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禁言的事。
即墨報告發布后,江秋蓮支持者(江粉)們就迫不及待來我公眾號留言,意思是:報告還江秋蓮一個清白,你還有啥話說,趕緊跪地道歉,自己打臉吧。
當時,網上質疑江秋蓮聲音最響的幾個大V,都被全網禁言了。我問了其中一位,說是禁言14天,料想其他大V也是如此。然而,江粉們有所不知或者故意回避的一個事實就是:江秋蓮同樣被全網禁言了。
江秋蓮當時被禁言多久,我不知道,但是明擺著的是:如果即墨報告給江秋蓮昭雪了,證明她是一朵白蓮花,干嘛要禁言她呢?
前幾天,得到一個壞消息。禁言14天的大V們,被追加禁言180天。這事我知道,因為我也有類似經歷,先禁言14天,眼看快解禁了,又追加2個月。
然后,我們看到江秋蓮還是沒有發聲。合理推測就是:江秋蓮同樣被追加禁言180天。如果她真的是無辜了,這樣做就解釋不通了。
以上是對于禁言的理解,如果大家有其他理解,歡迎在評論區留言。
下面是寂寞報告被青島市政府點評的大瓜。
即墨報告實在是漏洞百出,于是樹欲靜而風不止。
不買賬的吃瓜群眾如過江之鯽,如滔滔江水。有人通過各種渠道去投訴,去質疑,終于炸出一個大瓜如下:
有人向青島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復議,被駁回,但政府回復里的一句話,蘊含著極大的信息量:(即墨報告)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權利義務不產生實際影響。
簡而言之,即墨報告里所謂“反映江某蓮求助捐款涉嫌詐騙與事實不符”,只是自說自話,沒有任何證明效力。江秋蓮想憑這個報告證明大V們在誣告她,那是不可能的。
實際上,陶醫生有充分的證據證明,即墨調查組去調查的是江秋蓮被指騙捐,自己卻上當受騙了。
上圖中,即墨調查組為江秋蓮背書稱【2017年11月15日發表不再接受捐款的聲明后,其收到的相關款項屬于贈與】。
然而事實并非如此,即墨調查組大概只看到了江秋蓮提交的聲明,但沒有看到全部事實。
證據一:江秋蓮拒絕關閉捐款打賞通道
2017年12月16日10點37分,也就是江秋蓮宣布不再接受捐款后1個月,有網友心平氣和地建議:那就關閉捐款打賞通道以正視聽,這不是很簡單的事嗎?
沒想過,只過了2分鐘,10點39分,江秋蓮就霸氣回復:偏不!
江秋蓮霸氣回復:偏不(關閉捐款打賞通道)
另一個網友也對話江秋蓮,指出她沒有關閉捐款通道,還各種哭窮煽情暗示網友捐款,立即就有人號召網友給她眾籌捐款,請她解釋一下。
對話里網友提到【你昨天在庭審現場】,日本庭審2017年12月10日開始,所以這段對話的發生日期是江宣布不再接受捐款后不到一個月。
江秋蓮給出了充滿敵意的回復:
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為什么要給你解釋?以為只有你聰明,我看不懂你的目的?惡心我的人都組團了,回去告訴你的主子,想打倒我沒那么容易!
到底誰是司馬昭呢?路人皆知
然而,到底誰是司馬昭呢?
知道不是傻瓜,誰都看出來了,江秋蓮嘴上說不再接受捐款,實際上卻“偏不”關閉捐款打賞通道,還對暗示她借機斂財的網友惡言相向,倒打一耙(自己是司馬昭,卻將網友說成司馬昭)。
請問即墨調查組:這個霸氣的“偏不”以及倒打一耙式的回復,能證明你們受騙了么?
證據二:不再接受捐款是別有用心
江秋蓮真心不接受捐款么?
完全不是,大家都理解錯了,以江秋蓮的親口解釋為準。
請注意,江秋蓮只是在微博上發布過不接受捐款聲明,但從未在微信公眾號上發布過。按理,這不應該成為即墨調查組認定全部網友都知道江不再接受捐款的證據。公眾號打賞至少不能算“贈與”,是不是?
言歸正傳。
江秋蓮怕大家誤會她真心不接受捐款,在她微博宣布不接受捐款后8天(11月23日10點51分),趕緊在微信公眾號文章【感謝!】里做權威澄清:
至于發布不接受捐款的事,是因為網給上已經出現以我的名義在騙人的事,為了避免大家被騙,無奈發布了不接受捐款的聲明。
這就真相大白了:不是愛心捐款夠用了,而是怕網友捐給騙子,無奈才這樣說的!如果確認是江秋蓮的收款賬戶,比如此文895人打賞的錢,肯定不會落入騙子口袋,那就不算受騙,大家可以放心捐。
如果調查組不知道這個解釋,江秋蓮也沒有提交這個對她不利的解釋,算調查組能力差,還是說又被騙了呢?
證據三:雙方認定的捐款大相徑庭
即墨調查組還認定:2017年3月3日至11月15日,江秋蓮收到的捐款是355萬元。
請注意,這個355萬元是掐頭去尾的結果。3月3日前已經有大量捐款(至少超過30萬元,我都有記錄),調查組不知為何不做統計,11月15日后則被認為是“贈與”而未統計。
然而,2018年8月17日,江秋蓮在微信公眾號發文明示:
自己發起、收到的捐款只有30萬元輕松籌,其他都算愛心人士的私下幫助。
江秋蓮自己的認定捐款,與調查組認定的捐款,至少存在325萬元差距。
也就是說,江秋蓮用話術,對外稱自己收到的捐款只有30萬元輕松籌,實際至少收到355萬元(2017年3月3日之前的善款還沒算),隱瞞了325萬元她自己認定的【私下幫助】。然后,她還大言不慚地稱:
輕松籌30萬元遠遠不夠……余款暫時夠目前的訴訟費用,但是所有的訴訟和追討真相可能需要幾年時間。以后,我會想辦法自食其力賺錢應付其他訴訟的相關費用。
即墨調查組查明:赴日訴訟處理后事122萬元,法律服務費154萬元,兩項合計花了276萬元。
就算這兩項費用全都發生在2018年8月前,那么當時善款已經結余355-276=79萬元,這哪里不夠么?
即墨調查組還查明,江秋蓮捐款90萬元,但那已經是2022年之后的事情了,而且江秋蓮自己說是國內打官司獲得的賠償款來捐,所以不能拿來說事。
請大家評評理:
2018年8月17日,辦完了赴日訴訟+處理后事+法律服務費,手握79萬元善款的江秋蓮,有臉說【輕松籌30萬元遠遠不夠……余款暫時夠目前的訴訟費用】么?
以上三項證據+邏輯的展示,證明即墨調查組被騙得很慘。
最后,還是以江秋蓮說過的漂亮話結尾,江氏語錄2018-07-23:
【道德和價值觀的敗壞遺患無窮】當一個社會的良知被丑惡和邪惡侵蝕、蠶食最后吞噬了以后,任何傷天害理的事都會堂而皇之地出現在我們每個人的身邊和生活中——你,可能就是下一個江歌,下一個江秋蓮!
本文獻給堅持求真的人,裝睡叫不醒的人請繼續裝,繼續睡。
求真,就是科學精神的一部分。
看完本文者,還想探索更多真相,請移步今天的第二條文章:江歌案的八大蹊蹺,炸裂,慎入!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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