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的北方暴雨,給不少地方帶來了巨大的災難。網上流傳著北京門頭溝等地洪災肆虐的視頻,觸目驚心,有的橋梁被沖垮,街道和路邊房屋被水淹沒,汽車像玩具盒一樣被沖得東倒西歪,甚至還有同胞被洪水無情地奪去了生命。
我們既恐懼于超大暴雨的威力,也痛惜人們為此而遭受的重大損失。
而在關于暴雨的一眾新聞中,有一個很奇怪的熱搜,叫做“全網呼吁作家葉三出門游泳”,我看了一下,原來在新浪微博上,有一個認證為作家的@葉三 ,連發數條微博質疑北京暴雨紅色預警的合理性。
結果在她發完沒多久,暴雨就來了,隨著門頭溝災情的視頻傳播出來,網友就在這條熱搜下面諷刺葉三。
說起來,葉三這次被諷刺,的確不冤,誰讓她說完之后就被事實打臉了呢?
但是,我們也不妨提出一個疑問:天氣預報并不是百分百準確的,預報的都是概率。假如這一次北京確實沒有下太大的雨,沒有造成巨大災難,葉三還會受到那些諷刺嗎?
我想不會的,相反,她的帖子可能會以另一種方式被熱傳,成為諷刺“懶政”、批判政策制定者的有力材料。
反方向的例子其實是大量存在的。例如,去年5月10日,廣州發布暴雨橙色預警,學校停課、公司停工、重大活動全部停止、整個廣州嚴陣以待,但是在預報有暴雨的5月11日和5月12日,主城區根本就沒怎么下雨,弄得不少民眾發出了和葉三同樣的抱怨。
停課、停工、停產、停止重大活動,也是對民眾巨大的折騰、對經濟巨大的打擊,如果確實是發生了大暴雨,那還情有可原,但如果折騰一番,卻沒下什么雨,民眾的抱怨,就在所難免了。更有甚者,如果這么搞幾次的話,有可能下一次的暴雨預警,大家就不那么相信,不那么服從管理了。
所以,在面對此類的災難時,決策者往往需要在犯兩種錯誤中去作權衡:
第1種是沒有做出必要防范,但最終卻發生了重大災情,我們且稱之為“911型”錯誤。
第2種是做出了必要防范,但是最后卻沒有災情,我們且稱之為“狼來了型”錯誤。
“911型”錯誤肯定是重大失誤,一旦發生,后果都是災難性的。例如2021年鄭州7.20暴雨事件,當地決策部門就是犯了這個錯誤,導致了地鐵五號線和京廣快速路隧道等地發生重大慘劇。
這種情況下出了問題肯定是要有人擔責的。鄭州就處理了一大批官員。
而“狼來了型”錯誤,會造成社會面不必要的預防成本,但由于這種成本相對隱性,而且由于沒有重大災難事件發生,所以也不會有輿情和政治上的追責。
在每一次可能發生的災難性事件之前,官員們總要在犯“911型”錯誤的風險還是“狼來了型” 錯誤的風險之間選擇,他們常常傾向于犯“狼來了型”錯誤。因為“911型”錯誤最終的后果是要決策者承擔;而“狼來了型”錯誤后果是社會集體承擔。我們常常聽說因為“911型”錯誤而處分干部,從來不會聽說因為“狼來了型”錯誤而處分干部。
現在由于剛發生的門頭溝暴雨事件,大眾的普遍情緒肯定是傾向于認為,對于災難的發生概率和后果,還是估計得嚴重一點更好,畢竟,一旦災難真的發生,造成的后果太恐怖了。
但實際上,如果民眾總是這樣要求,決策者總是這樣做的話,又會走向過度防范,一有風吹草動,就趕緊停課、停工,公交停駛、地鐵停運,市場停業。
前幾年的防疫,不就是這樣做的嗎?很多地方的決策者害怕疫情爆發的風險,從而選擇了一刀切的應對,同樣給人民群眾的生活和工作造成了巨大的負面影響。
所以,“911型”錯誤和“狼來了型”錯誤,并不像表面看起來那么容易抉擇。
你可以想象一下,假如你是某千萬級人口城市的決策者,天氣預報部門說三小時后有60%的概率會有特大暴雨,可能會對地鐵、公交、私家車行駛帶來重大隱患。
現在是下午兩點半,外面看起來還風和日麗的,你需要決定要不要在晚高峰到來之前,把地鐵、公交停運,主要道路實施交通管制,讓數百萬人都沒辦法回家——其中有些可能要去接小孩,有些可能有與公司生死攸關的商務洽談,有的可能要給在醫院搶救的人送一個十萬火急的物件,有些可能要去給已經斷糧的父母送米和油……
你會怎么決定呢?要知道,如果你下這個決定,一定會被無數因地鐵停運、交通管制而耽誤的人抱怨,尤其是如果到時又沒有下特大暴雨,你會被群眾的唾沫淹死。
了解了上面的道理,我們就知道,如果一個干部總是犯“狼來了型”錯誤,而永遠都不犯“911型”錯誤,其實也是有問題的。說明他從來都是逃避責任,沒有擔當。
很多時候,判斷一個干部有沒有魄力,也要看他敢不敢承擔“911型”錯誤的風險。當然,前提是專業人士已經提供了充足的信息,決策者只是從政治的層面對一個概率事件做一個抉擇,他愿意為一個小概率但大賠率的事件去承擔風險,而盡可能地避免社會面因“無謂防范”或“防范過當”而造成的損失,以及政府公信力的喪失。
這是一個極其艱難的平衡,一旦“911型”錯誤真正發生,這個決策者的政治生命基本上就完蛋了,甚至有可能承擔牢獄之災。因此,敢于冒“911型”錯誤風險的干部是很少的。也有很多時候,一些人犯了“911型”錯誤,僅僅是因為能力差,看不到風險,而不是因為有魄力。
社會在不同的發展階段,會形成容忍不同類型錯誤的大環境。
早些年,中國的社會環境更能容忍官員犯“911型”錯誤,因為當時的主要矛盾要求快速發展生產力,GDP增長成為對地方主官考核的最主要指標,為了保經濟,地方上會更愿意承擔一些風險。例如,在暴雨來臨之前要不要停工停產,在疫情爆發時要不要封城,有環保風險的項目要不要上等,決策者會更愿意冒著風險搶干。
我們不得不承認,這種野蠻生長,某種程度上正是中國過往幾十年迅速發展的活力來源之一,但也的確在環保、水利、消防、安全生產等方面,造成了諸多重大的悲劇事件。
近些年,中國的社會環境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對“911型”錯誤的容忍度急劇降低,官員們變得越來越不敢冒風險,情愿在遇到問題時,一刀切了事,“狼來了型”錯誤的發生率卻急劇升高。而由于“狼來了型”錯誤,即便犯了也不會受懲罰,所以成了官員們明哲保身的慣用方法。
我們可以非常明確地判斷,這個趨勢只會繼續增強,而不會減弱。也就是說,以后我們會碰到越來越多的因災害預警而停工、停產、交通管制、活動取消、景點關門、經濟停擺……,這是一種結構性的變化,是不由人力掌控的。
“911型”錯誤和“狼來了型”錯誤這兩種風險,不僅僅存在于災害應對領域,還存在于社會管理以及我們生活、工作的方方面面。
例如,在防疫政策上,一個地方有可能因為沒有防好,導致陽性案例大爆發,那就是犯了“911型”錯誤;另一個地方有可能防得太過,本來沒多大事,卻大動干戈、勞民傷財,搞得居民怨聲載道,這就是犯了“狼來了型”錯誤。
在司法上,法官常常面臨著“從輕判決但是有可能縱容壞人,從重判決但是有可能冤枉好人”的兩種風險。
在醫學上,醫生常常面臨著“患者有病卻沒檢查出來,或者沒病卻查出有病”的兩種風險。
在家庭中,家長常常面臨著“子女沒犯錯卻懲罰了,或者犯了錯誤卻沒有懲罰”兩種風險。
在男女關系中,常常會存在“懷疑對方不忠而冤枉了對方,或者相信對方卻遭遇了背叛”兩種風險。
在公司運作中,管理者常常會面臨“沒有注意某個問題結果給公司帶來了重大損失,或者花了很多資源應付某個問題但最終這個問題根本沒發生”兩種風險。
所以“911型”風險和“狼來了型”風險是極其普遍的社會現象。我們每個人都可以分析一下,你是更容易犯“911型錯誤”,還是更容易犯“狼來了型”錯誤呢?
如果你一旦犯這樣的錯誤的話,可能承擔的后果是什么呢?
你的家庭或公司現在的發展階段,要求你更多地承擔“911型”風險還是“狼來了型”風險呢?
假設你改變一下犯錯誤的類型,有沒有可能會導致你的決策變得對你和他人更有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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