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年毛主席去世以后,有傳言說他的身家過億。當然了,這個說法根本就是無稽之談,完完全全是一個謠言,因為毛主席艱苦樸素了一輩子,他的生活水平是與普通老百姓差不多的。那么毛主席工資究竟處于什么水平呢?他去世后又留下了多少遺產呢?
接下來的內容,讓我們來一探究竟!
其實說起來,在革命時期毛主席基本上是不領工資的。他第一次領工資,還是毛主席在北京大學圖書館當管理員的時候,當時他每個月的工資是八塊大洋。顯而易見,這個工資對于廣大窮苦農民和工人來說已經算是高薪了。
要知道在當時那個年代,底層工人每個月只有一到兩塊大洋的工資,至于說農民的收入還要更少。當然了,如果與大學老師和教授相比,毛主席的工資就算是低收入人群。一位普通老師的月薪最少也有五十塊大洋,像胡適這樣的教授每個工資足足有兩百塊大洋之多。
國民黨黨史館還收藏了一張薪資單,這張薪資單上收款人便是毛主席。看到這里大家一定會心生疑惑,國民黨政府為什么會給毛主席開工資呢?話說這份工資數額不菲,每個月足足有一百二十塊大洋,要知道這可是一名大學普通教授的月薪了。
國民黨政府之所以會給毛主席開工資,是因為在國共第一次合作期間,毛主席在國民黨政府掛職,當時他在宣傳部、中央組織部以及農民部身兼數職,所以才會有這么高的工資。當然了,后來隨著國共兩黨逐漸走向了對立,這份工資自然也就暫停了。
1955年,中國開始施行工資分級制度,對政府和企事業單位進行等級劃分,根據不同的崗位和不同的職務,由高到低一共分出24個等級。其中第一級工資最高,屬于國家主席,軍委主席級別,按照規定,第一級每個月工資為600元。
之后每降一級逐級減少50塊錢,也就是說周總理當時的工資就是550元。但是毛主席看過這個方案以后,他提出了反對意見,理由便是每個級別工資相差太多,這樣容易導致貧富差距過大,一定要讓工資差距合理,確保絕對的公平。
就這樣在第二版的工資分級方案中,第一級工資變成了594元,第二級工資變成了536元,后面的分別為478元、425元、387元等等。在這個方案中,每個級別工資差不再是固定的,而是工資級別越低,相差越小,到了后面可能兩個級別工資只相差5塊錢。
在這其中,部隊軍人的工資要比普通老百姓要高,畢竟那個時候軍人隨時都有可能為國家犧牲,軍人工資定高一點也就情有可原了。方案實施以后,起初毛主席領了幾個月工資,后來毛主席卻主動要求降薪,他一降再降,一直降到了404.8塊錢以后,毛主席這才滿意地點了點頭。
從那以后,毛主席的工資一直都是這個數,從來沒有再漲過。對于一位國家領導人來說,四百多塊錢的工資顯然不夠用。后來毛主席的管家吳連登就曾表示過,四百多塊錢對于毛主席一家人來說捉襟見肘。
他給大家算了一筆賬,當時毛主席兩個女兒需要上學,不算平時的生活費,她們學費就要60塊錢。毛主席每個月還要支付房租84塊錢,黨費10塊錢,取暖費30塊錢。毛主席妻子的姐姐生活困難,為了照顧她,毛主席額外還要支付30塊錢。
這些錢加在一起已經一百多了,如果再算上家人的生活費以及煙錢和茶錢,基本上已經接近四百元了。如此說來毛主席的薪資待遇真的不高,幸虧李訥的母親,也就是毛主席最后一任妻子江青,她每個月還能開兩百多塊錢,這才勉勉強強夠用。
不過江青是一個貪圖享受的人,她喜歡攝影,也喜歡看歐美電影,所以平時為了這些愛好,她也要花不少錢,不僅每個月她自己都不夠花,還需要從家庭開銷里面拿出來一部分進行補貼,因此毛主席一家人基本上沒有什么存款。
雖說毛主席沒有什么錢,但是他的財產卻不少,而且毛主席去世后,他還是留下了上百萬的遺產,那么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1981年,中央辦公廳主任汪東興就曾找過毛主席的大女兒李敏商談遺產問題,當時李敏表示:“我只要父親留給我的那一份,剩下的我不要”。那么毛主席的遺產中究竟留下了什么呢?
毛主席工資雖然不高,但是他的個人收藏卻不少,畢竟作為一國領導人,參加外事訪問的時候,各國領導人為了表達敬意,都會多多少少送一些禮品。在這其中包括各種珠寶,營養品以及紀念品。
經統計毛主席收藏中光金表就多達十塊,家里還有燕窩,人參等名貴補品,金銀類的首飾,珠寶類的藏品也有不少。按理來說,這些都屬于毛主席的個人財產,但是毛主席卻不認為這些是自己的,只不過他在這個位置上,所以別國的領導人才會送給他。
按照毛主席的說法,這些財產都屬于人民,所以后來毛主席才會將這些財產全部上交國庫。至于說吃的這些,因為不易保存,除了自己家吃以外,絕大部分都送給了工作人員。
平日里毛主席生活十分節儉,除了抽煙喝茶這些愛好以外,毛主席基本上沒有任何物質上需求。有一次毛主席的手表壞了,送修期間,毛主席便向國庫借了一只,等到自己的表修好以后,毛主席又將這塊表還了回去。
如此說來,毛主席絕對不會有太多的遺產。其實說起來,毛主席最大的收入來源是他的稿費,這一部分金額十分可觀,畢竟毛主席特別喜歡寫作。
其中《毛澤東選集》這部著作的收入最多,要知道《毛澤東選集》可不僅僅在國內十分暢銷,很多國家也出版發行了這部作品,這也意味著,毛主席的稿費收入是全球性的,因為各國發行毛主席的作品,也都同樣需要支付稿費。
當然了,毛主席為了這部著作也是沒少耗費精力,平時工作之余,他絕大部分時間都用來寫作。1951年,毛主席特意在石家莊待了兩個月,在這段時間里,他專心修訂《毛澤東選集》第一卷,所以毛主席也和普通人一樣,都是靠著勞動來換取勞動報酬。
當時因為毛主席每個月都有很多的稿費匯來,因此當時中央特意成立了一個財務室,這個財務室就是專門負責管理毛主席的稿費,平日里毛主席的工資不夠全家開銷,所以他便會從稿費中支取一部分,這樣算下來,在毛主席去世后的時候,他的稿費總剩余是124萬元,可以說,這筆錢無論放在哪個年代,都是一筆巨款了。
在這筆稿費的處理上,毛主席也不是大手大腳,除了極少部分用在了補貼日常開銷中之外,剩下的錢毛主席也都用來人情交際了。
比方說在革命年代,曾有一個叫章士釗的人為我黨作出了極大的貢獻,新中國成立后,毛主席得知章家的生活條件并不是很好,于是他便經常自掏腰包補貼章家,對此毛主席稱這是在報答章士釗當年的恩情,是在“還債”。
還有毛主席在家鄉的親戚,以及毛主席身邊的工作人員,毛主席得知他們誰家里有困難需要幫助,毛主席都會伸出援助之手,當時毛主席在老家的堂弟毛澤連生活非常貧困,所以毛主席生前一直補貼照顧堂弟的生活,并且在晚年還囑咐女兒李敏,讓她也要多照顧叔叔毛澤連。
前面咱們提到過,毛主席的生活是很儉樸的,當時他在家總是穿著打著補丁的衣服和拖鞋,家里釋放雖然是四菜一湯,但卻都是菜市場上最便宜的食材。
毛主席去世后,他的遺產并沒有馬上分配,一直到了1981年,當時中央辦公廳才打算處理掉這筆遺產,說起來毛主席生前是曾表態要將剩下的稿費全部充公的,但中央辦公廳商量后,卻還是認為應該分給毛主席的兒女,因為他們的日子過得都不是很好。
李敏作為毛主席的大女兒,當時中央辦公廳找到她商量遺產的時候,李敏只是說要毛主席留給她的那一份,李敏雖然知道毛主席留下了上百萬的遺產,但卻只拿走了毛主席生前使用的一些舊電器,放在自己家里留著作紀念。
雖然中央辦公廳后來又給李敏匯款了8000塊錢,但李敏卻根本舍不得用,等到1991年毛主席的老家韶山修建毛主席銅像的時候,李敏便將這筆錢捐了出去,也算是自己盡了一份力。
好了朋友們,這個故事到這里就結束了,您對此有什么看法?歡迎您在評論區留言,咱們一起討論!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