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不法商人頭腦真的很“刑”,給廳官買別墅,換來了5億融資,行賄公安局局長,又借到6000萬,這一來一回掙了多少?可真“刑”啊!
她就是仇明芳,在百科上可以查詢到其案件和判決結果,一審仇明芳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之后仇明芳不服,提出上訴,二審維持原判。
仇明芳出生于1968年,曾任江蘇申華置業有限公司董事長,在其案件中,有兩人比較重要,也就是河北省政府原副秘書長吳立芳、鎮江市公安局原黨委書記、局長夏新平。
吳立芳和仇明芳相識已久,早在1999年兩人就已經結識,此后逐漸聯系加深,吳立芳在隨后的歲月中,手中權力越來越重,仇明芳則是生意鋪的不小。
時間來到2007年,當時仇明芳有意插手兩個房地產項目,但一下子進入兩個項目,仇明芳手中資金就有些捉襟見肘。
就在仇明芳焦頭爛額時,多年老友吳明芳的出現讓她計上心頭,在吳明芳的幫助下,仇明芳獲得了5.09億元的融資,資方來自于廊坊市的六家公司。
仇明芳沒有想到自己焦頭爛額的資金緊張,在吳明芳稍稍動用一下權力就搞定了,不禁喜出望外,解決資金壓力后,仇明芳投桃報李,為吳立芳專門在氣候宜人、風景秀美的海南購置了一套豪華別墅。
光是這套別墅的購買價格就在784.16萬元,別墅面積為398.34平方米,為了掩人耳目,仇明芳將房產落戶在其子的名下。
這套別墅的購買人也并非是仇明芳,為了進一步的轉移視線,她安排了自己的堂嫂購買。
時間來到2012年,當年全國的住房系統隨著科技的進步,從而實現了縣級以上城市聯網,這對于吳立芳來說不是一個好消息。
為了避開風險,吳立芳找到仇明芳,將別墅過戶到仇明芳女兒名下,不過這套別墅的實際控制人依舊是吳立芳。
而且,仇明芳在吳立芳妻子的授意下,花費了兩百多萬元為該別墅進行裝修,這套別墅算上購置價格和裝修,價值已經達到了近一千萬元。
除了這些這套別墅外,吳立芳還收了仇明芳送上的5000英鎊,不過這件事情在調查過程中屬于尚未掌握,吳立芳主動提出后,被視為自首。
別墅的事情還沒有結束,吳立芳迫不得已下又搞出了一個出人意料的操作。
吳立芳出生于1964年,從小就很聰明,高考后進入國內知名院校就讀,大學畢業后,他進入報社做記者,不過這段工作僅兩年時間。
離開報社后,他進入河北冶金企業集團,做辦公室秘書,此后又到中國有色金屬進出口河北公司擔任總經理辦公室主任、總經理助理。
吳立芳走上仕途是在2000年,他來到三河市任職市委副書記,4年后就做到了該市“一把手”,2016年年底,吳立芳被調往省里,任職省政府副秘書長。
這對于吳立芳來說是一個很好的消息,只要做好了,說不得日后自己就可以更進一步,摸得著省部級位置。
但讓他沒有想到的是,這個位置就是仕途的終點,其實吳立芳不止是收了仇明芳一個人的賄賂,廊坊市建設局原局長也向他行賄過,目的是為了提拔。
讓吳立芳更加意外的是,仇明芳竟然和堂嫂發生了矛盾,更加意外的是,仇明芳的堂嫂選擇魚死網破,打定主意要舉報仇明芳給吳立芳在海南購置別墅一事。
吳立芳也做出殺人滅口的事情,他選擇將別墅退還,仇明芳于是將別墅出售,價格為1100萬元。
雖然吳立芳退還了別墅,但依舊逃脫不了處罰。
其實仇明芳對于行賄這件事情已然是駕輕就熟,她曾多次向鎮江市公安局原黨委書記、局長夏新平行賄價值超120萬元的財物。
仇明芳以此換來了借款6000萬元用于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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