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色芳華》第四集,何惟芳要求和離,劉暢爹堅持休妻。
結果都是解除婚姻關系,但兩者的收益不同。
如果是和離,何惟芳能拿走自己的嫁妝,而休妻只會讓何惟芳被凈身出戶。
先說一下和離。
和離是男女雙方基于自愿原則,雙方家庭同意后,簽署“放妻書”解除婚姻關系。
唐朝是最早將和離寫進法律的朝代,其中《唐律·戶律》就有規定,“若夫婦不相安諧而和離者,不坐。”
不坐,就是官府不會判罪。
和離有點類似于現代的協議離婚。
“一別兩寬,各生歡喜”,是當代網友耳熟能詳的一句話,其實就來自敦煌藏經洞的《放妻書》。
能拿到《放妻書》并不那么容易。
因為和離屬于新思想,新政策,而休妻更主流,更傳統,更利好男方。
咱就用生活經驗推測一下古代離婚的難度,即便是當代人下定決心想離婚,還有一個月的冷靜期呢。
現在女性的地位,可比古代強太多了。
值得一提的是,在唐代有七種情況適用于休妻,名曰“七出”,簡單講就是“不順父母、無子、淫、妒、有惡疾、多言、盜竊”。
已婚女性既要孝順父母,還要成為賢妻良母,自己還要保證身體健康。
能做到這三者,難度高。
公公婆婆丈夫,都是婚姻的審判員,這簡直就像一把達摩克利斯之劍。
唐代婚姻制度中有三不去的規定,“有所娶無所歸,與更三年喪,前貧賤后富貴。”
但這種保障,真的就是已婚女性的保障?
《夢華錄》中的孫三娘的娘家房子已經坍塌,符合“有所娶無所歸”的情況。然而,傅家卻以“中傷妯娌”為由休了她,走的是“妒”、“多言”的角度。
孫三娘的命運,才是常見的現實。
只要男方想休妻,總能找到角度的。比如,劉家可以何惟芳一個“不順”的名義休掉她——劇情怎么走,我還沒有看。
被休掉的女性,容易遭到社會歧視,成為人生難以抹掉的污點。
更重要的是,唐朝法律是沒有對休妻女方嫁妝處理的規定。
既然沒有相關法律規定,那么主流的做法是男方家庭決定嫁妝的處理。
有良心的,可以尊重女方意見,允許女方帶走嫁妝。沒良心的,比如說劉家,自然是要黑掉何惟芳的嫁妝。
劉暢爹點明要休掉何惟芳,就是他明白如果一旦和離。法律可以保障女性帶走自己嫁妝的權益。劉家就不能把何惟芳吃干抹凈了。
或許有人說,破財買自由,何惟芳可以接受被休。
不能這樣子。
因為我在前文提到了,休妻對古代女性最大污名化的方式之一。
名聲對古人命運的影響極大,況且何惟芳做的是服務行業,被休掉會對職業發展有不利影響。
第二集中,何惟芳說“日子是過給自己的,何必在意他人眼光。”
非常現代意識。
何惟芳是唐代人,和離不會影響她的社會形象。強烈支持何惟芳和離,主動選被休才是沒苦硬吃。
古代非常注重個人社會形象。這是我們的社會結構和文化因素如儒家文化導致的。
儒家提倡“禮”,“禮”規范了人們在各種場合的行為舉止,注重言行的得體性和對他人的尊重。這種禮就是壓抑自然感情流露,將個人行為倫理化,遵守三綱五常。
中國古人最愛的一句話就有發乎情,止乎禮。
活生生的情感,被刻板教條的禮壓抑。
作為土生土長的山東人,我對儒家的某些文化感到不爽,就是因為儒家的某些教義,不尊重人類的正常情感。
李澤厚認為,從歷史上看,中國人是生活在基于倫理的現實功利主義的文化族群。社會學學者彭凱平認為,中國人所謂的“關系只是一種天然的身份認同,親密只是一劑調味料”。
《國色芳華》中的何惟芳具有現代意識,這是影視劇動人的必要。
玉露之死,何惟芳不怕失態,當眾痛哭。她會把一個丫鬟當親人一樣憐惜。
這是個人情感的自然流露,也是對禮教的叛逆。
觀眾看到后,會與何惟芳共情。
一個情感自然流露的女子,要和禮教社會的捍衛者一刀兩斷。何惟芳面臨極大的風險,她的故事也因此更吸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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