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永遠叫不醒一個裝睡的人,你也永遠救不活一心尋死的人。
這是看了前幾日廣西一民警為救輕生女孩而不幸犧牲的事件后,所得出的直觀感受。
官方媒體沒有說什么,也不好說什么,但自媒體從公開的視頻看出了“端倪”:
該女孩不想開學以跳水相逼,自己報的警;跳了兩次,第一次被救起,第二次又跳,結果自己被救起,民警不幸……
據悉,該民警年僅39歲,家中還有一對雙胞胎孩子……
某些自私自利之徒的一點“小任性”,卻是他人的以命相博,真叫人寒心。
這年頭,人都咋滴了,動不動尋死覓活的?是缺吃少穿,還是缺胳膊掉腿了?
依我看,都是吃飽了撐的。
再加上,保姆型政府養出了一幫巨嬰——生是給慣的。
在搜羅該事件的有關信息過程中,才發現有關于民警救輕生人員的新聞那真是比比皆是。
好在,絕大部分都救回來了。不然,你還不知道那些網絡鍵盤俠網絡噴子不知道怎么噴民警呢。
猶記得四年前,一則“女孩在民警目視下跳河身亡”的新聞把民警群體推上了風口浪尖,當時輿論的形勢是普遍指責民警不專業、履職不到位,因為身亡的是女孩。
像此次事件中,由于犧牲的是民警,那些鍵盤俠和噴子竟都出奇一致地閉嘴了,也沒見有幾個出來“仗義執言”。
歸根結底在于在當前的輿論環境下,噴民警噴體制內的干部是一種“政治正確”。唯如此,才有點贊,才有話題,才有流量,才有收益。
至于道理至于道德至于法律那些,都可以不講,反正也沒多少人在乎。
現在的人啊,都是以圣人的標準要求干部,以畜生的標準要求自己——一點道理都不講。
唉!
你說那些輕生的人,你輕生就輕生唄,雖然法律上包括個人都無權處分自己的生命權,但是你既然一心要處分,人家也攔不住你,咋滴還非要道德綁架施以援手的民警?
不出警不救不對,出警了沒救活也不行。
人家民警也不是三頭六臂,也是血肉之軀,縱然有救助的義務,但若無救助的能力,都不應當苛責。
You can you up,No can no BB!
古語有云,良言難勸該死鬼,慈悲不度自絕人。
現語有云,在家輕生,利國利民。
不鼓勵不支持并且強烈反對輕生,但做人應當為自己的行為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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