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民法典的角度理解家庭暴力,可以從以下幾點出發:一是家庭暴力行為的主體范圍,應是發生在夫妻之間和其他家庭成員之間的共同生活之中,施暴人和受害人之間存在特定的親屬身份關系,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孫、婆媳等。二是從家庭暴力的表現形式看,可以說是多樣復雜,主要包括“身體、精神 和性”三個方面,其實還有一種就是經濟暴力,比如一方掌握經濟大權,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讓另一方支配夫妻共同財產,也屬于家庭暴力的表現形式。
另外,在司法實踐中當事人起訴離婚時主張對方存在家庭暴力,最常見的就是稱對方有毆打行為。聶平法官分享了兩個具有代表性的案例。第一起案例是原告女方起訴男方離婚,說對方家暴,提供了腿部淤青照片,結果男方看到以后說,“法官,我沒有家暴,我是被家暴!”男方提供的照片中脖子上和背上都有抓痕,解釋說因為女方抓他,他推擋時女方摔倒在地上,造成女方膝蓋受傷。
經法庭調查,雙方因為寵物的事情發生爭執,繼而產生肢體沖突,而之前雙方從沒有動手過,這種情況下,很難認定存在家庭暴力。而另外一起案件,一方拿出了不同時間的受傷照片、詳細講述了每次事發的經過,還有報警記錄等,這種情況下,另一方即便否認但如果舉證不能,原則上被認為存在家庭暴力的可能性比較大。通過這兩個案例,大家對法院認定家庭暴力有了一定的認識。家庭暴力,侵害了家庭成員的合法權利,也破壞了家庭和諧,對此法院是零容忍的。
因此,報警記錄、家庭暴力現場及受害人身體受到傷害的照片、錄像、告誡書,傷情鑒定書、就診記錄、相關組織的接待記錄、施暴人的保證書、證人證言、聊天記錄、通話錄音等很重要。更重要的還是要結合當事人庭審的陳述、法官發問等綜合認定。
林長宇律師,從業14年,現執業于北京盈科(上海)律師事務所。《東方衛視》、《中國教育電視臺》等媒體對其代理的案件進行過報道,產生一定的社會影響,是典型的學者型律師,為眾多客戶提供過專業、系統的法律服務,善于根據客戶的具體情況提供可行的解決方案。擅長:婚姻糾紛、離婚析產糾紛、繼承糾紛、經濟糾紛等。林長宇律師在辦理案件中善于利用證據進行科學分析、論證,從而找出解決問題的突破口主張用先進的理念與務實的手段解決一切棘手的法律問題,靠實力贏得同行及當事人的尊重。www.shanghailihunl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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