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絕對是無辜的!近日臺灣社交平臺上熱烈討論,若是婚姻中另一半出軌生下孩子,老公需不需要扶養,律師簡大為解答,以“婚生推定”是需要的,據《臺灣民法》規定,老婆在婚內外遇生下小王的孩子,老公是有義務要扶養,這樣的解釋也讓網友吃驚“這才是真恐婚”、“又學到了一個很怕用到的知識”。
近日社群平臺“Threads”上熱烈討論1節目中的問題“老婆跟別人出軌所生下的小孩,我需要養嗎?”,而答案是“需要撫養”也讓不少網友感到驚訝“原來老婆跟別人生的孩子,我有義務需要撫養?!”。
該篇貼文也釣出律師簡大為回應“這個節目出題律師是我唷”,并稱這叫做“婚生推定”,由于要保障無辜的子女生存,因此,婚內的孩子都當成老公的,老公必須先扶養,不過,簡大為也說,當然老公也可以告小王拿回扶養權,又或是提告“否認親子關系”;然而,簡大為強調,由于小孩是無辜的,在任何求償、法律的動作之前,要先保障孩子的生活為第一優先。
對此,有網友回應,認為若是老公發現妻子在外偷吃生下孩子,通常都是以離婚收場,因此不會有扶養到小王生的孩子問題;對于網友的回應,簡大為則說“還是會有(扶養義務),且如果沒有特別去法院否認親子的關系的話,就算離婚,(老公)仍然對于小王孩子有扶養義務”。
網友們也熱烈討論“感覺這法要修了吧!一點不符合原則,非親非故幫別人養小孩是什麼道理”、“老婆如果一直隱瞞,說真的老公也不會知道,平時都有在做,有了孩子正常情況也不會懷疑是老婆跟別人的,所以這事件很複雜欸”、“男生好衰...誰閒閒沒事干去驗DNA”。
對于網友的討論,簡大為也進一步表示“我理解大家為什麼憤憤不平,因為生理結構的關係,女生可以很明確知道是不是自己的孩子,但男生不行,就會產生這種看似不公平的情況;但希望各位能理解,民法是選擇保護誰的過程,在小孩的生存權跟老公的財產上,法律做出了這個選擇”。
另外,也有其他網友表示“謝謝律師,讓我學到一個防制綠帽法”、“不婚不生,歡樂一生”、“感謝大大分享,又學到了一個很怕用到的知識”、“說得好,不管如何,小孩絕對是無辜的”、“謝謝解釋,那這樣的答案我就能理解了”、“感謝律師大大們,這才是真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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