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亞洲、以行動為導向的獨立研究和咨詢機構,亞洲公益事業(yè)研究中心(Centre for Asian Philanthropy and Society, 以下簡稱“CAPS”),近日發(fā)布了其最新的政策簡報——《采購向善:透視亞洲政府社會采購》。該簡報結合了CAPS旗艦研究《好公益指數(shù)2024》在亞洲17個經濟體對2,183家社會服務組織進行的問卷調查結果,以及23位亞洲社會部門專家的見解,指出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務過程中向社會部門采購產品或服務可以實現(xiàn)雙贏。但由于社會部門的能力限制和政府采購流程潛在的問題,政府采購的社會服務功能尚未得以充分利用。CAPS提出了一個可供參考的政策框架,以協(xié)助促進社會部門參與政府采購。
通過向社會服務組織購買產品或服務,政府可有效利用這些組織多年積累的專業(yè)經驗和社會網絡,在為社會組織提供重要的收入來源、支持社會部門發(fā)展的同時,創(chuàng)造更大的社會效益。然而, 《好公益指數(shù)2024》的調查結果顯示,在受訪的 17 個經濟體中, 只有32%的社會服務組織曾參與政府采購。其中,中國、韓國和日本的社會組織獲政府采購的比率較高,分別達到73%、58%和49%,而菲律賓、斯里蘭卡和柬埔寨的比率則僅為8%、12%和13%。另外,亞洲的社會服務組織從政府采購項目中獲得的收入僅占其總收入的9%。由此可見,政府向社會服務組織購買產品或服務方面仍有較大的發(fā)展空間,政府采購的社會價值有待進一步發(fā)揮。
社會部門參與政府采購面臨諸多障礙,其中社會組織的能力問題尤為突出。這包括資源不足導致生產和質量受限,人員匱乏使得信息獲取不暢,以及資金有限打消參與積極性等多個層面。此外,繁瑣復雜的政府采購流程進一步加劇了社會服務組織應對這些問題的難度。
政府在社會部門的采購優(yōu)惠政策主要面向社會企業(yè),非營利組織機會有限。政府將社會企業(yè)視為創(chuàng)業(yè)生態(tài)系統(tǒng)的一部分,可以用于促進青年就業(yè),而非營利組織則常被視為純粹的慈善機構。CAPS認為,向非營利組織開放采購機會可以幫助這些組織獲取更多可持續(xù)的資金來源,從而減少對慈善捐款、公益事業(yè)、政府撥款和補貼的依賴性。
非營利組織通常擔任知識伙伴和福利服務提供商的角色,而社會企業(yè)則更有可能成為服務供貨商。政府為非營利組織提供的機會有限且往往專注傳統(tǒng)的社會福利服務,如老年人護理、殘疾人護理和兒童保育。
現(xiàn)行的社會采購政策設計造成了社會服務組織之間的結構性差異,一定程度上導致了與政府有合作關系的大型和老牌組織對小而新的組織產生“擠出效應”。大機構通常能夠獲得更多的合作和采購機會,而新成立的社會服務組織則較難進入這個領域,所能獲取的資源和機會也受到限制。另外,亞洲的社會部門普遍缺乏正式的行業(yè)代表人員或機構,合作關系的建立更多依賴于人際關系,這種情況加劇了社會服務組織在獲取機會方面的不平等。
CAPS在該簡報中提出了“三階段政策框架”,建議政府通過針對性的政策調整,解決限制社會采購的瓶頸問題,優(yōu)化整體采購生態(tài),并促進社會采購的廣泛發(fā)展。CAPS聯(lián)合創(chuàng)辦人兼首席執(zhí)行官夏露萍博士表示:“CAPS很高興能就亞洲政府社會采購政策的前景進行探討。我們建議政府充分發(fā)揮社會采購的優(yōu)勢和潛力,與服務于弱勢群體的一線組織建立合作關系,這樣不僅能夠加強這些社會組織的實力,也有助于政府制定貼近實際需求的采購政策。另外,鑒于亞洲政治和經濟制度的多樣性,各經濟體需要充分了解當?shù)厍闆r,才能制定行之有效的社會采購政策,而非采取‘一刀切’的策略?!?/p>
欲查閱完整報告,請瀏覽:https://caps.org/work/our-research_procurement-for-good-government-procurement-from-the-social-sector-in-a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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