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家印和恒大地產又被罰款了。
據央視新聞報道,近日,證監會依法對恒大地產債券欺詐發行及信息披露違法案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恒大地產被罰款41.75億元,許家印被罰款4700萬元并被采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即便不對許家印采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我想老許這輩子估計也沒有老臉再進入證券市場了。
但問題來了,在許家印出事之前,在恒大資不抵債之前,坊間傳聞,曾貴為首富的許家印早已將從恒大獲得600億港元分紅轉移給了他如今遠遁國外的前妻。現在證監會對許家印處以4700萬元的罰款,能收繳上來嗎?許家印還有錢嗎?目測基本資不抵債的恒大能如數繳納這41億的罰款嗎?
曾經的首富徹底成了首負。所以無論是對恒大地產的這41億罰款,還是對許家印的4700萬罰款,能不能執行到位都讓人產生懷疑。
那么,面對這么一家欠債嚴重的公司,面對這么一位早將財產暗渡陳倉金蟬脫殼,當下已身無一文的人,又該怎樣才能把罰款執行到位呢?
不僅很多網友有這樣的疑問,我也非常關注這個事。
恒大地產將來的走向我們不得而知,是東山再起還是走向破產清盤的邊緣?不過即便按照最壞的打算,一旦恒大破產,按照相關法律規定,我感覺證監會對其的罰款也能執行到位。
因為按照公司破產后的清償順序:其現有的資產首先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保費用和法定補償金;其次繳納公司所欠的稅款,第三順位是清償公司的債務,至于剩余的財產最后才會分配給股東。
照此看,證監會對恒大的罰款我個人認為等同于公司所欠的稅款,因此即便恒大破產,對恒大地產的罰款也肯定能執行到位。
那么,對許家印個人4700萬的罰款又該怎么收繳呢。其實這一點也不用擔心。
有媒體報道,5月21日,曾由恒大創始人許家印持有的香港山頂布力徑其中的一幢洋房,最近被一位買家以約4.7億港元承接。雖然這棟洋房較一年前估值8.8億港元低了近一半。但也由此可見,許家印轉移了很多財產給其前妻,但他名下轉移不了的固定資產還有很多。
俗話說,瘦死的駱駝比馬大。頂布力徑的這棟洋房可以拍賣,那么許家印名下其他的別墅洋房自然也可以拍賣,所得的錢款自然也可以抵繳罰款。
曾經的恒大,曾經的許家印是多么輝煌耀眼,誰曾想潮水退去后,原來首富竟然是首負,而恒大呈現在世人面前也是一副早已爛不可拾千瘡百孔的模樣。
相較于恒大欠債2.4萬億,無論是41億還是4700萬的罰款,其實都不算什么,證監會有辦法執行到位。或許在政府的介入下,恒大地產的爛尾樓也會隨著時間的推移向消費者交付。
但那些恒大的供貨商,則危矣!
被許家印為其挖下的窟窿,想填補平,則難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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