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發生電動車充電爆炸意外,江蘇省泰興市一名18歲男子小磊,日前在二手平臺花了人民幣6100元購買一輛“6手電動車”,結果買來第12天充電時,電動車電池突然爆炸,導致小磊嚴重燒燙傷送醫不治。家屬無法接受,憤而將前面6位賣家及維修店業者告上法院索賠,最后法院判決7人應連帶承擔40%責任,小磊自負60%責任。
小磊外公表示,當天電動車在電池充滿后已拔掉插頭,但電池仍發出異常聲響,小磊起床查看時,電池突然爆炸,導致小磊全身90%以上面積二至三度燒燙傷,經搶救2天后宣告不治。
警方調查發現爆炸的電動車已轉賣6次,小磊是第7名車主,火災原因排除外來火源,懷疑可能是電池故障。小磊家屬無法接受,指控該輛電動車,經前車主多次非法改裝釀禍,將前6位賣家及維修店業者告上法院。
法庭審理時,第一位車主賴男表示,自己在維修店購買了一輛正規品牌車,委託業者幫忙改裝電池控制器、車燈、車殼,并將鉛酸電池改為鋰電池;后續接手的幾位車主也坦承有對車輛進行改裝。
法官認為,因無法證明導致電動車爆炸的具體侵權人是誰,因此所有經手這輛電動車的車主及維修店業者都應承擔連帶責任,但小磊明知電動車經改裝仍購買使用,并在客廳對電動車充電,也違反相關規定,加上在充電過程中發現異狀后,又處置不當,也應承擔相對應責任。最后判決7名被告應連帶承擔40%責任,小磊自負60%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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