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越南教育和培訓部,正在征求,有關校外教學通知草案的意見。
8月24日晚,教育培訓部中等教育司司長、副教授阮春城博士,在回應越南快報時表示,有必要認識到,額外的教學,是老師、學生雙方的真正需要。這不需要被禁止或受到譴責。令越南社會憤怒的問題是,如果學生不愿意,卻必須參加由學校老師在外開設的額外課程。
因此,草案取消了現行規定中,教師授課需獲得校長許可的明確要求。擬規定,老師可以教書,但需要列出學生名單,并向校長報告,還要承諾不以任何形式強迫他們。同時,教師不得使用課外練習來測試和評估學生。
“因此,當教師及學生家長真正想要和需要校外培訓時,教育部不會禁止教師教自己的學生”,“老師可以在校外適當地教導學生,但這必須是雙方的真實意愿,絕對不是強迫的。”
阮春城進一步指出,根據法律規定,公務員和公職人員不能從事商業活動。因此,公立學校教師不得私自組織私人補習業務,只能參與(統一的且在校長那里備案的)校外補習。
草案中沒有提及這一點,但有關部門將進行研究,以免造成誤解。
現行規定要求,學校不得向小學生提供除藝術訓練、體育訓練和生活技能訓練之外的額外教學。目前,草案刪除了這一點。
根據草案,學校輔導也將發生變化。
具體來說,學校正常教學和課外教學的總時間,小學每周不超過35節課,初中每周不超過42節課,高中每周不超過48節課。但,目前的規定并沒有提及這一點。
阮春城先生說,這些規范是基于,教育部關于每天授課兩堂課的指示而制定的,該指示已實施多年。納入通知草案的目的,是為學校建立一個最大限度的框架,避免學生負擔過重。
輔導的原則,幾乎沒有變化,比如不強迫學生;教學時間和地點必須適合該年齡段學生的心理和生理,保證健康;不減少主要課程內容以包含附加教學;未到該學段不要教有關內容等等。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