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之大,無奇不有!
2月15日凌晨1點,四川樂山城管組織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撬門運走攪拌機,結果被現場業主發現并強行制止。車輛被扣押,城管人員也被業主圍在現場,直到警方介入才得以脫身。
關鍵在于,這次執法發生在深夜一點,城管人員撬開施工現場大門,現場拆卸攪拌機準備拉走,還帶了城管的卡車和托運車。然而,城管的執法行為并未提前通知施工方和業主。
事件發生在四川樂山一處自建還房點,這里是老百姓自主建設的樓房,目前尚未封頂。由于是業主自主組織建設,施工方承包了工程,這種建房方式成本較低,省去了開發商的利潤。
然而,城管深夜撬門拉走攪拌機的行為,施工方和業主均不知情。從法律角度來看,這種行為無異于偷竊。即使是執法部門,也應依法行事,而非違法執法。
當地城管負責人解釋稱,這是合法執法,選擇凌晨進入工地是為了避免激化矛盾,“我們也是不得已而為之。”并強調“不存在偷竊情況,選擇凌晨執法是為了避免激化矛盾。”
然而,2月15日下午3點多,仍有幾名城管被圍在施工現場。當地群眾質疑:“為什么白天有人的時候不來,偏偏在大家睡覺的時候來?”事件的起因是城管深夜撬門進入工地運走攪拌機,被群眾發現。
有網友甚至認為,這不是城管執法,而是一起盜竊事件。
為什么城管選擇如此執法?
除了城管解釋的“避免白天執法引發糾紛”,另一個原因是執法有法律依據。當地城管負責人表示,事發地為王河四號安置點A區工地,施工方違反了《樂山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關于限期禁止施工現場攪拌砂漿的通知》,將攪拌機拉入城區進行作業。
樂山市自2019年8月1日起,禁止在城區內使用攪拌機現場作業,禁止范圍包括市中區、沙灣區、五通橋區全部行政區域。城管選擇半夜執法,正是因為該建筑工地位于禁止區域內。
城管執法人員還辯解道:“怎么可能穿著制服明晃晃地去偷群眾的東西?”該通知自2018年發布,2019年實施,對于建筑公司違規使用攪拌機,城管有責任依規執法。
然而,當地業主表示,工地上有三臺攪拌機,其中一臺已被城管切斷電源無法使用。對于禁止使用攪拌機的規定,他們并不知情。
這暴露了什么問題?城管在執法前并未通知施工現場關于攪拌機的違規使用問題,也未做好群眾宣傳工作。直到工地多棟樓快封頂時,才發現使用了攪拌機,于是選擇半夜執法,執法程序存在明顯問題。
因此,許多網友質疑,城管深夜執法的行為,可能與商混攪拌點或攪拌公司存在利益關系。如果每處建筑樓都使用自己的攪拌機,商混建筑公司的混凝土賣給誰?這種質疑不無道理。否則,施工方和100多戶業主不可能對禁止使用攪拌機的規定一無所知。
目前,這一事件鬧得沸沸揚揚,當地警方已介入調查。由于警方的介入,被圍的城管人員得以脫身,但執法車輛和托運車仍被扣押在現場。當地業主表示,只有公安調查清楚后,車輛才能開走,否則將繼續扣押。
攪拌機是施工方根據業主的要求租賃的,而業主卻對當地禁止使用攪拌機的規定一無所知。城管也從未向施工方和業主解釋過這一規定,因此引發了此次糾紛。
這次事件鬧大后,暴露了城管執法程序的嚴重問題。當地公安部門和相關主管單位已介入調查。城管的解釋顯然站不住腳,深夜一點撬門而入的行為,無論從哪個角度看,都涉嫌違法,甚至可以被視為盜竊行為。不能以執法為借口,損害業主的合法權益。
此外,城管還透露了一個更嚴重的問題。有城管部門工作人員表示,該工地不僅違規使用攪拌機,正在建設的樓層也超過了政府批準的高度,涉嫌違規建設,目前仍在調查中。
如果城管早已知道該建筑屬于違建,為什么不及時制止?為什么還在調查中?這是否是在轉移夜間執法的矛盾?既然自身行為已經存在問題,就不應再試圖轉移焦點。
最后,值得深思的是,深夜一點多鐘,城管仍在“工作”和“執法”,究竟是為了什么?不通知當事人就直接撬鎖而入,這種行為無異于流氓執法或偷竊。不能以所謂的法律條文為借口,損害老百姓的權益,否則將嚴重損害政府和執法部門的公信力。
對于這種亂執法的行為,相關部門應加強監督,確保執法行為的合法性。如果是合理執法,即便人多也不會引發沖突;如果是不合理執法,即便在深夜無人時進行,也屬于違規行為。
目前,公安已介入調查,是否存在利益輸送問題?是否存在程序違法問題?這些問題都需要進一步查清。
你對此事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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