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為進一步加強全市法院高素質專業化審判人才隊伍建設,推動新時代全市法院工作高質量發展取得新成效,2025年1月,清遠法院評定5名法官為第三屆“全市審判業務專家”。近日,清遠市中級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開設專欄,對第三屆“全市審判業務專家”進行持續報道,充分發揮模范示范作用,積極引領廣大干警汲取榜樣力量。
在粵北山區的連南瑤族自治縣,一位年輕的法官正蹲在田埂邊,將法律法條“掰開揉碎”,耐心地向瑤族老人講解,老人從最初的戒備逐漸轉為釋然,最終在和解協議上簽下名字。
這是鄭家駒在基層法院工作時的一個縮影。從連南田間到清遠中院執行指揮中心,從青澀助審員到審判專家,他用十五年詮釋了何為“司法為民”——不僅是法槌落下的莊嚴回響,更是執行路上風雨兼程的腳印。
審判礪匠心
校準“法理”和“情理”的天平
2013年,鄭家駒在清遠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一庭擔任助審員,面對的不僅是雙方當事人的矛盾糾紛,更是法律剛性與人情溫度的交鋒。如何在“法理”和“情理”之間找到平衡點?鄭家駒的答案是:讓法律條文“落地”,與具體情境“對話”。
在一起交通事故糾紛中,醉駕司機張某為躲避施工車輛,以近百公里時速越道逆行撞擊李某車輛,導致張某車上人員傷亡。交警判定張某承擔主要責任,李某承擔次要主任。一審法院判令張某承擔70%主要責任,李某承擔30%次要責任。因涉案事故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李某除了交強險、商業三者險外,還需承擔巨額債務。
“在限速30km的路段,李四開到40km,確實超速了。”鄭家駒翻看卷宗沉吟,“但若機械套用責任比例,對被動承受撞擊的李某是否公平?”
于是,鄭家駒直奔事發現場,想一探究竟。
經現場勘驗,他發現事故路段寬達22.6米,路況良好,李某的車速雖然超限速,但足以應對一般危險情況的發生。反觀張某酒后駕車,瞬時車速經鑒定達到了94.5至99.3km/小時,酒駕、超速、逆行三重過錯,幾乎注定了事故的必然性。
“法官不是機械的‘責任分配器’,判決更不能簡單套用比例。”合議庭討論時,鄭家駒詳細說明了事故造成的原因、性質及現場勘驗情況,并強調要堅持“過錯與責任相統一”原則,綜合評判雙方的過錯程度。經反復討論,合議庭最終同意將李某的賠償責任調整為10%。
判決生效當天,李某的家屬攥著判決書激動地說道:“鄭法官,謝謝你!”
“法理是骨架,情理是血肉。抽離情理的判決,就像沒有溫度的解剖圖。”鄭家駒認為法律不是簡單的套用,有些案件看似簡單,背后卻關乎一個家庭安身立命的根本。只有秉持“如我在訴”理念,設身處地解開當事人心結,才能真正實現案結事了、政通人和。
執行磨恒心
讓“兩難”變“多贏”
2017年調入執行局后,從“居中審判”到“主動出擊”,他坦言初期“水土不服”:“執行工作不僅需要精準查控財產線索,更要通過情感共鳴喚醒被執行人自覺履責意識,如何在執行工作中平衡雙方利益是執行的難點。”
勤思善為,篤行不怠。面對新挑戰,鄭家駒一邊虛心請教經驗豐富的同事,一邊在日常辦案中融入自己的思考。經過不斷地學習與積累,他逐步提煉出一套自己的工作方法:多觀察、多傾聽、多思考、多歸納。
在他看來,“執行絕不是‘零和博弈’,執行措施只是手段而非目的,善意文明執行更能喚醒當事人的自覺,這是與民事審判最大的不同。”
令他印象最深的,是經辦的一起司法拘留復議案件——
被執行人因拒不配合執行,且態度惡劣,執行法院決定對其拘留15日。被執行人不服,向清遠中院申請復議。
“當時臨近春節,如果拘留15日的話,被執行人就無法在春節與家人團聚。”鄭家駒認為,執行需要“力度”,但也應該要有“溫度”。考慮一番后,他決定立即前往拘留所對其釋法說理,拿出判決書耐心地與被執行人釋明拒不執行的法律后果。
經過三個小時的長談,被執行人終于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承諾主動履行義務,合議庭也因此決定縮短拘留期限,讓其在除夕前回家過年。節后,被執行人積極配合執行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鄭法官辦案細致,又有人情味,跟著他辦案,我也學到了很多。”書記員譚敏常說道。
深耕審判執行領域十余載,鄭家駒共審結民商事案件800余宗,辦理執行實施、執行審查類案件1100余件。
深耕守初心
下好執行“一盤棋”
2017年晉升為執行審查庭副庭長后,鄭家駒的工作維度發生了改變:除日常執行工作以外,還要肩負起規范化建設、執行信訪、信息化建設等綜合工作。從辦案一線轉向綜合協調,他戲稱這是“從沖鋒陷陣到排兵布陣”的轉變。
“辦案主要面對當事人,而綜合工作更多需要靠聯動溝通,以及對制度實施效果的預判,這需要跳出個案思維。”
如何才能“一子落而滿盤活”?這是鄭家駒一直在思考的問題。
在“切實解決執行難”攻堅戰中,他勇挑重擔,參與撰寫《運用交叉執行機制破解執行難的調研報告》、推動執行流程智能輔助系統落地施行,努力提升清遠法院執行效率。
同時,他起草的《關于辦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實施意見(試行)》對抗拒規避執行者形成有效震懾;出臺《關于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進一步推進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機制建設;發布《清遠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引用清遠市存量房交易計稅價格評估系統評估暫行辦法》,實現執行財產的快速變現……一份份文件,都是鄭家駒推進執行聯動及規范化建設的有力證明。
在2021年—2023年三年間,他撰寫執行裁決要點16個、執行案例10篇,7篇入選《清遠法院精選案例評析》,其中某房地產公司民間借貸糾紛執行復議一案,對同類案件的處理起到普遍指導意義,真正實現“辦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兼聽則明,辦案最忌先入為主。”鄭家駒的工作信條在審判實踐中凝練成一份份情理法交融的判決書。他始終相信,司法的力量既在于捍衛規則的剛性,更在于守護人心的溫暖。2024年獲評“審判業務專家”后,他坦言壓力大于喜悅:“法律理論還需補強,執行新問題層出不窮,唯有以‘日日新’的治學態度持續精進,才能在守護公平正義的道路上行穩致遠。”
通訊員:湯鈺瑩
編輯: 羅雯婕
校對:趙彩紅
審核:肖珍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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