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在社會基層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及時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加快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提高市域社會治理能力”,是推進法治社會建設的重要決策部署。
近年來,延吉新村街道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加強“1+17”基層公共法律服務平臺建設,出臺了矛盾糾紛化解“三色預警協調”工作制度,靶向施策開展多元矛盾調處,有效防范了社會風險。
隆昌路696弄“無名道路”停車矛盾化解正是街道運用法律思維破解城市管理難題,提升社會治理效能的案例之一。
背景與起因
隆昌路696弄“無名路”(整改前)
楊浦區隆昌路696弄有一條“無名路”,總長近200米,是沿線696弄小區居民出入的必經之路。由于背街小巷權屬不明,道路上經常有車輛無序停放,還有“僵尸車”常年占位,消防安全通道被堵,不時伴有亂扔垃圾、毀綠占綠等不文明行為,存在一定安全隱患。街道和居委會采取過一些措施,但由于缺乏長效機制保障,成效并不明顯,且隨著附近住戶停車需求突出,居民們有的為了搶占車位、有的為了通道被占無法通行產生糾紛,矛盾愈演愈烈。
近年來基層社會矛盾呈現零碎化、復雜化、易激化的特點,糾紛的起因“小”,但由于認識不到位、處置不及時易拖“大”,甚至可能釀成惡性事件。
在此背景下,街道引入矛盾糾紛化解“三色預警協調”機制,引導多元主體參與,司法部門聯合職能部門、執法部門、自治組織、專業顧問,把有待解決的矛盾糾紛從發現、協調再到解決進行一攬子有效處理,共同抓好矛盾糾紛的事前預防、事中化解、事后跟進,將法治思維、法治精神貫穿社區治理全過程,助力了該無名道路的整治,體現出鮮明的市域治理現代化特色。
做法和過程
完善一套機制,分級分類處置
一是加大窗口建設,街道加大睦鄰法治中心建設力度,優化窗口環境,提供18項法律咨詢“菜單”服務,每日接待受理居民訴求,努力將中心建設成為維護居民合法權益的工作站、社情民意的觀測站和黨委政府聯系群眾的聯絡站。
二是劃分風險等級,依托睦鄰法治中心,街道將收集到的居民法律咨詢各類訴求進行匯總梳理,把矛盾糾紛按照重大事件(紅色)、較大事件(黃色)、一般事件(藍色)分為三個等級,根據不同等級制定相應化解預案。
三是細分工作責任,根據等級不同,明確值班律師、心理咨詢師、法律咨詢引導員、公證員、勞動監察員、人民調解員等六類專業人員職責和工作內容,每月召開“三色預警”矛盾排查專題研判會,就近期矛盾糾紛隱患進行細致分析和研判。
根據隆昌路696弄矛盾排查情況,此項矛盾定性為重大事件(紅色)。
搭建一個平臺,協同協力化解
一是搭建議事平臺,按照“紅色事件”的協調處置程序,街道整合行政和社會資源參與該無名道路整治,由街道管理辦、執法隊、司法所、環衛、物業、居委等多部門和單位建立“隆昌路696弄門前無名道路”問題專項工作小組,開展議事會、協調會,全面聽取居民代表意見和建議,并由律師提供專業指導意見,確保方案可行并合法合規。
二是開展聯合整治,居委會聯合執法隊等部門掌握車輛停放底數,將長期滯留的“僵尸車”勸離,騰出路面和空間,并施劃臨時停車線,引導社會車輛規范有序停放。針對車輛亂停放矛盾,經由居民代表提議,通過設置綠化帶、加裝隔離欄,保障安全通道空間。
三是建立長效機制,充分利用“一網統管”平臺,加大巡查力度,開展環境衛生集中整治和清潔行動,發現問題及時處置,打造干凈、整潔、有序道路環境。經過一段時間整治,“無名道路”面貌煥然一新,居民們紛紛感慨,感受到了法治惠民的溫情和效率。
構建一種常態,防范防護安全
近年來,街道通過深化睦鄰法治“三色預警協調”機制,了解“社區事”“鄰里事”“家庭事”“學校事”“企業事”,更為精準有效地早發現、早處置,進一步暢通了延吉居民群眾訴求通道,消除了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自該項機制創設以來,共排查出“紅色事件”7起、“黃色事件”301起、“藍色事件”922起,其中化解1211起,化解率達98.45%,真正把矛盾風險化解在基層一線,把平安幸福守護在群眾身邊。
成效與啟示
隆昌路696弄“無名路”(整改后)
以“無名道路”整治為例,所涉的矛盾糾紛映射出其背后的治理難題。在如何提升矛盾糾紛化解工作的核心價值和重要功能方面,主要經驗如下:
一是分級吹哨,廣泛發動,強化矛盾糾紛預防功能。對事件的定性分級較為簡單,定為“三色預警”便于區分事件的重大性,可以適配相應的行政資源,以免造成行政資源浪費。獲取信息渠道不單是被動式的群眾來訪(來電、來信),還通過走訪、座談、法治觀察、人民監督,調解排摸等各類方式了解人民群眾在社區生活中遇到的急難愁盼事項,根據信息情況加以研判,及時啟動相應機制程序。
二是程序完整,形成閉環,強化治理力量融合功能。該機制融合排查發現、協調處置與歸口督辦為一體,調動政府職能部門、社會性組織、公眾等多元主體共同參與社會治理,防止因主體缺位致使矛盾糾紛激化。今后,這一機制不僅要“外化”于機構介入化解矛盾糾紛,更要“內化”于社會成員主動預防矛盾糾紛,形成常態化協同聯動機制。
三是以法為本,妥善處置,強化法治思維塑造功能。從上述案例看,整治全過程有法律專業人士參與,“無名道路”的屬地責任、管理職權均經得起法律法規及相關規范性文件的推敲、檢驗。解決人民群眾的問題,政府部門從行政決策、行政執法都要依法、依職權進行,在矛盾糾紛化解中全面貫徹法治精神,踐行法治宗旨。
綜上,延吉新村街道睦鄰法治“三色預警協調”機制有效推動了“無名道路”引發的矛盾糾紛化解,既解決好群眾急難愁盼問題,又進一步激發基層治理活力。街道“睦鄰法治”建設將法治工作納入社區治理的重要一環,將“睦鄰家園”理念作為法治建設的關鍵切入,切實開展精細化、精準化法治服務,有效實現了雙向發力、共促共建,也是基層社區深入貫徹落實總書記“人民城市”重要理念、不斷提升楊浦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水平的生動實踐。
文章來源:睦鄰延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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