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銀行卡多次轉賬被凍結,去銀行解封時卻被柜員要求提供聊天記錄!男子怒懟:“就算你是警察,也沒有權利私自看我的聊天記錄吧。你一個銀行,你有什么權利去看我跟別人的聊天記錄?”網友:懟得好!就算我被騙也是我的損失,你有什么權利看?
(來源:直擊現場)
男子做生意,跟客戶和朋友之間的轉賬比較頻繁,但這天他轉賬的次數多了,銀行卡就被凍結了 !
男子發現后,就去銀行解凍。銀行工作人員問男子你這樣頻繁轉賬干什么?是要轉給誰?
男子覺得被審問一樣,不耐煩地說:“我就是轉給我朋友,不行嗎?”
工作人員擔心男子被騙,說:“那麻煩你出示一下聊天記錄。”
男子一下子暴怒,說:“警察都沒權利直接看我都聊天記錄,一個銀行職員,有啥權利看?”
工作人員解釋:“你短時間內交易頻繁,系統顯示賬戶異常,我們需要對你說的情況做核實!”
男子說:“我在你們銀行一天的轉賬限額是50萬,我可以進行多筆轉賬,這在我的權限之內,而且我轉賬的對象都是我的朋友,我沒有把錢轉境外的銀行卡,而且轉給對方都是合肥本地的,我想問一下,為什么會判定為異常?標準是什么?難道你們銀行說異常就是異常?”
“先生,你的轉賬筆數不是一筆兩筆,你是十筆!”工作人員說。
男子繼續說:“我是幾十筆,但是我正常的轉賬,在限額的范圍之內,我怎么轉賬,難道不是我的自由嗎?”
工作人員說:“系統判定異常之后,你要給我一定的材料,我才能給你做解凍。問題信息你不回答,那我怎么給你弄呢?”
“你們是警察嗎?你們是在審問我嗎?如果說你懷疑我詐騙了,你現在可以報警讓警察來,而不是有你們來審問我!”男子說。
此事引發了熱議,有網友說,拿著為你好的理由為難人!麻煩看一下民法典1032條,銀行對取款人沒有任何權利限制與要求!
也有網友說,一個商業銀行怎么會有監管職能?本人來確定都是正常轉賬,銀行還有什么權利說異常?
還有網友說,我就在銀行上班!你一天頻繁交易系統會觸發反洗錢預警。銀行必須要核查,給銀監會一個交代。放任會被人民銀行罰款的。觸發反洗錢預警,此時該男子就相當于是犯罪嫌疑人。因為洗錢是犯罪。銀行是《反洗錢法》的執行者,沒權看手機,有權要你解釋異常交易的問題。你可以用真實或瞎編(合邏輯無破綻)的理由。手機里有跟別人聊要買什么東西,就證明了你的匯款是正常交易。只是該男子心里陰暗才會以為人家要看他的隱私。浪費一個解除預警的機會。
而我想說的是,銀行認為客戶洗錢,第一步封禁沒有錯,但是后續操作就超出權限范圍了!
司法取證是要執法部門進行的,銀行有執法的權利嗎?銀行有什么資格去審查客戶的聊天記錄,銀行懷疑可以報警察,由警察進行調查,否則,有聊天記錄就能證明一定不是洗錢?沒有聊天記錄就一定是洗錢?
憑什么工作人員的判斷就是權威的,準確的,沒有公檢法部門的背書,銀行就是在耍流氓!
那么你對此事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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