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6日,玉屏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案件,并于同年11月10日進行宣判。
案件詳情:(一)2022年11月,被告人王某某通過他人認識被告人郭某某,由郭某某聯系上家,王某某、龍某某提供銀行卡用于跑分洗錢活動。郭某某聯系了上家“濂仔”,“濂仔”和郭某某談成給卡主的傭金1.5個點,介紹成功一張銀行卡給郭某某500元至1000元不等的好處費。“濂仔”安排操作轉賬。龍某某提供其廣州銀行卡和廣州農商銀行卡用于跑分。2022年11月20日,龍某某提供其廣州銀行卡給郭某某等人跑分,龍某某測試完卡后把其銀行卡、手機以及廣州銀行APP的登錄密碼和支付密碼告訴負責操作的男子轉賬。該男子操作完后將龍某某的銀行卡及手機還給龍某某,并拿了3800元現金給王某某,王某某將該款拿給龍某某,龍某某分了300元給王某某。同年11月22日,龍某某繼續提供其廣州農商銀行卡給“濂仔”轉賬,轉賬期間龍某某一直在場配合刷人臉。楊某等9人被詐騙資金共計210488元通過龍某某提供的廣州銀行卡、廣州農商銀行卡進行轉移。
2022年11月21日,被告人王某某提供其中國銀行卡給郭某某用于跑分洗錢活動,王某某將其手機、銀行卡提供給“濂仔”安排的負責轉賬的戴眼鏡男子操作,王某某配合輸密碼,并全程在現場等待。齊某等10人被詐騙資金共計263570.9元通過王某某提供的中國銀行卡進行轉移。
被告人郭某某共獲利3000元,被告人王某某共獲利11012元,被告人龍某某共獲利8688元。
(二)2022年11月的一天,被告人范某某為找項目賺錢聯系李某某,李某某告訴范某某,提供其銀行卡給賭博平臺轉賬可以獲取傭金,轉賬10000元獲得150元的傭金,范某某提供了5張銀行卡給李某某及另一名男子用于跑分轉賬,期間范某某提供其手機、銀行卡、手機銀行app密碼等給操作轉賬的人,范某某全程在場等待,且提供刷臉驗證。轉賬期間,范某某幫助取款三次,獲利15300元。楊某等11人被詐騙資金共計209873元通過范某某提供的交通銀行卡、青島銀行卡、蘭州銀行卡進行轉移。案發后,被告人范某某主動賠償被害人楊某某被騙資金3萬元,并取得被害人楊某某的諒解。2023年10月26日,被告人郭某某向本院預繳罰金一萬元,退繳違法所得15300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郭某某、王某某、龍某某、范某某明知是犯罪所得,仍幫助予以轉移,情節嚴重,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綜合考慮各被告人的量刑情節,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依法判處被告人郭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判處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五個月,并處罰金一萬元;判處被告人龍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判處被告人范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不勞而獲,貪圖小利,出借銀行卡,“搭把手”地轉賬、提現輕輕松松獲得“好處費”?天上還有掉餡餅的“好事”?
注意!這不是發財的道路,而是犯罪的道路。希望廣大群眾時刻保持警惕意識,切莫因蠅頭小利買賣、出借、出租銀行卡、點換卡、支付賬戶、個人身份信息等,也千萬不要幫助他人“刷臉”轉賬,一旦觸犯法律,追悔莫及。(玉屏法院 夏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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