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
拖欠勞務工資
都是社會關注焦點
如果把對方告上法院
而對方還是拒不履行
該怎么辦呢?
別怕!交給法院!
近日,九原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強制執行了四起勞務合同糾紛案件。
案情回顧
2024年6月,賈某等四人因勞務合同糾紛將杜某訴至法院,要求杜某支付勞務費40000余元。承辦法官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實后,積極組織雙方進行調解。后經調解,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約定兩個月內付清欠款。但至約定還款日期,杜某仍未履行義務,賈某等4人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經過及結果
案件進入執行階段以后,執行法官第一時間對被執行人名下財產進行了網絡查控,發現杜某名下銀行賬戶有部分存款,但不足以支付全部欠款。經執行法官多次電話傳喚后,杜某終于露面。見面后,執行法官依法向杜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本著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再三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嚴重后果。但杜某仍態度強硬、心存僥幸,反復向執行法官“訴苦”,以工程尚未回款目前沒有能力償還為由推諉逃避,扔拒不履行。
“杜某,你若仍拒不履行拖欠的勞務費,我們將依法對你采取拘留措施!”見杜某沒有任何還款的誠意,執行法官向其發出最后通牒。
在司法拘留的強大威懾下,杜某幡然醒悟,主動承認錯誤,并表示愿意先給付申請人部分欠款,剩余款項三天內付清。最終,雙方達成和解協議。
幾天后,雙方再次來到法院,被執行人杜某如約支付剩余的全部案款,賈某等4人拿回血汗錢,愁容散去,紛紛向執行法官表示感謝,本案順利執結。
法官提醒
司法拘留作為法院執行程序中的制裁措施之一,與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高消費等執行措施相比,是最為嚴厲的一種,其以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對被執行人產生最有力的威懾作用,從而促使被執行人自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履行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是每個公民的法定義務。拒不履行生效判決所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對當事人予以罰款、拘留,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司法拘留不是目的,而是法院強制執行過程中的一把利劍,是實現勝訴人合法權益的有效手段。下一步,九原區人民法院將繼續發揮法院在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中的司法職能作用,充分運用強制執行措施,嚴厲打擊規避執行、抗拒執行、妨礙執行的行為,堅決捍衛司法權威,最大限度將當事人的紙上權利兌換成真金白銀,持續提升人民群眾滿意度。
來源丨執行局 王雅慧
編輯丨董 悅
審核丨劉 杰
復審丨逯瑞杰
終審丨王銳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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