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搭乘某航。
登機落座,經濟艙第一排的旅客在乘務員問候結束后,就掏出充電寶一邊玩手機一邊充電,并將充電寶放置于座位前方壁板上的口袋中。
航班仍在上客,幾位乘務員和安全員都有經過那排座位,可他們并沒有制止那位旅客。艙門關閉,區域乘務員站在第一排進行安全演示,安全演示結束后才提示那位旅客關閉充電寶。
飛機起飛,餐飲服務結束,那旅客又開始使用充電寶。客艙燈光調暗,漆黑的客艙中除了有幾塊PTV還在發光,就只剩下那位旅客充電寶的紅色指示燈,期間仍有巡艙的乘務員路過。
不知過了多久,那位旅客的充電寶指示燈熄滅了,可能是某位乘務員前來制止了。
他跟我聊到這兒,我打斷了一下:既然你發現了,你為什么不制止呢,你也在這架飛機上,你也明白鋰電池起火后可能會造成的危害。
朋友說:我既然全程保持關注,一是想看乘務員會不會處理;二是如果真的起火冒煙,我也可以提前協助處理。
但是!我作為一名旅客,沒有在航班上替乘務員制止其他旅客違規行為的義務,更沒有這個權利。且說實在的,就咱們這個環境,我不敢保證我仗義執言后,會不會對我有其他影響。
我想了想,覺得他說的也不是沒道理——出門在外,如果某人行為引起眾怒,大家七嘴八舌紛紛指責還好,可孤家寡人去仗義執言,成本可能會很高,因為誰也不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么,也不知道會不會有人為你撐腰。
其實在如今,我覺得在媒體不斷地宣傳下,“飛行中禁止使用充電寶”這條規定應該已經得到了比過去更廣泛的共識。
早在2014年8月7日,中國民航局下發《關于民航旅客攜帶“充電寶”乘機規定的公告》,第五條指出:不得在飛行過程中使用充電寶給電子設備充電。對于有啟動開關的充電寶,在飛行過程中應始終關閉充電寶。
我們的《客艙乘務員手冊》也明確寫著:客艙經理(乘務長)必須在航前準備會時提醒全體組員機上禁止使用“充電寶”等便攜式充電設備,并在飛行時嚴格監控。
乘務員在機上發現有旅客使用“充電寶”等便攜式充電設備給手機進行充電,或使用飛機上電源插口對“充電寶”等便攜式充電設備充電時應及時制止,并向旅客做好解釋工作。
當旅客不聽勸告違規使用電子設備時,航空安全員、客艙乘務員應立即強制其按規定執行,不聽勸阻的,提出警告,仍堅持不改者,有權對其設備暫時予以扣押及保存,并按客艙擾亂處置程序進行處理。
實際出行中,幾乎所有航空公司的乘務員在迎客時發現旅客使用充電寶,就會立即提醒旅客:機上禁止使用充電寶等鋰電池移動電源為手機充電。
所以,我這位經常乘坐飛機的朋友,他不太理解為什么乘務員和安全員多次路過,都沒有發現那位旅客正在使用充電寶——還是其實發現了,只是不想去管呢?
我說我們業內發生過,因乘務員正常履行安全規定,卻被旅客以“服務不好”為由挑刺并投訴,導致了在很多時候面對這種看似不痛不癢的違規時,乘務員會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假裝看不到,或者等其他組員來制止。
可是,如果每個組員都以這樣的想法放任不管,那又會有什么樣的后果呢?
第一種可能:其他旅客向公司、民航局投訴,在自媒體平臺曝光。此類涉及安全紅線的行為必然會受到局方、公司的嚴厲懲處,引發的輿情也會使公司蒙受損失,組員很可能面臨降級甚至停飛。
第二種可能:充電寶起火冒煙。充電寶的質量參差不齊,國內外近年來就發生過多起因充電寶在客艙內起火的不安全事件。如果在地面起火,旅客可能需要立即撤離,航班必然延誤甚至取消。空中起火則更為兇險。
但作為機組成員,我們都經受過專業的訓練,肩負著保護全體旅客及飛機安全的重任。我們不應該忽視每一處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細節,更不該為“躲麻煩”而將職責拋之腦后,一時的得過且過恐怕會引來無窮后患。安全無小事,職責所在,該出手時就得出手。
而作為旅客,我們不在飛機上使用充電寶為手機充電,是對民航安全規章的遵守,更是對自己、對機上所有人的安全負責。但不論乘務組是真的沒看到還是假的沒看到,我覺得“平安民航需要機組成員和全體旅客共同努力”。
我們都在飛機上,我們的安全都很重要。退一萬步講,“制止他人的違規行為”也是在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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