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周法欄目的負責人,我在梳理同旅業相關的案例后發現,咱們旅游圈的朋友很多時候都是吃了啞巴虧,法律意識仍需加強。
因此,本期周法,國家旅業將以近期“園中園”“票中票”的熱點事件為由頭,同廣大讀者朋友們一起討論景區“圈地收費”的現象與可行性。旨在通過互動讓各位樹立、加強法律意識,在日后遇到類似堵心的事件時,能拿出法律保護自己。
觀點不分優劣對錯,歡迎各位在文末留言互動,各抒己見。留言點贊量第1的讀者將獲得國家旅業提供的小禮物一份哦~
園中園、票中票肆虐
“你不要照了!”
“你去其他地方照,你不可能在我們這個地方照!”
前不久,一網友稱自己在黃果樹瀑布景區內拍照時,被多名大媽阻攔,并在社交平臺發布視頻。視頻中我們可以看到,一名男子正用相機為兩女子拍照,突然兩名大媽上前伸手遮擋鏡頭,一大幫拿相機的大媽過來將當事人圍住。大媽們表示,網友用相機拍照的話會搶走自己的生意,“即便要拍照,也只能用手機。”
網友上傳在黃果樹瀑布拍照時被大媽擋鏡頭的視頻截圖
國家旅業在梳理近年來與景區相關的新聞后發現,因景區出租、外包影響游客消費體驗的事件時有發生。早在2020年,廣西桂林象山景區就曾曝出游客拍照被驅趕的事件,而理由同樣是因為擔心“搶走生意”。
在同一些旅行愛好者交流后,國家旅業了解到,景區開設“園中園”“票中票”的行為可謂屢見不鮮,他們對拍照需要另付費的情況早就見怪不怪了。價格少則幾十塊,多則近百元。
有法有據地問,答案自是不言而喻
那么,“票中票”現象合理、合法嗎?
這年頭,要質疑,就要質疑得有理有據。也不胡指責、亂喊話,咱們用法律說話。
▌我國的《旅游法》中明確規定:利用公共資源建設的景區的門票以及景區內的游覽場所、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費項目,應實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嚴格控制價格上漲;擬收費或者提高價格的,還應舉行聽證會,征求各方意見。
可見,國家對景區的收費項目是嚴格管控的。
那么,景區的外包部分在設置另行收費項目時,是否實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有沒有舉行聽證會?
▌此外,根據我國的《合同法》以及《旅游法》的相關規定,旅游者有權知悉其購買的旅游產品和服務的真實情況。
游客購買門票這一行為本身就意味著游客已與景區訂立了合同。那么按照常識,若景區沒有補充說明,或將額外收費項目明確告知消費者,游客的游覽范圍就應該包括景區內的全部景點。
▌《旅游法》的第四十三條更是白紙黑字地寫著:利用公共資源建設的景區,不得通過增加另行收費項目等方式變相漲價。
既然如此,試問:對于“園中園”“票中票”,景區是不是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景區是不是變相漲價收費?
我想,答案自是不言而喻。
景區外包并非生來就壞
將景區服務外包、出讓景區部分經營權,本是利用社會資本讓旅游資源保值、增值的一種手段,有利于維持景區核心競爭力。當內部人力不足時,還能起到降低營運成本、改善景區經營狀況的作用。同時,還能為周邊的百姓提供一些崗位,促進就業。
其實,往實質上說,出讓部分景區經營權的初衷,是匯集更多資金,從而為游客提供更加舒適的游覽體驗。
“人之初,性本善”,景區外包并非“生來就壞”。
但在實踐的過程中,這一劑良方被歪嘴的和尚念走了味兒。景區管理單位在出讓經營權前沒有做好規劃,只要分銷出去了、自己賺到錢了,就算完事,其它監督、管理等等事宜概不負責,問就是“與我無關”。它們只記得要賺得盆滿缽滿,忘了要服務游客;不將游客奉為上帝,反將游客視為韭菜——一個勁地割。
于是,全國各地的景區紛紛玩起了“園中園”“票中票”的“圈錢游戲”:打著保護景區的旗號要求游客購買電瓶車車票,否則要步行幾公里;交了景區門票錢,想要登上最佳觀景區的觀景臺還要另付費……景區待客方式“跑偏”了。
作為公共資源,祖國的大好風光本該被老百姓所共享,卻被別有用心之人整成了圈地自萌、暴力賺快錢的風水寶地,侵害消費者權益。把老百姓的風景,圈成了有些人的餡餅。
或許歸根到底,景區還是沒能擺脫“門票經濟”這一老套的短視思維。
要走在群眾前面,少些亡羊補牢之舉
對于開篇提到的網友在黃果樹瀑布拍照遭大媽圍堵案例,景區此前公布了處理結果:已對涉事大媽進行批評教育,并勒令暫停經營一段時間,文旅部門也介入調查,對此事進行指導。
對于這一處理結果,國家旅業在瀏覽相關內容的下方的留言后,不難看出網友對處理結果的不滿。有些認為處罰結果太輕了,也有的認為光堵不疏。
在處理結果的新聞資訊下方網友的部分留言截圖
我們也不難理解網友的憤怒。兔子急了還咬人呢,更何況是被宰了多年還投訴無門又無果的消費者啊!
而且,出了事,受處罰的也只有個體商戶,景區方的相關負責人并沒有遭到任何處罰。這個個體商戶被停業了,景區大可以換個暴力賺錢的商家來;那家承包商被罰了,景區大可以再換個來承包分銷的。景區在這件事中成功隱身,置身事外。
中國地大物博,景多人多,客觀上確實存在不好監管的難題。
但有關部門是否可以盡可能走在百姓前面,而不是喊著“為人民服務”的口號,等百姓忍無可忍、走投無路,無奈之下選擇曝光的方式,非得各個都充當“朝陽群眾”,激起社會輿論后,方才予以重視?
景區也要在平常對承包方加強監管,不要發現問題全靠游客投訴這種亡羊補牢的方式。同時,還需與時俱進,摒棄“門票經濟”思維,具備“泛空間”理念,靠服務、體驗俘獲百姓的心,愿意為景區花錢,更愿意來了再來。
作者|王木木
校對|梁涌
審核|雷蕊
版面設計|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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