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更新演方協文,演到后期面相都大變,吵架時兇相畢露(沒有攻擊林狗的意思,這恰恰說明他演技好、表現力強)。
《玫瑰的故事》,前有莊國棟、后有方協文,越看越有“暴走之后隨時家暴、殺前妻/前女友然后分尸”的陰冷感。
仿佛在婚戀頻道看“愛情鬼片”,毛骨悚然。
來,說說方協文。
一,伺候和照顧:尊卑感和價值感
“伺候”或者“服侍”,各路古裝劇中常見,上一代的長輩們也常說。
方協文媽天天絮叨抱怨:我如何如何伺候你們。
方協文也以此來申討黃亦玫:我媽整天累死累活伺候你,你連一個笑臉都沒有。
伺候這個詞,把施動者一方放在很低的位置上。
一句話抹殺了勞動的價值、照顧的溫情,而代之以更森冷更有剝削感階級感的“伺候”。
婚后黃亦玫在家中的所有付出,方協文也一并下意識抹殺暖色和重量。
母親言傳身教的,他自幼生活的那種范式,一直隱隱約約籠罩他;他如今輕車熟路就帶著新的“受害者”鉆入其中。
是輪回循環吧?你看,上一代受害者變成無意識的加害者,偏偏是婆婆最憎惡兒媳,偏偏是婆婆最嫌棄孫女不是男孩。
方協文對黃亦玫,骨子里有一種上位者的處置感。
數年前孕期瞞著她辭了她的工作;數年后依舊打電話謊稱她懷孕住院、辭了她好不容易覓得的新教席。
從本質上說,這是將活生生的有種種需求的人,簡化、工具化、退化到生育機器的子宮位置上。
(不是說孕婦不該注意身體,更不是說不該生二胎,重點不在于孕期安全和二胎三胎,而在于)方協文從始至終是“處置”,完全不尊重對方意愿。
他處置她的人生,這很可怕。
另一方面,方協文對玫瑰,又基于一種扭曲的仰望感。
當年那種可望而不可即的仰望感越強烈,如今這種“處置感”或許就越變本加厲。
方協文早期或許也曾真心欣賞過玫瑰的美好,但他終究逐漸暴露“朕要處置她”的獨裁者本質。
健康的婚戀關系,理應是互相扶持、共經風雨,而不是一方將另一方當成“人形財產”隨意處置。
二,昂貴的窮感
方協文不一定叫自卑,而是一種“活在比較級中才有實感”的內心空洞。
未必是憂懼于“我不夠好”,而是淺薄于“世間無所愛”;他更像一個沒有恒定價值坐標和飽滿精神世界的空心人。
玫瑰是對事事都有興趣的可愛“雜家”,而方協文是對事事都缺乏好感的“攀比家”。
換句話說,有人喜歡花,是喜歡花本身;
而有人不識芬芳、不辨妍媸,喜歡花,是因為花的標價。
玫瑰顯然是前一種,內心豐盈、強大,自給自足;
但凡她樂意,十塊錢的衣服能比一個億的珠寶更閃光,她不必靠外在的其他附屬品、來粉飾“我足夠強大”的自欺欺人假象。
但方協文是另一種。
你說他究竟愛什么?喜歡什么?很難講。
美女也好、事業也罷,大概都是他用來裝點“我很成功”的道具。
他所選的專業、從事的工作,未必是出于喜歡、而更可能出于功利;在不出圈不興風作浪的情況下,他叫經濟適用男。
但他也不是一步步腳踏實地、溫情小富即安的類型,而是缺乏恒定軸心、將觀感建立在“對比”的依附性上。
故事中,他和玫瑰婚后種種問題的直接導火索是莊國棟。
刺玫瑰“法語都能學,朝語有什么不能學的?”,洋洋得意“有些人在國外看起來光鮮,其實都住在鴿子籠里,一輩子租房”,小肚雞腸不肯招優秀留學生、一棒子偏見打翻一船人。
但莊國棟僅僅只是導火索而已,不是問題的真正核心。
縱使莊國棟沒有大老遠跑來刺激方協文,方協文未來大概率也同樣會自己給自己找到新的假想敵。
而“假想敵”這個程度大概不足以形容,更該叫“假想魔鬼”。
他活在戰勝心魔窮魔情敵魔的“贏”的妄念中,時時刻刻要證明“你們別瞧不起我,我特別可以”。
為什么富養的玫瑰讓人羨慕?不僅僅是因為她父母學富五車、清華教授身份受人尊敬,知識和地位并不能代表內心的富足。
玫瑰的富養,是內心真正的豐足、美滿。
方協文的窮,其實不窮在沒錢,而窮在他和他媽對困難時伸出援手的黃亦玫,一轉身就恩將仇報踢出局。
是內心的逼仄和陳舊。
他縱使住大房子,開大公司,也依舊有一種昂貴的窮感。
三,占有的毀滅傾向
從表面上看,方協文結婚前對黃亦玫百依百順、事事想著她,簡直二十四孝好男友;婚后立刻變了一副嘴臉,從星星狗狗眼,變成兇神惡煞的美甲判官、裙子判官。
實際上并非如此。
方協文婚前也并不是對玫瑰百依百順。
戀愛之前,他是藏著掖著換著法子、用種種話術曲線控制;
結婚之后他認為沒必要再偽裝,直接控制。
本質上都是控制,只是方式手段程度不同而已。
就比如當初方協文想讓玫瑰租自己樓上的小閣樓,一整套說辭精心偽裝,以深情良善假面,來實現接近和圖謀。
再比如,他假模假式熱情跟著未來岳母學做飯,都像是求職和試用期的“積極表現”而已,表現給對方看而已。
你很難說方協文當初完全沒愛過玫瑰,但他的“愛”有濃郁的毀滅傾向。
愛是一種很稀缺的能力,方協文騎車追著玫瑰乘坐的公交時,或許短暫有過;但他很快就喪失了這種純粹的能力。
他娶妻結婚生女,面對在事業最艱難狼狽時伸手幫他的玫瑰,看見的全是我我我。
又膨脹又空虛的我,又自卑又貪圖的我。
他有一種“強自我vs無自我、強控制vs強依附”的拉扯感。
一方面,方協文很俗氣、很隨波逐流,未必有真正鮮明的自我;
但另一方面,方協文那無限膨脹的我之欲望、我之冠冕、我之王座,又壓倒一切。
他不讓玫瑰穿裙子,成為美甲判官,替玫瑰辭掉出版社的工作,種種作為,與其說是“愛”的患得患失,不如說是占有欲導致的寸草不生。
“占有欲”在腦子壞掉的言情故事中,或許還曾有過一二甜蜜面相,被當成“愛”的近義詞;而在更真實更落地的婚戀語境中,這是一種有摧毀感破壞感傾向的負面觀感。
你看,他對玫瑰所做的,除了圈養(廣義上的囚禁),更多是破壞。
不僅是希望對方素手做湯羹、在家里好好服侍自己,更是要把春天自在如風的一畝花田,燒成自己的肥料。
或許,他越“愛”玫瑰,就越抑制不住,要將玫瑰從活生生的花,變成光禿禿的一根衣桿、一根筷子、一件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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