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解放戰爭,亦稱第三次國內革命戰爭,是1946年6月至1950年6月中國人民解放軍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為反對國民黨蔣介石集團發動的反共反人民內戰,推翻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官僚資本主義的反動統治,建立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而進行的戰爭 。是一場事關中國前途命運的決戰。
1946年6月,國民黨發動全面內戰,人民解放戰爭開始,1947年7月,解放軍由戰略防御轉入戰略進攻,接著連續進行了遼沈戰役、淮海戰役、平津戰役等三大戰役,基本上消滅了國民黨軍主力。
1949年4月,解放軍發動渡江戰役,解放南京,宣告了國民黨統治的覆滅。
1949年10月1日,在解放軍向全國進軍途中,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北京宣告成立。
至1950年6月,人民解放軍大規模作戰結束,解放了除西藏及臺灣、澎湖、金門、馬祖等島嶼以外的全部國土,取得解放戰爭的偉大勝利 。
解放戰爭時期,是指與土地革命、抗日戰爭相連接的歷史階段,從1945年9月開始,到1949年9月結束。學者認為,此后,雖然進入了新的歷史時期,但解放戰爭并沒有結束,直到1950年6月解放海南島的大規模作戰行動基本結束,才是解放戰爭的徹底結束。
歷史背景
- 抗戰勝利
1931年九一八事變爆發以后的十四年,是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時期。
1945年,抗日戰爭進入最后階段。
7月26日,中、美、英三國發表波茨坦公告,敦促日本投降。8月上旬,蘇聯紅軍進入中國東北,猛烈攻擊日本關東軍。
8月9日,毛澤東發表《對日寇的最后一戰》的聲明,號召八路軍、新四軍及其他人民軍隊,應在一切可能條件下,對于一切不愿投降的侵略者及其走狗實行廣泛的進攻。
8月14日,日本政府照會中、美、英、蘇等國,表示接受波茨坦公告。
8月15日,日本裕仁天皇以廣播“終戰詔書”的形式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
9月2日,日本天皇和政府以及日本大本營的代表在東京灣美軍的密蘇里號戰列艦上簽署向同盟國的投降書。侵華日軍128萬人向中國投降。至此,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勝利結束。
10月25日,中國政府在臺灣舉行受降儀式。根據波茨坦公告,被日本占領50年之久的臺灣以及澎湖列島,由中國收回。這成為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取得完全勝利的重要標志。
- 重慶談判
抗戰勝利后,久經戰亂的中國人民渴望和平民主,重建家園。但以國民黨總裁、國民政府主席蔣介石為首的國民黨統治集團,違背人民意志,堅持獨裁、內戰、賣國方針,企圖在全國范圍內重建大地主、大資產階級的統治。
蔣介石為了制造和平假象,贏得部署內戰的時間,于8月14日、20日、23日向延安方面連發三封電報,邀請毛澤東到重慶共商“國際國內各種重要問題”,企圖在談判的掩護下全力進行內戰準備的策略。同時調兵遣將,控制戰略要點和主要交通線,準備發動全面內戰。美國政府對于蔣介石的戰爭政策,在政治上、軍事上、經濟上給予全面支持。
中國共產黨全面分析了抗日戰爭勝利后的國內外形勢,認為中國的前途存在著兩種可能的趨向:一種是國共兩黨通過談判實行合作以建設新中國,這是全國人民所強烈期望的,也是中國共產黨必須竭盡全力去爭取的;另一種是國民黨發動全面內戰,對此,必須預籌對策,做好準備。
根據這一分析,中共中央于1945年8月25日發表《對目前時局宣言》,指明抗日戰爭勝利后,“我全民族面前的重大任務是:鞏固國內團結,保證國內和平,實現民主,改善民生,以便在和平民主團結的基礎上,實現全國的統一,建設獨立自由與富強的新中國”。為實現這一目標,中共中央決定派毛澤東、周恩來、王若飛三人赴重慶,同國民黨進行和平談判。
8月26日,中共中央又向全黨發出《關于同國民黨進行和平談判的通知》,進一步闡明了通過談判實現國內和平的可能性和必要性,指出:國民黨“在內外壓力下,可能在談判后,有條件地承認我黨地位,我黨亦有條件地承認國民黨的地位,造成兩黨合作(加上民主同盟等)和平發展的新階段”。
重慶談判前后圖像
國共和平談判于8月29日至10月10日舉行。在談判過程中,盡管中共顧全大局,在許多問題上作了讓步,但是蔣介石在涉及國家政權的重大問題上則借口統一軍令、政令寸步不讓。
經過四十三天復雜而艱苦的談判,國共雙方于10月10日正式簽署了《政府與中共代表會談紀要》(即《雙十協定》)。
1946年1月10日,國共雙方又簽署并公布了《停止國內軍事沖突的協議》,并據此分別發布了停戰令。接著,由國共雙方代表和出面調停國共沖突的美國政府代表組成“三人小組”和“北平軍事調處執行部”,監督停戰令的實施。由各黨派代表和社會賢達組成的政治協商會議也在1月10日召開,并于1月31日一致通過包括軍事問題、憲法草案問題、和平建國綱領、政府組織問題、國民大會問題等協議在內的《政治協商會議決議案》。
上述一系列協議的達成,是中國共產黨堅持和平民主、反對內戰方針的結果,也是各民主黨派、社會賢達和廣大人民團結奮斗的結果。中國共產黨決心為全面徹底實現這些協議而繼續努力。但對于國民黨集團的內戰陰謀也沒有放松警惕。隨著國民黨集團內戰部署的日益加劇,中國共產黨一方面在輿論上作了大量的揭露,動員廣大人民起來制止內戰;一方面領導解放區軍民加強了自衛作戰的各項準備。
關內解放區部隊一部進軍東北
抗日戰爭時期,中國共產黨領導八路軍、新四軍及其他抗日武裝力量在日軍后方廣泛開展游擊戰爭,在華北及長江以北地區建立了晉綏(綏,即綏遠省,今內蒙古中部)、晉察冀(察,即察哈爾省,今分屬內蒙古、河北)、晉冀魯豫、山東、華中等鞏固的抗日根據地,在長江以南廣大地區及東北部分地區也建立了許多塊游擊根據地,部隊分布在十多個省區的廣闊戰場上。日本投降后,有些省區的部隊在國民黨準備發動內戰的情況下,面臨著被各個擊破的危險。根據這一形勢,中共中央制定了“向北發展,向南防御”的戰略方針,并決定加速實現由游擊戰向運動戰的戰略轉變。為此,調整了戰略布局,將原來堅持在長江以南和皖中、豫西地區的部隊,轉移到華中、華北老解放區,并從各老解放區抽調11萬人的部隊和2萬名干部挺進東北,會同東北抗日聯軍開辟東北根據地。
以編組能在戰略上實施機動作戰的野戰軍為中心,整編了各大解放區的部隊,至1946年6月,組成了晉綏、晉冀魯豫、晉察冀、山東、華中等野戰軍和東北民主聯軍(由東北人民自治軍改稱)。全軍共計編成27個縱隊和相當于縱隊的師以及6個野戰旅另14個炮兵團共61萬人的野戰軍。同時,除保留了原來的晉綏、晉察冀、山東等大軍區外,新成立了晉冀魯豫、中原、華中等軍區,使地方軍(含后方機關和學校)發展到66萬余人。此外,解放區的民兵也發展到約220萬人。這種以野戰軍為骨干的野戰軍、地方軍、民兵三結合的武裝力量體制,為實現由游擊戰向運動戰的戰略轉變從組織上打下了基礎。
戰爭結局
在人民解放軍向全國進軍期間,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澤東向全世界莊嚴宣告: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而此時敗退臺灣的國民黨政權,與大陸相隔臺灣海峽,呈現對峙狀態 。
至1950年6月,人民解放軍大規模作戰結束,解放了除西藏及臺灣、澎湖、金門、馬祖等島嶼以外的全部國土,取得解放戰爭的偉大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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