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將爺
?主號被休息后,我有時會在別的號,隨手點評一下熱點事件。比如,這篇《 》。
在這篇文章留言區,我如此回復了一個網友:
納稅人的錢也是血汗,用來養頭豬年底還能分塊肉。
這句話是不是說重了,是不是有些戾氣了?這幾天,我有些惴惴不安。
但我也沒刪,是覺得自己這個比喻,既傳神,又精準。
把“四郎探母”念成“四母探郎”,我不認同是不小心念錯的,因為不符合文化常識。
不過,按照我個人心性修養,對這么個半老徐娘,用詞是應該節制些。
但我心里真是有恨的。外行領導內行、庸官坑害文化,這是我的私苦,也是眾生的共憤。
我現在越來越不勇敢了,早就不批評任何涉及制度體制的問題了。只不過,偶爾我的紙里還是包不住火,會對一些具體的庸官昏官貪官,還有壞人惡人爛人,批得狠點。
有一種痛,是現在一些網友保護壞人很積極,污名好人很努力。
將軍有劍,不斬蒼蠅。批”四母探郎“背后這小沈陽文化小吏,甚至連一些老鐵都怪老將不需要如此舉刀。
所以,我也在反思,想來想去,都覺得悲哀得緊。
各位有沒有發現,我們正在生活在巨大和價值和生活的兩極悖論之中——價值觀與生活選擇正在背道而馳。
比如,一邊對張文宏、羅翔這些完全夠專業本事吃飯同時還踐行公義的人,進行追打批評;一邊對一些浪費納稅人銀兩掠奪普通人機會的壞人充滿同情,甚至進行無底線保護。
價值判斷與生活選擇,已經出現顛倒效應了。
比如,一邊在罵某些國家,一邊又把子女拼命送到那里留學生活,一邊口頭支持某類國家卻用腳逃離那個世界。這個,不展開了,你懂的。
再具象點,以哈沖突以來,甚至有一些網友在表達支持哈馬斯。拋開價值觀念不談,我就說一句,把你全家交給哈馬斯保護,愿意嗎?
涉及到熱點事件,我現在已經不敢多說任何話了。
但,我認為,至少有一點,就是要將心比心,要換位思考,要把自己價值觀和生活方式,帶入到其中來求解。
不點評熱點事件,其實正在成為知識人,或者說是讀書人的一種自覺選擇。
前兩天,羅翔就以“不點評熱點事件”上了一下熱搜。
原來,羅翔最近到一所大學講課,一名學生針對前任PPT曝光事件,向他進了提問。羅翔給出一個前提就是——不會點評熱點事件。
這一次,羅翔只是簡單地闡述了一個觀點判斷——一旦逾越手段程序的公正性,我們追求正義的土地會出現腐蝕。
這個事令我很唏噓。
說實話,羅翔講的那個觀點,真沒什么新意,無非是在講程度正義的重要性。這是最基礎的法律常識了。
因為不能結合熱點事件來說,羅翔這種空泛的表達,甚至無法讓學生明白程序正義和結果正義之間的邏輯關系。
因為這種關系,靠書本是不行的,必須結合當下的社會環境,
我認為,在當下社會,前者對后者也并不是簡單的必要條件或因果關素。對此,我以前也寫過,這里不重復。
這本來是法律的道,是法律知識人要傳的道。但,不能結合具體的熱點事件,這樣的道,真的難傳。
顯然,羅翔不經意說出“不點評熱點事件”,就是一代知識人的文化知覺——心有禁忌,退出公域,自保第一。
眾所周知,結合熱點事件進行公共表達,在今天是極其危險的。
這方面,羅翔早就付出過代價,當初,他被罵到退出微博,現在想想,都很悲涼。
知識分子公共表達招罵,倒也不是觀點多么激進與深刻,而是反智與愚昧無處不在。
不要說羅翔了,想想張文宏就連說句喝牛奶要比喝粥有營養,都能被標上賣國賊的身份符號。這,是一個多么無法解釋的荒謬世界。
分析其中的原因有太多,但有一點,如果沒有文化的人在管著文化的事,各種文化誤讀誤解誤殺的事,就少不了。
沒有文化的文化權力,“四母探郎”就是最好的證明。
作為一個讀書人,作為一個納銳人,如果繳錢養著這樣的昏庸之吏,而且還來管著我的文化生活,就是傷害性極大,侮辱性極強。
所以,我是在說掏心窩的話——就是眾籌養頭豬,到年底分塊肉,也比這樣更值得。
知識人退出公共表達,最大的原因,就是生怕理性的專業的具有邏輯的觀點,會被“四母探郎”豢養的反智群盲給亂嚼亂咬亂吞亂噬,然后散出怪味。
我現在寫作,也漸然不愿碰觸任何熱點事件了,剛剛提了個”以哈“二字,都覺得隱隱不安的,最大擔憂,就是被誤讀誤解誤想。
于是,我們只能不斷讓渡一些原本正當的高級的文明的價值觀,去盲從于一些矮化的畸形的甚至是邪惡的觀念。
下面,再說兩起事件帶給我的意難平。
一個是浙江有個老板欠了別人20萬,都23年了,最近,他才把錢還給了那個都要窮困難以維系生活的債主老人。
結果,很多媒介都把這個還錢老板標榜為誠信道德模范,相關文章看得我格外別扭。
20年不還債,而且明知債主在哪,明知人家過得生不如死,卻多年連接個招面都不打,連個屁也不放一個。
現在一朝還錢了,就洗清老賴身份了,就變成誠信英雄。操,這樣的巨大跳轉,真不符合我的價值觀。
欠債還錢,而且要及時還錢,甚至賣血也要還錢,實在不能還錢也要擺說姿態,要有話講,不能搞消失,而是把交給人家處理,這,我的觀念底線。
反正,我這個人,如果欠人一分錢不及時還,我都會覺得是一種罪惡。
所以,在我看來,20年還賬成為誠信英雄,如此降低誠信標準,如此降格社會道德,我實在想不通。
如果非要我表揚普通人的私德,我情愿分享這第二件事。
最近,山東有個33歲的男子,投河自盡。他是因為離了婚欠了債承受生活重量了,決定到橋上跳河去死的。
但在死前,他做了兩件事:一是把車停到橋上時,靠邊還打了雙閃,來提醒后面車輛避讓,二是投河自盡前蹲下來用繩子捆住自己雙腳,跳下后避免撲騰僥幸逃生。
這哥們果斷跳下,死了,令我動容。后來,我反復讀他的自殺留言,真是淚奔。
在字里行間,他對這個世界,對父親和孩子,對親朋和債主,都是愛。
他赴死,沒有戾氣沒有怨恨,只是尋求自我解脫。
當然,這是一起社會悲劇,很多東西也不能搬到臺面說,我內心觸動,是作為一個每天同樣為生活打拼的男人 ,心有凄凄。
不過,僅憑這個男人在自殺前打雙閃的做法,比之那些遭遇生活不公選擇報復社會的爛人,我認為,靈魂高貴一萬倍。
這個男人之死的行動與表達,之所以讓我動容和尊重,是他讓我想起之前講過的那篇小說——《涂自強的個人悲傷》。
這個山東男人與小說主人公涂自強一樣——世界以疼吻我,我仍報之以歌。
生得憋屈,死的偉大。心存善念,天地凜然。
當然,眾生皆苦,活著至上。活著,有時真的用盡全力也不行。
所以,像這樣的男人,死了,是悲傷,是遺憾,但,也值得我們投注一份悲憫與尊重的目光。
正是因為活著不易,更不能把世界交給那些我們鄙視的人。
顯然,如果我們一再讓渡那些正義的良善的美好的價值,只只會讓更多平凡的眾生處于無助無依的狀態。
說回到羅翔,幾個月前,他針對吉林浮橋事件,就寫過《私造浮橋,有罪嗎?》。
他除了從法理上強調將造橋者定為尋釁滋事罪屬于非正義,還講了“修橋鋪路,乃是大善之舉”“積善之家,必有余慶”的生活情理。
眾所周知,不久前,。
這就是羅翔參與“點評熱點事件”價值。當然,所有參與者,包括老將,也是與有榮焉。
再說回到“四母探郎”。我在想,如果把今晚這篇傳遞正義良知和人性悲憫的文章交給連”四母“”四郎“都不分的庸人來審,我勢必惴惴不安。
既無文化,也無倫理;既沒知識,又無邏輯,這樣文化權力,豈又不是文化人的災難?
這種災難,多是誤讀,誤解,誤殺,久而久之,在我內心植入的后遺癥,也就是“不點評熱點事件”。
于是,慫了,怯了,麻木了,閉嘴了。
這,就是知識人失去價值堅守的原因,就是讀書人丟掉文化信仰的原因。
那么,看完今天這篇文章,我再真誠地請大家品味開頭這句留言:納稅人的錢也是血汗,用來養頭豬年底還能分塊肉。
這,到底是刻薄,還是深刻?
PS:全文完,共3100字:守護內心的道,走在文明的路長,太孤獨了,太憂憤了。愿各位,活出價值和生活的雙重尊嚴。歡迎掃二維碼交流。微商勿擾,加過勿重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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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張文宏竟以“盜火”來評價新科醫學諾獎!抱歉,這個流量我必須蹭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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