勁嘉股份訴訟時效即將屆滿,股民仍有最后4個月時間可以提起索賠。
此前,勁嘉股份股民索賠訴訟已獲得一審勝訴。
勁嘉股份索賠條件如下
北京盈科(上海)律師事務所胡鵬表示:符合以下條件的股民投資人可以向勁嘉股份提起索賠訴訟:
在2022年4月8日到2022年4月14日之間買入勁嘉股份股票,且在2022年4月15日收盤時賣出或仍持有勁嘉股份股票。
案件回顧
勁嘉股份股民索賠始于其2022年7月23 收到的深證證監局警示函,根據該警示函,深圳證監局查明,2022年3月31日,紀檢監察機關對勁嘉股份實控人喬魯予采取留置措施。2022年4月1日,公司總經理侯旭東簽收相關通知書,但未及時報告公司董事會,因此,導致勁嘉股份遲至2022年4月15日才披露了上述事項。
因上述事項涉及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證券法》、證券虛假陳述糾紛司法解釋,受損投資人可向勁嘉股份提起證券虛假陳述索賠訴訟。
綜上,因訴訟時效即將屆滿,胡鵬律師提示,滿足以上索賠條件的投資人,仍可自行或委托律師發起證券索賠訴訟,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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