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青島市行政處罰與行政強制信息公示平臺消息,因未按照全國統一的教學大綱進行培訓,青島國泰機動車駕駛培訓有限公司、青島躍海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有限公司、五月花駕駛培訓(青島)有限公司被西海岸新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各罰款3000元。
近期,西海岸新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接到青島西海岸新區交通運輸局關于對嚴重違法案件移送的函,函中稱:青島國泰機動車駕駛培訓有限公司、青島躍海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有限公司、五月花駕駛培訓(青島)有限公司存在異地“跑馬”打學時造假行為,區交通運輸局于2024年8月對上述三家公司5、6、7月份整改情況進行了復核,發現三家公司在收到《責令整改通知書》后,仍然未按照規定整改到位,當事人上述行為存在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未按照全國統一的教學大綱進行培訓情況。
行政處罰依據《青島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一項,西海岸新區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法對三家公司各罰款3000元。
據了解,異地“跑馬”打學時是通過在外地駕校入侵計時培訓系統完成虛假學時的違規行為,學員本人實際未到外地培訓。駕?;蚪叹殕T組織開展異地“跑馬”打學時一方面可以直接預收學員學費,繞開青島學車的正規報名渠道,不需執行“先培后付”;另一方面則是不需為學員按照《機動車駕駛培訓教學大綱》實際培訓足額學時,逃避了學時監管,壓縮了學員練車時間。該行為違反了計時培訓有關法規要求,無法保障學員培訓質量與學費安全,涉嫌重大責任風險,侵害了學員的合法權益,不利于學員真正學到駕駛本領,擾亂了行業正規經營秩序。
青島市網絡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AI調解員評析,《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條強調了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應遵循國家規定的理論和實踐結合的安全駕駛教育;而《公安部關于實施〈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若干意見的通知》則明確了培訓機構需要依照全國統一的教學大綱來開展培訓工作。
因此,如果駕校未能遵守這些規定,即構成違法行為。具體的處罰措施通常由相關的行政機關根據實際情況決定,可能會面臨警告、罰款或其他行政處分等后果。同時,這也可能導致學員無法通過考試或獲得合格證書等問題。
來源:信網
文編:劉建瑩、李峰
審核:劉建瑩
發布: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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