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認定是否具有“消費者身份”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2條規(guī)定,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權益受本法保護;本法未作規(guī)定的,受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保護。就消費主體而言,消保法規(guī)定的“消費者”,既包括個人,也包括法人或非法人組織。法人或非法人組織的消費,也稱單位消費,包括兩種情況:
一是為了本單位職工生活而消費,如單位食堂采購食材。此種情形應屬本法規(guī)定的“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范疇,單位也應屬消保法規(guī)定的“消費者”。
二是為了生產經(jīng)營而消費,即生產資料的消費。而這種情形的消費,則不屬于消保法規(guī)定的消費范疇,此時的單位也不應認定為消保法規(guī)定的“消費者”,進而不適用消保法。
從消費性質上看,消保法規(guī)定的消費,為生活消費,即人們?yōu)闈M足物質、文化需要而進行的各種消耗過程。相對而言,為生產消費而進行的活動,如企業(yè)采購原材料等,因當事人都屬以營利為目的的市場主體,可通過協(xié)商、談判及合同等方式確定,原則上也不屬于消保法調整范圍。但為保護農民權益,消保法特別規(guī)定農民購買、使用直接用于農業(yè)生產的生產資料“參照本法執(zhí)行”。從消費對象上看,則包括“商品”“服務”兩類。消費者購買的商品,一般指經(jīng)過流通渠道進入商品銷售場所。服務則是指與生活消費有關的有償服務。就本指導性案例而言,為家庭生活消費需要而購買汽車,應認定為消費者,應適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規(guī)定。
(2)如何判斷欺詐是否成立
經(jīng)營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務有欺詐的,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55條第1款的規(guī)定需承擔懲罰性賠償?shù)呢熑危础敖?jīng)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shù)慕痤~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shù)慕痤~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而認定經(jīng)營者存在欺詐行為則是適用懲罰性賠償?shù)年P鍵。
欺詐行為是指經(jīng)營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務中,采取虛假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欺騙、誤導消費者,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行為。欺詐在法律上包括積極欺詐與消極欺詐。積極欺詐,指欺詐者以積極的言辭,提供虛假情況使消費者做出錯誤的意思表示,如故意夸大商品性能。消極欺詐,指行為人具有告知的義務但故意不告知或隱瞞,致使消費者做出錯誤的意思表示。就欺詐而言,其具體表現(xiàn)形式也較多,如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夸大功能、虛構成分、虛構產地等等。
經(jīng)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認定構成欺詐:銷售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采取虛假或者不正當手段使銷售的商品分量不足的;銷售“處理品”“殘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謊稱是正品的;以虛假的“清倉價”“甩賣價”“最低價”“優(yōu)惠價”或者其他欺騙性價格表示銷售商品的;以虛假的商品說明、商品標準、實物樣品等方式銷售商品的;不以自己的真實名稱和標記銷售商品的;采取雇傭他人等方式進行欺騙性的銷售誘導的;作虛假的現(xiàn)場演示和說明的;利用廣播、電視、電影、報刊等大眾傳播媒介對商品作虛假宣傳的;騙取消費者預付款的;利用郵購銷售騙取價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約定條件提供商品;以虛假的“有獎銷售”“還本銷售”等方式銷售商品的;以其他虛假或者不正當手段欺詐消費者的行為。
經(jīng)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服務中有下列情形之一且不能證明自己確非欺騙、誤導消費者的,應承擔欺詐消費者的法律責任:銷售失效、變質商品的;銷售侵犯他人注冊商標的商品的;銷售偽造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企業(yè)名稱或者姓名的商品的;銷售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的商品的;銷售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名優(yōu)標志等質量標志的商品的。
認定經(jīng)營者存在欺詐的成立,應滿足以下幾點:一是經(jīng)營者對重要事實作虛假陳述,如商品或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內容)價格等;二是消費者因不明真相而信賴,進而產生上當受騙的事實;三是經(jīng)營者須有主觀上的故意。
林長宇律師,中華律師協(xié)會會員,現(xiàn)為北京盈科(上海)律師事務所律師。執(zhí)業(yè)以來一直致力于民商法領域的研究及實踐,擅長:經(jīng)濟糾紛、合同糾紛、公司股權糾紛、公司糾紛及公司訴訟、公司法律顧問、經(jīng)濟犯罪刑事辯護、債務糾紛等法律業(yè)務。是典型的學者型律師。并為眾多客戶提供了專業(yè)、系統(tǒng)的法律服務,深厚的法律功底與豐富的實踐經(jīng)驗使其不僅能為客戶提供充分的法律分析,而且還能根據(jù)客戶的具體情況提供可行的法律解決方案,進而達到服務的滿意效果,維護當事人的合法利益。曾在《中國教育電視臺》、《東方衛(wèi)視》等媒體接受過采訪,并在上述的多家媒體做過法律評論。www.jjjfl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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