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在直播行業有一條禁忌,就是千萬不能接受未成年人打賞,未成年人直播也不行。未成年人打賞一旦被發現起訴錢款會被追回,未成年人直播可能會被封號公會遭清退??傊痪湓?,直播行業未成年人碰不得!請大家謹記!
近日,據央視網報道,一個名叫小雨的13歲女孩背著家長,在3個月內,竟然給一名網絡主播打賞了46萬多元。
最終小女孩打賞的行為被家長發現,起訴至法院,打賞錢款大部分被追回,并且此案成為了《北京互聯網法院未成年人網絡司法保護典型案例》。(可點擊藍色文字或者文末原文鏈接,進去第五個就是)
先梳理一下 一下事情的來龍去脈。
13的女孩小雨,由于受傷,需要在家休養一段時間,期間出于上網課的需求,家長給她配備了手機。小雨用家長的手機號注冊了某語音直播平臺的賬號,而該平臺上的一位男主播引起了她的關注。
隨后雙方在網上頻繁開始互動,小雨了支持其上榜,開始進行打賞,而且第一筆打賞金額就高達萬元,這引起了男主播的注意,并添加了她的聯系方式。注意到這里,男主播還不清楚打賞人的未成年身份,屬于正常行為。
小雨沒有告訴主播自己的年齡,之后主播每天都和她互動,主播時不時以“你是唯一能幫助我的人”等話術引導小雨給自己打賞,最終在三個月時間里,小雨打賞給男主播高達46萬元。
根據后來法院審理判決資料顯示:小雨和這位男主播之間有很多語音聊天。
現實生活中,成年人與未成年的聲音是有很多區別的,譬如未成年人聲音的音色、語氣、說話態度等,稍微有點閱歷或者常識的人就可以聽出來。彼時男主播沒有說,恐怕他心里清楚:小雨實際上是未成年人。
小雨家庭并不富裕,且家人患有疾病,這些錢都是家人的醫療費。俗話說,紙是包不住火的,最終小雨打賞行為被家人發現。最終為了討要回錢款,小雨家人把該直播平臺和該男主播訴諸法院。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主播從事主播行業,應當以精彩的表演、巧妙的創意吸引用戶關注,增加流量和收益,而不應以欺騙感情、誘導打賞等方式來為自己牟利。
- 法院審理認為,該案件中男主播通過一些誘導行為,去跟粉絲進行索要充值打賞的行為,是非常不好的示范,平臺對主播管理方面也存在較大的漏洞,同時,小雨身為未成年人,對金錢的認知并不明確,監護人應該加強引導。
最終,考慮到這些充值打賞款項為小雨家人的醫療費,在法院主持下,三方最終達成調解,兩被告退回大部分打賞款。
可能會有人認為家長也有錯,監護不到位,負有監管不力的責任確實是這樣子。法院判決也是這么認為的,但是如此情況下,平臺和主播仍要退回大部分的打賞款項,這個事情值得平臺和主播注意。
今天為什么要說這個事情?就是要提醒大家主播也是一種正規職業,雖然我們賺錢,但是一定要記住,君子愛財取之有道,要知道哪些錢能賺,哪些錢不能賺。
我們并不能以道德水平來審判主播要禮物的行為,畢竟做主播就是吃這口飯的。但是一定咱們要從自己的利益出發,慎重對待未成年人打賞這件事情。
直播很辛苦,身心多疲累,如果咱們主播直播辛辛苦苦掙來的錢,到最后發現都要退回去。那不是竹籃打水一場空白忙活了一場,到最后吃虧的又是自己。
最后找了一點與未成年直播相關的法律法規,希望大家能牢記!
- 《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詳細規定網絡平臺應當合理地對不同年齡段的未成年人單次使用軟件的消費數額,或者單日累計的消費數額都做一個合理的限制。未成年人使用父母的手機暫時還沒有上線設置,但是如果說監護人發現了這個情況,并且能夠有足夠的證據證明,那么可以向平臺索要退款和賠償。
- 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是不可以注冊直播服務的。年滿16周歲,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必須有監護人的同意,才可以進行主播工作。這也首次明確網絡強制報告義務。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