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河北省館陶縣城在三國魏晉南北朝、五胡十六國時期,也是陽平郡的郡治所在。陽平郡設于魏文帝黃初二年(221年),撤銷于隋開皇初(581年始),共存世360年。不過對于陽平郡何時治于館陶縣,在歷史記載中卻有爭議:
一種意見認為在魏文帝黃初二年就在館陶縣置陽平郡;另一種意見認為陽平郡初置于元城縣,五胡十六國的后趙時期,陽平郡移治于館陶縣。
從魏文帝黃初二年到后趙,有120多年的時間,為何有如此多年的誤差,究竟是開始就設治于館陶,還是后趙移治于館陶呢,這兩種說法哪種正確?
要想證明這件事情,其實很簡單,把始有陽平郡,以及陽平郡廢止后相關史書的記載一一查找羅列出來就可以得知了。
先來看看哪些史書中記載有“陽平郡”,以成書時間線為序:
1、《三國志》,成書晉太康元年(280年)
《三國志》中關于陽平郡的記載
《三國志》由西晉史學家陳壽所著,是記載三國時期的曹魏、蜀漢、東吳的紀傳體斷代史,書中《卷二·魏書二·文帝紀第二》記載:
黃初二年,以魏郡東部為陽平郡,西部為廣平郡。
此記載僅有設置時間及置郡名稱,但沒有顯示治所在哪。
《三國志》成書距設置陽平郡時間不到60年。
2、《水經注》,成書于515年至524年
《水經注》中關于館陶縣是魏陽平郡的記載
《水經注》是北魏酈道元所著的古代中國地理名著,其《卷九·淇水》記載:
白溝又東北徑空陵城西,又北徑喬亭城西,東去館陶縣故城十五里。縣,即《春秋》所謂冠氏也,魏陽平郡治也。
《水經注》成書距置陽平郡時間在300年左右,和《三國志》比起來,明確記載了陽平郡治是館陶縣。
3、《魏書》,成書于550年至559年
《魏書》中明確記載了陽平郡治是館陶縣
《魏書》是北朝北齊人魏收所著的紀傳體斷代史書,記載了南北朝時期北魏的歷史。該書中《卷一百六上·志第五·地形二上》的司州中記載有陽平郡詳細情況:
陽平郡,魏文帝黃初二年分魏置,治館陶城
《魏書》成書時間比《水經注》稍晚,距離設置陽平郡330多年,比《水經注》記載的更為詳細,既有置陽平郡時間,又有陽平郡治館陶縣。
4、《隋書》,成書于貞觀十年(636年)
《隋書》中在館陶縣下記載有舊陽平郡
《隋書》是唐代魏征主編的紀傳體史書,該書成書時陽平郡雖然已經消失了55年左右,但是仍然在《卷三十·志第二十五·地理中》武陽郡下“館陶縣”中找到了有關“陽平郡”的記載:
館陶,舊置毛州(屯州),大業初州廢。又有舊陽平郡,開皇初廢。
《隋書》成書時,以館陶縣為治所的毛州、陽平郡均已撤銷,因此該記載中用了“舊”字。
5、《晉書》,成書于貞觀二十年(646年)之后
《晉書》中并無明確的陽平郡治所記載
《晉書》是唐代房玄齡等二十一人人合著,該書于貞觀二十年由唐太宗下詔修撰。雖然《晉書》是記載的起于東漢末年,止于東晉恭帝元熙二年(420年,中國北方則為北魏泰常五年)的一段歷史,反映的時間要早于《水經注》《魏書》《隋書》等史書記載,但該書的成書時間卻要晚于以上三書。該書《卷十四·志第四·地理上》記載:
陽平郡,魏置。統縣七,戶五萬一千。元城(漢元后生邑)、館陶、清泉、發干、東武陽、陽平、樂平
在該記載中,并沒有明確陽平郡的郡治在哪,所轄7縣中,把元城縣列為了第一個。在古代編修地理志書中,有個未被明確認可的原則,就是在府、州、郡所轄縣的列表中,第一個縣會被認為首縣,也是府州郡的郡治所在。因此編修于唐初的《晉書》中這個記載,就讓在唐朝中晚期《元和郡縣志》的編修者李吉甫,誤認為陽平郡治始置于元城縣。
6、《元和郡縣志》,成書于唐憲宗元和八年(813年)
《元和郡縣志》中的館陶縣與元城縣
該書《卷第十六·河北道一·魏州》記載:
元城縣,魏黃初三年于此置陽平郡。
館陶縣,……漢屬魏郡,魏文帝改屬陽平郡,石趙移陽平郡理此……
此書與《晉書》相比,明確記載了陽平郡最初設置于元城縣,而館陶縣則是石趙(即后趙,因國君為石姓,故稱石趙)移治后才成為陽平郡治所的。
從以上幾個有關“陽平郡”記載的史書中來看,一共有6部涉及到陽平郡,其中3部具體指出了陽平郡治就在館陶縣,其朝代分別是北魏的有2部、唐朝初期的有1部。而明確指出陽平郡由后趙遷到館陶縣的僅1部。從史籍記載的數量這一方面來看,陽平郡治館陶無疑是最權威的答案。
那么為何后來陽平郡治由后趙時期移治到館陶的說法卻大行其道呢?
這是因為《元和郡縣志》關于陽平郡的記載造成的。在我國歷史上的地理總志中,《元和郡縣志》具有極高的地位,開我國總地志的先河,清朝《四庫全書總目提要》中評價它:“輿地圖經,惟此書為最古,其體例亦為最善,后來雖遞相損益,無能出其范圍。”其編寫體例對宋代《太平寰宇記》,以及元、明、清各代《一統志》,以及各地的地方志都有著很大影響。
《元和郡縣圖志》中的圖失傳于南宋,因此現在只稱《元和郡縣志》
正因為如此,《元和郡縣志》中對于陽平郡治先在元城縣,石趙移至館陶縣的結論,引發了后世大面積的謬誤,從那之后的無論是全國總志,還是地方志中,都引用了這個結論。甚至連《館陶縣志》也是如此。
先以元城縣為陽平郡治,后趙時移治到館陶的這個說法究竟對不對
答案顯然是否定的。從以下兩點來分析:
1、從時間線方面來分析。對于歷史記載,當然是越接近當時時代的越是最真實、可靠的,距離越遠則謬誤越多。明確記載陽平郡治館陶縣的3部史書,其成書年代均早于模糊記載、明確記載陽平郡治為元城縣的《晉書》《元和郡縣志》,尤其是明確記載后趙移治至館陶縣的《元和郡縣志》,其成書年代距離三國曹魏黃初二年設置陽平郡之時已近600年時間,其記載的準確性比起距離黃初二年僅300多年的《水經注》《魏書》當然相差太多了。
2、從本文所列出歷史記載上來分析。對陽平郡治在館陶縣,《水經注》《魏書》《隋書》有非常明確的記載。而對陽平郡治在元城縣,《晉書》的記載沒有明確,《元和郡縣志》中受《晉書》影響給出了錯誤的答案。簡單對比之下,孰對孰錯、孰真孰假,答案顯而易見。
《水經注》中的“魏陽平郡治”結論中的“魏”,究竟是“曹魏”,還是酈道元所在的“北魏”
網絡上有文章考證陽平郡治是否在館陶縣,其最終結論是陽平郡治所最初在元城縣,在后趙時期移到館陶縣。而對于有明確記載陽平郡治館陶縣的《水經注》中“魏陽平郡治”一句,這篇文章中認為:《水經注》所言之“魏”實系后魏,而非曹魏。
之所以說這句話,是想通過說明酈道元所說的“魏陽平郡治”中的“魏”是北魏時期的陽平郡治所是館陶縣,而不是曹魏時的館陶縣,來證明曹魏時期的陽平郡治不在館陶縣,那么就自然在元城縣了,從而證實出其文章結論。對于這一點該如何來看呢?
網絡中查找關鍵字“魏”,方便又快捷
對《水經注》卷九進行具體分析,該卷中“魏”字共使用了40個,其中說戰國時期魏國的有5個,說三國曹魏的有10個,說地名“魏郡”“魏縣”的有7個,有7處引用《魏土地記》記載時涉及“魏”字,涉及北魏的“魏”有7個,僅占整個卷九使用“魏”字的六分之一,如果從這個數據來推斷,“魏陽平郡治”的“魏”有很大機率不是北魏的“魏”,而是三國的曹魏。
當然,在《水經注》里也有“魏滄州治”“魏浮陽郡治”的記載,其中的滄州是于北魏熙平二年(517年)置,浮陽郡則是于北魏太和十一年(487年),很顯然這兩個地方的“魏”就是指北魏。
和這兩地相比,“魏陽平郡治”也是“魏+某某治”的格式,相似的詞語結構,是不是意味著“魏陽平郡治”中的“魏”也有可能是指北魏呢?
楊守敬《歷代輿地沿革圖》中三國圖與西晉圖中,陽平郡治所分別在館陶和元城
滄州、浮陽郡均是北魏時期置,但是陽平郡治不管是在館陶還是元城,卻是有確切證據證實置于漢代,這一點和滄州、浮陽郡是有所不同的,是否還適用“魏+某某治”格式來套用到陽平郡,說館陶是北魏時期的陽平郡治,就是見仁見智的事情了。
譚其驤《中國歷史地圖集》中對陽平郡治所的標注和楊守敬圖相同
其實歷史上矛盾的記載,不只是讓我們對陽平郡究竟先治于元城還是館陶產生困惑,就連歷史學家也不例外,比如清末民初杰出的歷史地理學家楊守敬,以及當代的中國歷史學家、歷史地理學家譚其驤,也對這件事沒有研究透徹,這一點在他們各自編著的《歷代輿地沿革圖》和《中國歷史地圖集》中可以看得出來,在反映三國時期的地圖上,陽平郡治館陶縣,而在西晉的地圖上,陽平郡治元城縣,這種矛盾的標注可能也是兩位歷史學家對歷史最無奈的一種敘述方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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