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趙晶晶
吳老師和趙德芳律師最近因某職務犯罪案件在某地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前兩日聽聞,因上訴人要求出庭檢察員對有異議的證據宣讀一下(沒有異議的不宣讀),出庭檢察員對此頗有微詞,情緒激動地說庭審進程已經由上訴人、辯護人把控,云云,并進而對辨護人進行人身攻擊。辯護人建議法庭對出庭檢察員進行口頭警告,出庭檢察員情緒激動地要求合議庭休庭,合議庭只能決定休庭15分鐘。一刻鐘后,合議庭成員、上訴人及辯護人均已就位,唯獨不見出庭檢察員到庭。此時,出庭檢察員的助理步入法庭,收拾檢察官的電腦、文件、卷宗,離開了法庭。庭外旁聽觀眾反映,出庭檢察員氣鼓鼓地走了……
聽到這則“趣聞”,有些讓人忍俊不禁。真是天下之大,無奇不有。笑過之后,又覺得這個“笑話”有些“冷”。作為公訴人,我們在法庭上發表公訴意見時的開場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XX條的規定,我(們)受某某檢察院的指派,代表本院,以國家公訴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訴,并依法對刑事訴訟實行法律監督。”
“代表本院,以國家公訴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訴……”每次做這樣的宣告,總會感到莊嚴而神圣,這意味著在法庭之上,檢察官不再代表個人,而是代表檢察院,身份是“國家公訴人”。
檢察機關對出庭公訴工作向來是相當重視的,一直強調出庭公訴直接影響著檢察機關的口碑與評價,為此最高人民檢察院制定、編撰過《關于加強出庭公訴工作的意見》、《人民檢察院公訴人出庭舉證質證工作指引》、《國家公訴人出庭指南》等一系列指導出庭公訴工作的文件、業務指導叢書,一直倡導理性平和文明規范出庭的理念。然而,好像辯護人不止一次看過發生在某些檢察官身上的與前面所講類似的“笑話”。如,法庭辯論時,有些公訴人完全拋棄理性平和化身“斗士”咄咄逼人,情緒失控,顯得強勢而無理;有些公訴人全程“低頭念稿”,對于辯護意見不做回應,讓辯護人自說自話,拳拳打到棉花上。但是,雖然我們的同事有時表現得不夠專業,但好在還能“堅守崗位”,中途擅自退庭還是鮮有聽聞。
2019年修訂的《檢察官法》在總則中明確規定“檢察官履行職責,應當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秉持客觀公正的立場”。如何秉持客觀公正立場?對于公訴人來說,就是既要做犯罪的追訴者,也要做無辜的保護者、正義的捍衛者。這應當是公訴人的“里子”,也應當是檢察機關的“里子”。公訴人的客觀公正不僅要體現,還要以看得見的方式去體現。出庭公訴作為展示公訴人公正司法形象、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重要陣地,檢察機關接受社會監督、聯系群眾的重要窗口,公訴人出席法庭,要求儀表端莊得體,理性平和文明規范,與辯護人理性平和抗辯。這是檢察機關的“面子”,而不是檢察官個人的臉面。正如前面所說,法庭之上,檢察官代表的是檢察院,身份是國家公訴人,與辯護人要 “對抗而不對立、交鋒而不交惡”。但顯然這位同行有些不顧“面子”,情緒失控,對辯護人出言不遜,不但不能獲得別人的尊重,而且也不能讓庭上、庭下甚至庭外的公眾信服,損害的是檢察機關客觀公正的形象。
這個“笑話”真的有些冷,當看到偌大的法庭,只留下二位律師,只有他們不敢走,一直在等待出庭檢察員回歸法庭,等待繼續開庭…這一幕,讓人感到在中國做律師有時還真是有點難!
然而,這個“冷笑話”還有續集。聽說這位出庭檢察員擅自退庭后的第二天,在休庭時,她質問吳老師為何將此事發到網上,吳老師說這是事實,為什么不允許說?這位出庭檢察員居然說出“你不發視頻活不了嗎?”這樣的話,讓人下巴都要驚掉了!
有些檢察官之所以如此不尊重律師,我猜大概出于以下幾種原因,一是職業優越感作祟,將檢察官的職責視為“權力”;二是觀念陳舊,還停留在檢察機關是犯罪的追訴者和懲治者,而律師受當事人委托,維護當事人權益,主張的是無罪、罪輕,機械地將自己與律師視為對立方;三是自身職業素養、專業能力、學識水平有待提升,進入體制內,自認為擁有了“鐵飯碗”,便放棄學習,停滯不前,混吃等死。法庭之上,被律師駁得張不開嘴,不反思自身問題,卻將問題歸咎于對方是“麻煩制造者”。
中國政法大學江平教授在一場關于中國律師的使命的演講中說“作為律師,苦樂是你個人的感覺,善惡是你的社會形象,成敗是你個人的事業,而律師職業的興衰關系國家的命運。”因為,捍衛權利,無需理由,但總要有人幫助我們履行自己的義務,那就是 律師。(陳碧:《正義的回響》)律師作為法律職業共同體當中的一員,我們應當給他們應有的尊 重。
隨著網絡和信息技術的快速發展,社會已進入了自媒體時代,檢察官出庭表現無疑要直面公眾注視, 在庭上的一言一行乃至穿著、儀態都會影響到檢察官客觀公正的形象。因此,我們不能再以“代表國家追訴犯罪者”自居了,而是要做犯罪的追訴者和無辜的保護者,更要努力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意識和法治進步的引領者。這樣大家的“面子”才會都好看些,人民群眾對于司法公正的滿意度也會更高一些。
(投稿人:趙晶晶,檢察官)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