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了一篇,結果還引來諸多反對者。
他們的意思,領導也是被逼的。
他們的意思,領導本來不蠢,是當上領導后,被逼蠢的。
這說的,領導當領導之前還不貪呢。中國出產那么多貪官,是不是也都是被逼的?你同情不?解罪不?
司法有個邏輯,原因的原因,不是原因。
你殺人了,就是殺人了。
你別說,我小時候家里窮,沒人教育——這個寫小說可以煽情,但在法律上,少扯。
殺人就負殺人的負責。
同理,你貪污就是貪污了。你也不用說,你從小家有多窮。
你領導可以有諸多無奈,但,這么多無奈的校長,就出了你家,讓學生簽自殺與學校無關的承諾書。
另外我還有一個意思,就是,也可能,領導當領導之前,就挺蠢的?
也就是說,并不是當了領導之后才蠢的?
我承認,有人當領導,是憑聰明;但我們是不是也得承認,有人當領導,可能恰恰是由于愚蠢?
總之,領導與智商,不一定有必然的因果關系。是吧。
當然,如果你們讓我列舉一下領導無奈的原因。這個可以。
比如,中小學生青春期,情緒容易波動。
比如,中國的中小學生,不是一般的應試壓力。
比如,中國的家長,又不是一般的愚蠢與功利、無賴與巨嬰……
總之,新時代的中小學生,頭上也是三座大山。頂不住,青春易逝。
至于校領導,頭上的山可能更多。
一是教學的壓力,你得讓學生出成績;
二是管理的壓力,你不敢讓學生出一點點事,否則全社會配合家長訛你,比如胡鑫宇事件。
三是家長的壓力。你得承認,中國的家長,比學生還巨嬰。學生相對單純,都沒有敲詐學校的意識,但家長有,學生但凡有一點事,家長一哭二鬧三上吊,輕者在學校門口拉橫幅,重者在學校擺棺材,直接擾亂正常的教學秩序與社會秩序。
我在上篇文章提倡說,以法律對之,有家長鬧,就抓——還有讀者跟我叫囂,你來抓呀。
我抓啥呀?你有娃娃機,讓我抓娃娃呀?
我只不過建議,建議家長有意見,走司法渠道,別做這種違背法律的事,一旦違背,建議請警察叔叔動用法律程序,維持正常秩序。
這建議很荒唐么?
所以校領導頭上四座山,最后一座就是愚蠢的社會與愚蠢的輿論。
中小學生出個事,你看社會和輿論,他們比學生家長還能鬧——不管是胡鑫宇事件,還是成都四十九中事件,在這種鬧中,我甚至都能感知到,有不明覺厲的第三只手,他們明顯不是為了真相,也不是了法理,造的那些謠,能把人的智商,踩到腳指頭縫里,他們就是為鬧而鬧,為謠而謠。
所以呢,小鬧怡情,大鬧——疫情。摧毀人基本認知的腦殘之疫。
國人從來不想著,靠司法渠道去解決事情。都是乘亂上碰下逮的精氣神兒。
就像當年的宋案發生,只有極個別提出,走司法渠道。可我們的革命前輩,孫黃二人,扯旗子就反上了。美其名曰二次革命。所以呢,百年后的今天,國人上網,也都是扯旗二桿子。
甚至五四運動那天,跳進私人住宅,給人放一把火,并且痛打主人家的客人,差點把人打死——這也叫愛國,不叫犯法。
所以呢,在中國你倡議個法容易呢?
校領導的愚蠢,是被逼的。
那校領導的領導,就不是被逼的?
最后,準備怨誰哩?
你娘教育不好你,怨你娘自身教育未好,那就是怨你姥爺了?
你姥爺教育不好,又得推到他姥爺?
子子孫孫怨不盡,祖祖輩輩往前推。
那準備怨元謀人,還是怨山頂洞人??
要不直接怨恐龍?
青少年,特別是未成年自殺,第一責任人不是法定監護人,家長么?
至于學校和教師,法庭上提供自己盡到職責的證據——或者家長揪不到學校和教師過錯,不就了了?
為什么學生一出事,家長直接到學校鬧?
為什么警哥不敢動鬧事的家長?
是誰給家長的底氣?
日本中小學生自殺現象更驚人。你可見有日本家長去學校鬧事的?
或者說,你可見日本社會和輿論,支持家長去學校鬧事的?
你作為社會一分子,輿論一分子,中國家長的底氣,是不是你給的?
這樣說來,中學領導的愚蠢,都是你逼的?
你要不要羞愧的,也自殺一下下謝個罪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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