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的生態環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只有實行最嚴格的制度、最嚴密的法治,才能為生態文明提供可靠保障。”
第二檢察部“檢益廊鄉”公益訴訟辦案團隊
近日,壽寧縣檢察院“檢益廊鄉”公益訴訟辦案團隊辦理2起涉污染環境罪案件,行為人均在未辦理任何證件的情況下,開設煉鋁廠焚燒危險廢物煉鋁,生產過程中產生的黑煙及刺鼻性氣體未經處理直接排入大氣中,剩下的固體灰渣也未經處理直接堆放在廠。2起案件現場堆放的原料及灰渣普遍具有浸出毒性和反應性,與水混合能產生足以危害人體健康或環境的有毒氣體、蒸汽或煙霧。
圖為危險廢物
為防止現場堆放的危險廢物對環境造成嚴重破壞,壽寧縣檢察院“檢益廊鄉”公益訴訟辦案團隊充分發揮檢察工作能動性及融合履職優勢,在依法追究當事人刑事責任的同時,及時介入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聯合寧德市壽寧生態環境局、壽寧縣公安局召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會。
磋商會議
會上,寧德市壽寧生態環境局就案件基本情況及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義務人應承擔的責任與義務進行說明,并出具專家認定意見書。該辦案團隊就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相關政策及法律規定進行釋法說理。寧德市壽寧生態環境局與賠償義務人當場簽署賠償協議,約定生態修復方案。2起涉污染環境罪案件的賠償義務人均表示認識到了非法處置危險廢物對環境造成破壞的嚴重性,將積極履行賠償協議內容,盡快完成生態環境損害恢復工作,共同承擔相關費用20余萬元。
處置現場
協議簽訂后,壽寧縣檢察院“檢益廊鄉”公益訴訟辦案團隊多次督促當事人按照協議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進行處置,并前往現場核實生態修復情況。
宣讀生態修復令
針對其中一案刑事判決生效后生態修復義務仍未履行完畢的問題,依法向當事人制發生態修復令。
處置后現場
經多方努力,目前涉案地塊危險廢物均得到無害化處理,污染得以消除,受損的環境公益得以恢復。
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與公益訴訟檢察制度都是生態文明制度體系的重要內容。近年來,壽寧縣檢察院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履行生態檢察職責和公益訴訟檢察職責,切實守護壽寧縣青山綠水。下一步,壽寧縣檢察院將持續發力,踐行綠色發展理念,強化生態環境司法,筑牢生態多元防線,提升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質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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