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表姐在2015年離婚了,距今都已經離婚10年了,現在45歲,當初離婚時說什么也不要孩子,只要財產的,活得也很瀟灑。
跟她老公離婚時,財產分了250萬左右,后來自己在南寧買了三套房子,在2019年后來高峰期賣了一套,凈賺80萬元,這讓她的財產又多了一筆,而她自己一直在南寧工作,生活還挺愜意的。
這離婚后的這些年,身邊從來不缺男朋友。由于前夫的教訓,她活明白了,不結婚,只談戀愛。這些年,日子也過得蠻好,悠哉悠哉的,前幾年富二代男友又在南寧給她買了個小房子。
幾今年兒子大學畢業了,也來南寧投奔她了。反觀她前夫,在跟她離婚的這10年里,陸續結了2次婚,但都離了,家族生意也破產了,過得很凄涼,所以兒子又來找她了。
所以,離婚后女人一樣能活得精彩,不要在離婚的陰影中走不出來,每個人都能靠自己,活出自己喜歡的模樣。你們覺得我表姐的做法對嗎?歡迎評論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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