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肥房姐李梅83套房拍賣”的新聞在網上引發關注,那么事情經過究竟是怎樣呢?
11月20日,有媒體報道,安徽合肥,房姐李梅名下的83套房子,又被法院拍賣了。但還是有49套流拍。而且,有多套還是以低于評估價20萬元的代價成交的。網友們表示:“我們還是等等吧,看最后能不能撿個漏?”、“法拍房確實是便宜,但最怕就是收房有困難!”
事情要從2009年說起,當時有個投資公司,實控人叫凌某,李梅就是這家公司的股東之一。2016年時,有很多人跟著李梅到不限購的某城市炒房。而凌某、李梅炒房的錢是通過非法吸收公眾的存款得來的。爆雷后,李某等人被刑拘。
據了解,當時全國有20多萬多人在凌某:李梅開設的公司投了錢。2018年,合肥警方通報稱,凌某和李梅在某市名下有87套房、合肥有90套房。既然李梅等人涉嫌刑事犯罪,那么公安機關就要依法追繳其犯罪所得,并依法返還給各被害人。
刑法第64條第1款規定,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據此,當地法院今年8月份,根據生效的刑事判決書,對李某名下87套房產,依法進行拍賣。可能是因行情不好,當時有83套房都流拍了!
流拍后,按照法院規定應當在30日內在同一網絡司法拍賣平臺再次拍賣,拍賣動產的應當在拍賣七日前公告;拍賣不動產或者其他財產權的應當在拍賣十五日前公告。再次拍賣的起拍價降價幅度不得超過前次起拍價的百分之20%。再次拍賣流拍的,可以依法在同一網絡司法拍賣平臺變賣。即假設一套房子評估價值為100萬元。第一次拍賣的價格不能低于70萬元。流拍后,下次起拍價不能低于56萬元。也就是說,第一次拍賣時評估價100萬元的房子,到第三次拍賣時起拍價只能不低于44.8萬元。
據悉,李梅旗下最貴的一套,競拍者總共出價了44次,最終是以141.8萬元的價格成交。總共有34套成交、49套流拍。而且,有很多套都是比評估價低20萬元成交的。即沒多少人愿意繼續出價競拍!
對此有網友評論稱,要是這樣說的話,那我再等等。等第五輪時我再來撿漏。也有網友認為,法拍房價格是低,但就怕還有其他糾紛。所以很多人不敢參與競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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