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越南國會常委會召開法律專題會議,就《藥品法》若干條款修改草案,進行審議,并提出意見,該法案預計將,在10月第8次國會會議上獲得批準。
國會主席陳清敏強調,藥店的銷售價格必須一致,不可能A藥房以一種價格出售一種藥物,B藥房以另一種價格出售。
他還要求,進一步澄清國會代表關心的問題。根據外國經驗,通過電子商務方式的監管藥品的業務,需謹慎。
關于藥品價格管理,陳青敏表示,新的一點是,在不影響醫療機構購買藥品的情況下,需要繼續研究批發價格管制。同時,要明確藥品價格管理機構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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