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買的金條摻假?網友一則爆料,將工行推至臺前。
5月9日晚間,工商銀行上海市嘉定支行就該事件發布聲明稱,一位客戶在該支行轄屬南翔支行購買了兩款金條。5月7日,網傳在上述金條剪開加工過程中發現疑似雜質,經核實,情況不屬實。
據貝殼財經記者了解,此次涉及的工行如意金條產品目前仍在銷售。在工行App貴金屬頁面,如意金條排在“近期主打”頁面的首位。截至5月10日,這一金條產品售價為4010.60元-160024.00元。
根據年報顯示,2024年中國工商銀行(集團)貴金屬資產2082.42億元,較2023年的1394.25億元呈現出大幅增長。該行貴金屬手傭凈收入同比增長33% 。
一問:銀行銷售的黃金產品從何而來?
業內:工行委托黃金公司采購,銀行質檢以抽查為主
工商銀行在聲明中稱,經與客戶協商一致,兩款金條送至上海市計量測試技術研究院國家金銀制品質量檢驗檢測中心(上海)進行質量檢測,送檢、領取檢測報告環節,均由上海市嘉定公證處辦理證據保全公證。
經檢測,兩款金條檢測報告均記載“檢測結論:金含量為99.99%”,無質量問題。經上述質檢機構以專業方式清洗疑似雜質已脫落,應為金條售出后的外部附著物。以上結論均獲客戶認可。
貝殼財經記者了解,各家銀行、不同黃金產品來源渠道各有不同。
“一般來講,國有銀行銷售的黃金實物產品,是從正規的渠道采集貨源。”上海金融學院錢幣博物館創始人黃瑞勇告訴貝殼財經記者,如中國金幣總公司等,熊貓幣等紀念幣則由中國金幣總公司制作,銀行直接從該公司進貨成品。而銀行的品牌金條等主要與具有官方認證的企業進行合作并進行定制。
據了解,涉事金條上有“招金”字樣,其生產廠家為招金集團,即招金集團與工行合作生產“如意金”系列金條。資料顯示,招金集團成立于1974年,位于山東省招遠市,是一家以礦業鏈、深加工產業鏈為核心,金融產業、環保產業、教育產業協同發展的大型綜合性集團公司,公司旗下的招金礦業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2月8日在香港主板市場上市。
“工行相當于自費委托黃金公司采購生產。”一位銀行貴金屬部門主管告訴貝殼財經記者,與工行不同,他所在的銀行則是直接向黃金公司要成品。這兩種模式都會對金條的質量進行嚴格把關,且設有多個質檢環節。
不過,上述銀行人士透露,質檢以抽查為主,因此也可能存在一定風險。銀行的黃金出現問題存在幾種可能性,如在金條檢測環節,雖然都有檢驗證明,但基本是按批次抽檢,銀行每年的抽檢也都是在倉庫隨機挑選部分金條去三方機構檢驗;同時,在物流環節上不排除可能掉包的情況。此外,有些金條存在回購以后二次銷售的情況,不排除掉包的問題。
二問:黃金為何會發黑?
實物黃金可能沾染附著物,消費者熔金也要選正規門店
此次事件中,當事人購買銀行投資金條后,到一家金店打造首飾。金條在金店被剪開、過火,也正是在此過程中,黃金出現變黑現象,因此當事人質疑黃金摻假。
工商銀行聲明稱,網友提出質疑的雜質“應為金條售出后的外部附著物”。但這份聲明對于“外部附著物”并未進行解釋。
“如果黃金產品的含量為99.99%,在過火檢測時并不會發黑,反而會越燒越黃。而過火后有黑色產生,就意味著可能存在雜質。”一位黃金回購領域資深專家告訴貝殼財經記者,無論是回購還是打造首飾,將金條剪開、過火是必備檢驗黃金純度的流程。
上述黃金回購專家解釋,一般來講,一些黃金飾品制作過程中使用的焊藥、由于長期佩戴所沾染的油泥等,都會讓實物黃金產品在過火時發黑。其中,大量使用焊藥的實物黃金產品主要出現在20年前,且以金飾為主;而長期佩戴后所產生的油泥含量也不會太多,通常在過火前金飾需要清洗,油膩和附著物即可被洗掉。
在黃瑞勇看來,當前由于黃金價格較高,市場存在不良金店商家使用特定手段,讓黃金“看起來”不純、克扣分量的行為。因此他建議,消費者熔金還應選擇值得信賴的正規金店。
三問:買到假黃金如何維權?
可要求銀行提供生產商檢測報告,遭遇摻假主張懲罰性賠償
去年以來,金價持續上漲,黃金摻假事件也頻繁出現。貝殼財經記者搜索發現,在社交媒體平臺上,不少針對假黃金的投訴,主要集中在黃金首飾方面,暫未發現銀行銷售的黃金案例。
針對假黃金亂象,金融監管資深專家周毅欽表示,金融消費者首先要保留好購買憑證、金條編號及包裝等材料。若涉及第三方檢測,建議從拆封到檢測全程進行錄像。其次,可攜帶相關證據向銷售銀行投訴,與商業銀行協商處理。若雙方協商未果,可撥打國家金融監管總局銀行保險消費者投訴維權熱線或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上海博和漢商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陳茉表示,現實中由于部分精煉廠為降低成本,會在黃金提純環節摻入廉價金屬。部分銀行已經推出附加險種,消費者可以購買“質量保險”,承保后續檢測不符導致的損失。
“如果已經從銀行購買到摻假金條或者金飾,可以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8條,要求銀行提供生產商資質、檢測報告。”陳茉表示,若銀行拒絕,可以向屬地金融監管局投訴并申請調解。
陳茉表示,消費者可以委托國家級檢測機構(如國家金銀制品質量檢驗檢測中心)鑒定,能夠確保取樣過程合規;消費者也可以申請法院委托鑒定,若經鑒定證明金條或金飾確實摻假,消費者可以依據《民法典》第584條主張“實際損失賠償”或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55條主張懲罰性賠償。
今年4月份,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公告,提示消費者在當前高價及復雜的市場環境下,購買時需多方考量、謹慎決策。消費者在購買時需查驗完整信息;需警惕鍍金(表層0.1μm金層)或包金(金層占比不足5%)風險;警惕新型造假技術,防范“納米級鍍層”騙局等。
多位受訪的業內人士提示,黃金消費一般屬于大額支出,消費者在購買黃金和黃金飾品時應盡量選擇信譽良好、售后完善的品牌或經營者,不要貪圖便宜購買明顯低于市場價格的黃金飾品。
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 姜樊
編輯 王進雨
校對 張彥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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