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經懷孕7個月了,你現在要退婚,我以后該怎么辦?”
張琳28歲那年,嫁給了30歲的李軍,婚禮當天,張琳已經有了七個月的身孕,那一天,高朋滿座,歡聲笑語,張琳一度認為自己是這個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李軍家境優沃,最關鍵的是他對張琳很好,他們兩個人的結合,看似美好的如同童話,然而當這璀璨又短暫愛情幻夢破滅之后,只剩下了悲戚和迷茫。
張軍的父母說她是二手貨,喧鬧的婚宴僅僅結束了三天,這場鬧劇就落下了帷幕,張琳形單影只拖著沉重的身軀回到了娘家。
那么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接下來,就讓我們一探究竟吧!
1.張琳與李軍錯誤的開始
張琳與李軍是經人介紹認識的,李軍雖然大學畢業,但卻沒有一份穩定的工作,李軍的父親是醫生,母親是銀行職員,所以他根本就不用為生活發愁,也不用為生活而到處奔波。
也正是因為如此,當張琳了解了李軍的家庭情況以后,他們便順理成章的走到了一起,兩個人的感情迅速升溫,很快,張琳便有了身孕!
李軍對張琳說,“把孩子生下來,我娶你為妻”,那一刻,張琳心里充滿了甜蜜,她愿意也希望嫁給李軍。就這樣,雙方家長見完面之后,一場盛大的婚禮便敲定了下來,張琳和李軍即將攜手步入婚姻的殿堂!
張琳滿心歡喜,她以為自己會在這個新家開始嶄新的人生,張琳安心在家待產,婚姻里的余溫還在心中縈繞,看著精心布置的嬰兒房,那些可愛的玩具都承載著她對孩子的期待。
然而天有不測風云,婚禮僅僅過去了三天,李軍父母冷酷的要求,如同一盆冷水,無情的澆滅了她心中的希望,“張琳,從今天起你不能住在這個家,馬上搬走!”
“爸,媽,你們這是怎么了,這到底是為什么啊?”,張琳一臉不敢置信地看著李軍的父母。
一時間,委屈,憤怒,迷茫,各種情緒涌上心頭,她的手不自覺的搭在微微隆起的腹部上,“爸,媽,我孩子都快要出生了,到底為什么要攆我走啊?”
李軍的父母并沒有說明理由,但這個決定卻不容更改。
2.張琳被攆回了娘家
“李軍呢,讓他來跟我說!”
張琳想要自己的丈夫出來幫她說一句話,可此時的李軍已經徹底消失無蹤,張琳越想越氣,于是便給李軍發信息,“李軍,你人呢?我都被你爸媽攆出來了,你要當一輩子縮頭烏龜嗎?”
李軍回復信息的速度倒很快,“不是我不想幫你說話,也不是我想攆你走,我都被父母關了起來,我也無能為力啊!”
“我父母年齡大了,老糊涂了,跟他們根本說不通道理,所以只能委屈你一下了,你可以把孩子先生出來,到時候我一定會去看孩子!”,李軍看似給出了一個解決辦法,實際什么承諾都沒有。
張琳也不傻,她當然要問個清楚,“我們現在算什么?你總得給我個交代!”
“我永遠是孩子的父親,咱們的關系到此結束了!”,李軍給出了最后的答案。
張琳回到娘家以后,坐在沙發上一直哭,父母問她,她也不說,直到張琳情緒穩定一點后,她才說出了實情,“我被他們攆了出來,李軍不要我了。”
“什么?你都懷孕了,李家竟然做出這種事來,他們還是不是人?”,張琳的母親怒道。
張父也是一個暴脾氣,“女兒別怕,爸幫你去說理!”
下午張父便就去李家砸門,可是李家人閉門不見,“你們不開門,不見我是吧?那好,那么我們法院見!”從李軍回復的信息來看,他也是迫不得已才離開張琳的,畢竟張琳肚子里還懷著他的骨肉。
看到這里,相信不少人一定會心生疑惑,李軍的父母為什么要將張琳趕出家門呢?這里面到底隱藏了哪些不為人知的秘密呢?
3.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么?
張琳一家人連番上陣,去找李家說理,李軍一直沒有露臉,后來是他的父親李剛表示,愿意跟張琳談一談。
“爸,你為什么要這么做呀?你可是孩子的外公啊,你為什么要這么絕情呢?”,張琳淚眼婆娑,心里滿是委屈!
“我為什么這么做,你不清楚,我看你心里明白的很!”,李剛這是話里有話。
“你懷了孕也跟我兒子舉辦了婚禮,但卻沒有領證,難道你不知道為什么嗎?”,李剛繼續質問張琳,“你結過婚!”
張琳詫異,“這件事我跟李軍在一起時就告訴過他,他也表示理解,這有什么問題嗎?”
“你跟我兒子怎么說的我不知道,但是我只知道別人都說你是二手貨”,如此看來,李軍的父親李剛是一個非常要面子的人,也正是因為如此,他才將張琳趕出了家門。
“女兒別跟他們家廢話,你們就等著法院傳票吧”,張琳的父親顯然看不下去了,拉著女兒就往外走。但任誰也沒有想到,張林還沒去法院起訴,她自己卻收到了法院的傳票。那么這又是怎么回事?
4.李軍起訴張琳
原來這張法院傳票是李軍起訴張琳的,李家要告張琳騙婚!
看著這張法院傳票,張琳眼中露出了不可思議,李軍雖然是一個媽寶男,但兩個人的感情還是非常融洽的,這一點從上一次兩人發的信息就能看出一二。
但讓張琳沒有想到的是,這一次她再聯系李軍時,李軍就仿佛換了一個人,他態度大變。
“以后你別再來糾纏我了,你和你的孩子跟我一點兒關系都沒有,孩子你愿意生下來,還是愿意打掉都隨你,跟我沒有一點關系,自己欠下的債自己還”,李軍的回復特別絕情,看來這是要跟張琳徹底切斷關系了。
那么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張琳騙婚到底從何說起?自己欠下的債自己還,這句話又是什么意思呢?
張琳和李軍在一起的時候,他就曾告訴過李軍,自己曾經有過一段失敗的婚姻,她和前夫在一起兩年多,沒有孩子,現在已經離婚。
當時張琳也跟李軍講了自己離婚的原因,是因為她的前夫好吃懶做,而且還喜歡動手打人。
但事實真的如此嗎?
“你騙了人家的錢,你以為隱瞞就能瞞得住嗎?”
原來張琳上一次離婚同樣鬧到了法院,當時法院的判決是返還前夫五萬塊錢彩禮,這段婚姻就此結束。
張琳很委屈,“不是這樣的,不是這樣的,是因為我想盡快脫離他的魔爪,才答應了他的要求。”
李軍和張琳之所以沒領結婚證,也是巧合,其實說起來,他們在舉辦婚禮之前就去民政局領證了,結果因為張琳的身份證過期,所以才耽擱了。
話說他們兩人在辦理結婚證的時候,張琳還特意強調自己離過婚,并且把離婚協議拿給了李軍看,當時的李軍表示理解,而且也愿意跟張琳結婚,換句話說,這件事李軍是知情的,完全不像李軍父母說的那樣。
現在李家夫婦不同意,李軍也就變了臉,這一家人現在只有兩個要求,第一個是把孩子打掉,另一個是退還四萬塊錢彩禮錢。
張琳懷著對愛情的憧憬,步入了這段婚姻,卻未曾料到遭遇如此薄情之人,張琳和李軍雖然沒領證,可是肚子里的孩子已經七個多月了,這可是她的骨肉。
即便身心俱疲,張琳緊咬牙關,堅定的選擇把孩子生下來,同時開始積極收集證據,聯系律師,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
張琳要讓李軍那個負心漢為自己的所作所為付出代價,為孩子的未來爭取應有的保障!
那么你對此有何看法,歡迎在評論區留言,說說你的觀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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