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參加完縣企業家協會的企業之家一場新春茶敘,感覺到兩個特別之處:
一是參加的政府機構、部門,比參加的企業多。一問才知道,希望參加的企業其實不少,不過,因為企業春節假期后開工不久,有些忙于企業事務,有些臨時出差。另一方面,政府機構和部門,對涉及企業相關事宜都十分關注、熱心,積極提供咨詢、幫助。
二是今天的話題內容,多次出現在茶敘當中。為什么會成為“老生常談”的一個問題呢?
為“企業管理避坑”,聚焦勞資管理等相關事項,健全企業勞動管理等相關制度模板建設的話題,縣營商辦、總工會、司法局、人社局(勞動仲裁)、縣“營商環境監督員”,以及總工會和司法局聯絡的游龍、青風律所的律師到場,與8家企業交流并當場解疑釋惑。
那么,在企業勞動關系管理中,我們究竟會有哪些短板未補齊,還會跌入什么“坑”?
無論是現在做到比較規范的企業,或者正面臨困惑的企業,問題主要集中在哪些方面?
有反映:員工離職容易,開除員工卻麻煩有一堆;工傷處理,賠償事項出爾反爾,不易達成一致……
歸結起來大致有:勞動合同爭議(未簽合同、條款模糊、續簽糾紛),薪酬福利糾紛(拖欠工資、加班費計算、年終獎爭議)、社保公積金漏洞(不足額繳納、漏繳特定險種)、競業限制(賠償標準、限制范圍)、單方調崗降薪(缺乏協商程序、未保留書面證據)、特殊群體保護(孕產期違規解雇、殘疾人崗位適配)、培訓服務期違約(培訓界定不清、違約金過高)、勞務派遣爭議(同工不同酬、退回程序瑕疵)、職業病認定糾紛(診斷流程復雜、企業責任推諉)等。
交流中發現,有些企業考勤記錄缺失或只有電子打卡無簽字確認;績效考核標準主觀性強,缺乏量化依據,用微信群發通知替代書面文件;績效考核標準主觀性強,缺乏量化依據;用微信群發通知替代書面文件。
針對工傷問題,有企業結合自身體會說,企業要節省成本不是設法少賠償,根本的還在于防范事故發生。
有關部門建議,企業可建立爭議緩沖機制,比如設立"員工關系專員"崗位前置處理矛盾,推行"調解積分"制度,化解糾紛可兌換福利。同時,構建預防性溝通網絡,比如,每月管理層"開放日"直面員工訴求,建立爭議緩沖機制設立"員工關系專員"崗位前置處理矛盾,推行"調解積分"制度,化解糾紛可兌換福利。
據悉,縣總工會備有勞動合同和企業基本規章制度等范本,專業律師也備有可供企業參照使用的相關規范性、可操作性文件資料。企業家協會秘書處將與相關人員對接,整理出一套符合企業需求的基本范本,提供給企業參考。
有關專業人士提醒企業,在當前經濟形勢下,企業經營者、企業家,應當更加注重依法守法辦企業,可與勞動仲裁機構建立定期溝通機制。而企業之間應當加強溝通交流,別人已走過的彎路,就不要重復再走了。
相關律師提醒,員工入職審查表、企業相關制度和員工承諾書等應當規范,還應當提前預判員工哪些行為會給企業造成負面影響和損害,細化納入相應管理制度。
企業需要認識到,每起勞動糾紛的平均處置成本(包含隱形成本)往往是正常用工成本的3-5倍。建立事前防范體系的投入產出比,遠優于事后被動應對。
建議企業每年至少進行兩次勞動合規審計,將用工風險納入管理層KPI考核體系,真正實現勞動關系管理的戰略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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