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真相,在被官媒辟謠前都不要輕易相信。
我看到人民日報微博賬號的一則評論:
【人民微評:#我們別成了流量的獵物#]#比流量更重要的是真相#胖貓事件真相大白!警方通報專業而翔實,不僅還原了真相,解答了疑問,也還被網暴者以公道。同時,也讓眾多網友感慨:一個年輕生命逝去,大家出于樸素真誠的同情,卻被網上不實信息欺騙,被裹挾進輿論漩渦,網絡時代,海量信息,出于自身利益目的釋放虛假信息,欺騙網友情感,煽動網友情緒的事不斷出現。對此,我們都應當警醒:比流量重要的是真相,是基于事實本身的善惡是非判斷。網絡不是法外之地,造假者應當付出他們應付的代價。我們要給相關平臺提個醒,追逐流量不可脫離事實,一旦被流量裹挾,不僅“淹沒"真相,更會貽害不淺。
我很少引用官媒,這次加量不加價地復制,是因為上面一段話,也可以代表官媒對肥貓之死的蓋棺論定。
四舍五入,概括為一句話:
群眾的眼睛并不都是雪亮的;
警方通報一如既往地“專業而翔實”;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亟需嚴管。
我相信,重慶南岸區警方的通報所披露的事實,都是真的。
問題是,事實不等于真相,尤其是不完整的事實。
警方通報似乎在引導群眾相信兩點:
肥貓給譚某的轉賬=肥貓為譚某花掉的錢;
約過會見過家長=雙方都真心談戀愛。
警方遵循所謂刑法的謙抑性原則,不認定譚某涉嫌詐騙,目前看問題不大。但以上兩點邏輯,卻在試圖淆亂邏輯——也確實達到了目的。
一個細節暴露了“試圖”:
警方通報稱,譚某向肥貓及其親屬轉賬179次共計46.3萬余元。這個數額比肥貓向譚某轉賬79.9萬余元,少33.6萬元。
這意味著,譚某在這場關系中的獲利,與肥貓姐姐說的超過50萬元相去甚遠。
然而,譚某轉賬給肥貓一家的46.3萬余元中,有16.6萬元是在肥貓投江后,譚某應他父姐要求退賠的。
假如警方這次認定譚某有詐騙嫌疑的話,估計就不會如此算賬了吧。詐騙嫌犯在受害人死亡后退賠,只可能減輕罪責,并不影響案件的定性。
在肥貓事件的通報中,那16.6萬余元卻被計入了影響案件定性的金額中。
我并不支持刑責譚某,我支持警方通報應該誠實,擔得起人民日報的信任。
至于人民,不明真相慣了,義憤填膺慣了,驚呼“反轉”慣了。這樣的人民,不能太嬌慣了。
5月17日上午,我在微信朋友圈發了一條:
肥貓之死,不下五個讀者想讓我寫,但聲討一個撈女未免太簡單了,我就一直沒評,索性思考了PUA這個話題。
在肥貓和譚竹的關系中,PUA的雙方涇渭分明,但對于更多的人和人群,劃分并不是這么簡單。尤其是男女關系,很多都在互相PUA。回歸我們自身的人格,也往往是肥貓和譚竹的綜合體。
人不斷尋找獵物,并會隨時淪為獵物。本不是獵人,遇到弱雞見獵心喜就會亮出獠牙;本是獵人,踏入別人的陷阱便成了獵物。
PUA最可怕的,不是故意和惡意的操控,而是反操控太難。很多操控者在有毒關系之外,都不是傳統意義的壞人,甚至還會是可憐人,一直被欺壓,被各種負面情緒折磨。
所以,被操控者很容易被激發出善意和同理心,而試圖將對方的行為合理化,低估對方的邪惡,誤以為自己可以救風塵。
無一例外,這些人都會賠得精光。
如何識別PUA,又如何反制,以后有機會好好談。今天可以給幾個建議:
僅僅為了討好對方的事,一件也別做;僅僅為了討好對方的話,一句也不說。
有事說事,再激烈都可以,但不接受任何情緒勒索。耍冷暴力給你臉色看的,就是壞人。
堅持對等原則,無論金錢還是情緒,可以主動付出,絕不接受單方面索取。
評判即權力,吹毛求疵差評你,或當眾貶低你的能力和價值——經常包裝為開玩笑的人,幾乎沒有為你好的,他們只是利用你的善意忍讓,以零成本搶奪他們不該有的話語權。
在警方通報兩天后,我仍然不改上述看法。
肥貓之死,又掀起了一場男女論戰。不少男人聲討撈女,而一些自詡女權的博主則嘲諷肥貓性價值過于低下,不花錢就找不來女友。
很多時候,惡很平庸,不需要創意,甚至不需要力量。
只要承受它的人,足夠弱。——最好是死人,不能還嘴的那種。
讓欣慰的是,撕扯叫罵的男女們都會從肥貓的遭遇里,學到一些提升安全感和獲得感的東西。
然后,披堅執銳,在東莞早已草完的年代,劃算地買,暢快地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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