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貨車司機從寧夏拉一車西瓜到東莞,運費約定470元/噸,西瓜價格大跌買家卻以質量不合格拒絕支付運費”一事在網上引發關注,那么事情經過究竟是怎樣呢?
9月3日,有媒體報道,貨車司機從寧夏拉一車西瓜到廣東東莞,運費約定470元/噸,誰知到達目的地后,西瓜價格大跌,買家以西瓜質量不合格以及不是他調的車,拒絕支付運費。貨車司機再三討要未果后,起訴到法院要求買家支付1.48萬元運費,以及賠償8天的停運損失和住宿費損失8000元,法院這樣看待此事。
據了解,魏子熙的理想是當一名老師,相夫教子,過平凡的日子,但終究還是成為了一名貨車司機,生活讓魏子熙不得不低頭。
7月10日,一個叫李某的人聯系魏子熙,讓魏子熙幫忙運一車西瓜到廣東東莞,“保底30噸、多裝多算、運費每噸480元、車型13米高欄。”魏子熙問:“運費是到付嗎?”李某回復:“他稱完就給你結了,那個美女,你車不是卸貨的嗎?貨卸完了之后就給你結運費了。”魏子熙接下李某的訂單后,按照李某的指示聯系了賣家張某,和張某說了由她將西瓜送達指定地點的事情。
張某表示西瓜還在地里,需要等一陣,他馬上找人采摘,接著張某通過手機微信向魏子熙發送一條定位信息,“就是這個定位”。魏子熙開著貨車來到定位顯示的地方,裝上西瓜,然后聯系買家李某,并按照李某的要求,將貨物運輸至廣東東莞市×站進行過磅,隨后又按照李某要求進行了卸貨。
不料,卸完貨后李某變臉了,他以西瓜質量不合格以及不是他調的車,拒絕支付魏子熙運費。魏子熙當時就急了,你喊我運輸的西瓜,而且說好卸貨后就付錢的。“3000多公里路,就是在這31噸貨上較勁呢,我也是難”“下橋回西安或銀川的回貨我從出發的那天起,我已經聯系三天了,至少能打八十多個電話了,換地方我的付出都白干了”“有時候不是加油的事情”“本身到卸貨地方已經筋疲力盡了”“只能到下橋了。
為了索要運費,魏子熙沒有跑車,在當地蹲守了李某8天,后來看到李某存心賴賬,只好將李某和張某一起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兩人支付運費以及8天的停運損失和住宿費損失8000元。
法院認為:7月14日,魏子熙通過手機微信要求李某按照480元/噸的價格支付運費,李某稱“不對啊”“信息部那邊發給我們的是470/噸”,魏子熙沒有反駁。李某和魏子熙雖然沒有簽訂書面運輸合同,但根據李某與錢某的微信聊天記錄可以看出,錢某是受到李某的委托后,為李某尋找到了魏子熙的貨車作為案涉貨物的運輸車輛!法院判決,李某按照470/噸支付魏子熙運費14800余元。對于魏子熙主張的停運損失及住宿費損失。雖然魏子熙駕駛的車輛系營運車輛,但魏子熙沒有提交能夠證明其停運損失的證據,故對魏子熙主張的停運損失,本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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