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一起備受關注的家暴案上周五(12月27日)宣判,庭審和媒體披露的細節震動了大家。
案件原告謝姓女子短短兩年間遭前夫家暴16次,她身高153公分,體重僅40公斤的身軀,布滿大大小小21處傷疤。更觸目驚心的是,她因內臟多處受損,不得不終身系著糞袋生活。
結婚兩年多期間,她被對方家暴多達16次,甚至懷孕時也被家暴。她曾就醫、報警,警方還發了暴力告誡書給男方,仍無法停止暴力循環。如此婚姻:“離不掉、逃不了、過不好”。
2023年4月的最后一次施暴,謝女士指前夫對她拳打腳踢,導致她肋骨骨折、小腸梗阻、腎肺胰受損,如今需要終身掛著糞袋生活。
2024年1月,成都市武侯區檢察院以涉嫌故意傷害罪、虐待罪向法院對賀某提起公訴。同年5月,當地法院判決準予謝女士與賀某離婚,兩人的女兒由女方撫養。
經過一年的審理,成都市武侯區法院上周判決,賀某對前妻辱罵、毆打,構成故意傷害罪;并且長期多次虐待她,也構成虐待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
謝女士開庭前向媒體坦言,希望前夫能在故意殺人罪下被判死刑。她哭訴:“(賀某)家暴就是想讓我死,我能活著不是他想饒我一命,而是我求救得及時。”
謝女士直言,如果賀某還能出獄,必定會向她復仇,那她的生命就在倒計時。判決出爐后,她表明將請求檢方抗訴,并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聲淚俱下:“他還有九年就出來了……我只能活九年了。”
法院之后發布說明解釋,賀某毆打前妻后,有購買止痛藥并按民警要求撥打120電話、將前妻送醫搶救,反映出他“主觀上沒有剝奪(前妻)生命的故意”;而死刑只適用于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本案中賀某雖毆打前妻致重傷,但并不具有“特別殘忍手段”和“造成嚴重殘疾”的情形。
為何在當今文明社會,仍有女性遭受如此踐踏尊嚴的待遇,且被反復家暴16次仍難以掙脫?盡管中國2016年已實施《反家暴法》,但這并不意味著系統性的反家暴以及保護受害者的制度已順利建成。除了公權力部門,社會組織是阻止家庭暴力的重要機構。但由于缺乏資源,全中國只有73家反家暴社會組織,大部分在三線以上發達城市,僅23.3%的組織能向邊遠、不發達的農村地區提供服務。
圍繞這起家暴案的討論中,也出現了一小部分男性的聲音。他們同樣譴責加害者的暴行,但對部分女網民申訴女權受侵害、提出“若不重判就不結婚”等言論無法認同。
2023年,湖北一名女子將丈夫下體剪掉,僅被行政拘留10天并罰款200元;2020年,河南一名女子與丈夫吵架后,駕叉車將丈夫撞傷;丈夫在手術中因溶血反應致死,妻子最后僅被判一年零二個月。
不是女人才關心女人,是人應該關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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