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乎五年過去,垃圾處理公司Van Houcke 因一起導致一名保加利亞工人死亡的嚴重事故而再次受到關注。
布魯日法院的庭審揭示了令人震驚的工作環(huán)境:缺乏基本的安全措施,工人被視為“編號”,完全沒有安全培訓或保障。
四名涉案人員面臨最高37個月的監(jiān)禁,不僅涉及該起事故,還牽涉人口販運指控。
布魯日法院
事件回顧
2020年1月9日,這位年僅30歲、即將為人父的工人在安澤亨(Anzegem) 的垃圾處理倉庫從事分揀工作時,不幸被一輛伸縮臂叉車碾壓致死。
當時,他的兩名同事迅速報警,公司負責人K.V. (57歲)立即通知急救部門,但由于內(nèi)出血嚴重,該男子當場死亡,事后,同事聲稱死者當時駕駛著叉車。
然而,檢方對此提出質(zhì)疑,并展開詳細調(diào)查,包括重現(xiàn)現(xiàn)場、進行多次訊問和搜查。
盡管如此,同事始終堅持原說法,而技術專家也未能確認誰是當時的叉車駕駛員。
工作環(huán)境慘狀
檢察官Sofie Heyndrickx 描述了垃圾場令人震驚的工作條件, 并提到:員工工作壓力極大,如果當晚任務未完成,就會被解雇,
甚至在受害者重傷時,一位同事無所謂,旁若無人,仍然繼續(xù)工作。
更令人震驚的是,這輛叉車的剎車失靈,而公司從未對工人進行過任何相關培訓。
剝削與人口販運指控
受害者和同事由一位曾有40項犯罪記錄的分包商Mustafa S.(42歲)雇傭。
檢方指出,這些工人未注冊社保,沒有任何法律身份,薪資低廉。
他們每天需自費從安特衛(wèi)普趕往工作地安澤亨(Anzegem),兩者之間相隔89公里,如果開車要1個小時候,坐公交車要2個小時以上。
休息時沒有場所,還只能待在車內(nèi)取暖。
更令人憤怒的是,事故發(fā)生后,Van Houcke 公司竟然繼續(xù)與該分包商合作。
2021年的一次突擊檢查顯示,又有兩人在類似惡劣條件下工作。
法律訴求與辯護
檢方對Van Houcke 公司提出144,000歐元罰款的要求,并建議對兩名負責人K.V. 和P.V. (60歲)判刑18個月監(jiān)禁及24,000歐元罰款,而分包商Mustafa S. 則面臨37個月監(jiān)禁及24,000歐元罰款,其妻子F.O. (44歲)則因在法律上被視為分包商負責人,面臨相同的指控。
然而,被告方全力為自己辯護,Van Houcke公司的律師Stijn Dewolf將責任推向分包商Mustafa S.,稱其才是工人安全的主要責任人,并強調(diào)公司與其所有合作均有正式發(fā)票,Stijn Dewolf律師還進一步暗示,同事與受害者關系不和,甚至不排除故意碾壓的可能。
分包商Mustafa S. 的辯護律師則強調(diào)叉車的責任應由Van Houcke承擔,他補充道:“這是一處垃圾處理場,環(huán)境確實簡陋,但不能因此就稱其為不人道的工作環(huán)境。”
判決結(jié)果待定
檢方嚴厲批評這一“人性尊嚴盡失”的工作環(huán)境,而辯護方則試圖推卸責,法院將于稍后決定案件的最終裁決。
判決將于1月10日公布。
看完這起案件,真是讓人怒不可遏!一條鮮活的生命竟然在冷血的工作環(huán)境中被碾碎,而那些冷漠的企業(yè)負責人居然還試圖推卸責任。
沒有培訓、沒有保障,工人甚至被當作廉價的工具使用,出事了就想一筆帶過。
更可悲的是,明知分包商有劣跡,事故后竟然繼續(xù)合作——難道他們眼里只有利潤,沒有絲毫人性?這樣的企業(yè),簡直是對社會底線的踐踏!倘若法律不能施以最為嚴苛的懲處,又怎能平息民眾的憤慨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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