖然小王也有開口爭辯,卻是雙拳難敵四手,對方的聲音越來越大。
列車長聞訊趕來,進行調解,對方卻依舊如故,甚至當著列車長的面,直接一巴掌扇到了小王臉上。小王隨即反擊,還了對方兩記耳光。
事后,當警方傳喚小王,詢問是否同意調解時,小王明確表示不同意。
隨后,警方認定此事為雙方互毆,但對小王從輕處罰,只罰款200元。小王說完全同意處罰決定,但自己堅決不和解,一定要讓對方受到更為嚴厲的處罰。
據了解,那位曾經無比囂張的孩子母親,接受問詢的時候一直哭個不停,并且表示自己很后悔當初(打人)的行為,想要尋求和解。
當初“女子勸阻小孩踢椅背遭其父母扇耳光”此事上熱搜后,網友們就紛紛表示小王做得對,對于這種惡性的容忍,就意味著更多善良的人會因此而遭殃。
就像上海那位老年人,無緣無故將小伙摩托推倒一樣。如果不是小伙一心堅持索賠并成功,會不會有其他的人,會找借口去毀壞他人的財物呢?
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被定性為“互毆”,原本的處罰是5~10日拘留,200~500元的罰款。小王只是罰款200元,并沒有拘留,確實是從輕處理。
有網友說:小王應該是正當防衛,怎么能判定互毆呢?
在2020年9月3日頒布的《關于依法適用正當防衛制度的指導意見》中明確指出:
防衛行為與斗毆在外觀上具有相似性,需要通過綜合考量案發起因,對沖突升級是否有過錯,是否糾集他人參與打斗等客觀情節,準確判斷行為人的主觀意圖和行為性質。
因瑣事發生爭執,雙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發打斗,對于有過錯的一方先動手且手段明顯過激,或者一方先動手,在對方努力避免沖突的情況下仍繼續侵害的,還擊一方的行為一般應當認定為防衛行為。
如果根據這一規定,穿白衣的孩子母親明顯屬于有過錯的一方,且手段明顯過激。小王及時予以還擊,給了對方兩記耳光好像也可以算是正當防衛。
畢竟在當時那種情況下,對方是否會對小王實施更為猛烈的攻擊,我們都不知道。小王奮力還擊,為了阻擋自己受到不法侵害,似乎也說得過去。
但警方已經做出結論,小王也接受,這件事情似乎也就只能這樣,總不能要求小王像之前廣州地鐵上那位小伙“只挨打不還手”,還不要求對方賠償吧!
小王罰款200元,但對于那位囂張的白衣女子,估計5~10日的拘留,留在檔案之中,自然是少不了的。
有些網友說:白衣女子這樣做,將來會影響孩子。其實大可不必擔心。這種治安拘留的情況,在公安機關會有記錄,也能查詢,但除非必要,不會允許查詢。
比如孩子將來上學、找工作,結婚生子這些事情,不會受到此事的影響。至于說會不會影響孩子考公,或者進入軍校、警校等特殊部門,那就兩說了。
不過,像這種斗毆,且沒有造成嚴重后果,不涉及刑事案件的“小事情”,基本不會有影響。
但若是小王有受傷,且達到輕傷,還不接受調解,那就不是治安案件,而是刑事案件,這個影響就大多了。
對此,大家怎么看?歡迎評論區留言哦~~~~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