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叛者該被原諒嗎#
許多人因為出軌危機而陷入婚姻困境,將離婚視為釋懷一切痛苦的契機,孤注一擲的救贖,亦或是,推倒過去一切美好的毀滅,無法下定決心割舍,對于未來又失望猶豫。
你以為離婚是解決問題的方式,殊不知這不過是你在另一種層面上的掙扎:
離婚后,就不再痛了嗎?就不再恨了嗎?就不再為自己的過去心疼和惋惜嗎?
更何況很多時候,人們并不真正介意能否離成的結果,甚至都并不清楚離婚對于自己的真正含義。
大多數人只當離婚是一種“最后的手段”,是一場釋放憤怒的宣泄,是自己忍無可忍無須再忍的反抗,是對背叛者咎由自取的懲罰.于是為了這場針對出軌的“復仇”,任由情緒蒙蔽了自己真正的需求和渴望。
尤其是在離婚沖動最為激烈的時候,也許你會希望借由“離婚”來實現緩釋痛苦的最終愿望:
即需要一個公平的結果,讓真心者獲得勝利,讓放縱者罪有應得。
但需要明白的是,那些想要釋懷的憤怒,希望清空的痛苦,執著宣泄的仇恨,都并不會因為離婚而煙消云散,因為離婚并不等同于“正義實現”和“新的補償”。
通過離與不離來追求公平感,是無法實現個體解脫與救贖的,也注定會變得不幸。
所以說,發現伴侶出軌,婚姻要不要繼續其實不是重點,重點是千萬不能把婚姻的去留當做懲罰伴侶、追求公平感的手段。
如果你是去追求內心期待的生活,不論離與不離,都有幸福的可能性;
但如果你追求的是虛幻的公平感,不論離與不離,幸福的可能性都是零。
所有人都渴望自己在外界環境當中獲取人生的公平,在婚姻當中同樣如此,每個人都會期待被伴侶呵護尊重,至少能滿足“付出與回報成正比”的公平預期。
但其實,在人們歷經背叛痛苦,受到不公正對待時,很多人都會不自覺地陷入“公平世界謬誤”的認知陷阱。
最終使離婚決策不再真正解決現實問題,而是被降維處理成了追求情感“公平審判”的工具,進而發展出“貶低受害者”或者“實施報復”兩種應對策略來維持世界觀的穩定。
也許比起一個“是否離婚”的結論,這種思維旋渦才是你難以逃離的迷霧。
什么是潛意識當中的“公平世界謬誤”?
可以這樣理解,在婚姻當中,人的潛意識會傾向于建立一個“公平環境”,認為情感的付出與收獲應該維持平衡,痛苦從不無故降臨到人頭上,因此認為經受背叛一定是因為自己本身也存在問題。
于是面對伴侶的出軌行為,無數人會形成心理內耗,導致自己的一直堅信的世界觀受到沖擊:
此時,你需要一個具體可行的決定性結論,來幫助你選擇是否離婚。從本質來講,這種想法正是受限于公平謬誤,忽略了婚姻的本質是動態契約。
你想要的惺惺相惜、彼此支撐的溫馨平等,在任何一段情感關系當中,都需要建立在權力動態之上,這個過程需要過渡期,且不可能存在“因果報應”似的完全對等。
不是過度歸因后感覺自己曾經忽視過他,現在爆發式付出,對方就能備受感動立刻回歸家庭;也不是對方出軌背叛傷害自己,就必須能夠立馬加倍補償,圍著自己瘋狂求原諒。
換言之,當背叛撕裂了關系契約,你看似在追問“離或不離”的問題,實則是渴望在認知、情感乃至婚姻價值層面,重新建設新的“公平環境”。
最重要的本質是在填補自己在經受背叛后,那個難以承受的公平失衡的世界觀。
因為在你心中,過往那些被辜負的深情,那些被忽視的愛意,還有那些被肆意踐踏的信任,都急切需要一個干脆且直接的“清除”,以此來撫平傷痛與憤懣。
但面對出軌,當你把離與不離當成追求平衡感的手段時,行動目的便早已脫離了追求個體的幸福,而是把重點放在了“維持世界觀的穩定”上。
通過我對咨詢個案的觀察,在這種情況下,無論離與不離,多數人都會在心理層面產生上述兩種應對策略,也許你的糾結,也正是源自這種謬誤之下潛意識策略的弊端:
01
貶低受害者模式——
通過不離婚追求公平感
深度溝通后我們會發現,很多人選擇繼續維系婚姻的根本動力,其實不是探尋長久的幸福,而是想盡辦法維護自己的“本體性安全”。
也許你會將對方背叛的錯誤無限內化,陷入歸因黑洞,反復追問自己是不是真的有錯,是不是太過強勢,是不是忽略過對方的需求,甚至虛構出根本不存在的過失。
再者,總是用顯微鏡檢視曾經相處的每個細節,把正常矛盾都解讀為“致命錯誤”,形成自我懲罰的強迫性思維,要么迫使自己不再關注對方,要么壓制自己的本身性格委屈求全。
最終無限強迫自己,反思過去婚姻的所有瑕疵,批評自己過去的所有行為,妖魔化出軌者的一切付出,試圖一次性解決以往的全部矛盾,從而證明自己能夠在婚姻中重新拿回掌控力。
但其實,這種心理的潛意識決策,是希望通過不離婚來追求公平感。
這種情況下,人往往會不自知的陷入了一種“過度自我反省”的認知誤區,你可能會忍不住貶損自己被出軌一定是自己也有問題,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隨后,這種自省一般也會讓你的行為決策往兩個不同的方向發展:
要么你會在一段時間內開始積極的自我改造,認為只要自己變得更好、更能滿足他的需求,出軌就不會再發生,自己就能擺脫痛苦;
要么你會在一段時間內開始消極的情感隔離,認為自己之所以被傷害都是因為自己太過感情用事,所以將來要用“不會再愛他”來給他終極懲罰,可本質上其實陷入了一種冷臉洗內褲式荒誕的精神勝利法中。
這種情況,便已經落入了前文“公平世界謬論”的陷阱圈套當中,因為這種一定要貶低受害者,將錯誤歸因的執念,本質上是對人性復雜性的否定。
你想要尋找真正的解決方法,卻讓自己從“問題方”和“改變方”的位置上來回搖擺,最后只能得出一個結論:離或不離婚都痛苦不堪。
因為重建公平感,不是追求數學等式般的補償,而是通過悲劇性體驗重新錨定生命意義,這個過程并不是在貶低與內耗當中修復舊世界,而是培育新的心理生態系統。
重點在于打破堅守的邏輯,換個角度:
在你試圖表達愛意的時候,對方有著選擇視若無睹的可能,在對方想要解決問題的境地,你或許也會保持對抗。這種權利動態,并沒有絕對的公平可言,問題在于我們該選擇如何面對和改變。
是繼續自顧自地觸發、回避傷痛,陷入過去式的盲目歸錯與妥協,還是選擇其他心理嘗試:
允許對方的言行與期待相悖,更允許讓自己的決定與現實磨合,循序漸進地將爆發式的傷害,分解成認知、情感、生活等等板塊慢慢解決。
在認知角度,不去形成迫切性期待,將受害者救贖變成主權敘事,放棄停留關注“被摧毀的婚姻”,讓自己拓寬新的成長路線;
在情感層面,每天選擇有限制的”怨恨時間”,而不是終日惶惶,壓縮消極反思,將積極情緒發揮在其他領域。
而在生活當中,也許你會發現,伴侶回避錯誤、懼怕擔責,每每不敢面對的冷漠之下,還有長久沉積的感情基礎,不敢與你溝通,卻在生活當中照顧衣食細節,出軌的風暴下并不是被拋棄和不配得,而是雙方都不敢輕易揭開傷疤的謹慎。
當選擇不離婚時,你也許會產生以上的潛意識決策,希望如此來找回曾經世界觀的穩定,反復粘貼曾經的破碎,但其實變相的忽略了向未來展望的可能。
倘若沒有重建心理框架,縱然當你選擇離婚,這種邏輯誤區其實也并未消失,而是掉入另一種決策的困局。
02
實施報復模式——
通過離婚追求公平感
選擇離婚的時候,最重要的一步是真正審視自己的內心需求,到底是在借助借助離婚來“實施報復”,還是已經做好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生活分離的周密計劃與萬全準備,只為脫離消耗婚姻。
很多人在離婚決策上,并不是完全冷靜理性的,而是代入“罪與罰”的戲劇化敘事,將出軌問題簡化為“真心者”與“背叛者”的對抗。
也就是說,通過離婚追求公平感的人,更多是陷入了“必須讓出軌者付出代價”的情緒漩渦中。
我們人類在原始部落時形成的“傷害必報復”的基因編碼,在現代社會慢慢進化成“情感債務必須等值償還”的執念,卻忽略了情緒債務的復雜。
不從理性角度出發,只是任由這種執念長久存在時,離婚決策必將存在更多嚴峻的問題:
也許你會否認正常的人性弱點,覺得對方承認自己錯了就是甘愿認罪,以后一定悔不當初;也許你還會變相制造新的道德困境,將爭奪子女撫養權也變為了懲罰手段,不許關心親近孩子,來為自己的出軌錯誤贖罪。
當你的主要目標在“維穩”上,用懲罰手段補足自己受挫的世界觀,牢牢攥著過去已發生的婚姻問題不撒手時,又怎么還有余力和時間去達成令自己重獲幸福的目標呢?
很多人總是問要不要離婚,到底該怎么辦,關鍵其實就在于允許原有世界觀的顛覆,在做離與不離的決策之前,先去重構我們對自我、對親密關系、對世界的認知。
正如榮格所說:“最深的傷口會誕生最珍貴的智慧”,當你能將背叛體驗轉化為心理資本,公平感會自然顯現為個體命運新的生命力,而不是在過去的傷痛中成了心結。
如何重構新的觀念面對婚姻,其實就在于每個細節上的“視點轉變”,即如何應對摧毀你世界觀的傷痛,和如何來正確看待出軌危機。
背叛帶來的傷痛并不可怕,重點在于痛苦有兩種處理方式,你選擇以怎樣的方式處理:
一種是建設性的具體行動:在理性層面做好計劃在執念爆發時可以記錄情緒,冷靜分析,投入其他領域獲取成就感。
一種是破壞性的行為慣性:如跟隨情緒操控,重復負面回憶,言語貶斥,將出軌影響輻射到生活點滴,消極應對身邊一切關系。
倘若一直陷入“婚姻于我不公”的謬誤邏輯,縱使離婚也無法重新調動積極心態獨自應對生活,而是應該打破貶低模式,真正將自己的注意力轉向優勢方面,借助愛好、專長、事業、環境等等緩解情緒后,再慢慢處理婚姻問題。
而對于“離婚與否”的抉擇,既不是勉強繼續的妥協化退讓,用維系婚姻來使對方補償背叛的傷痛,更不是執著“罪有應得“的復仇式心態,讓憤怒與仇恨侵蝕自己的生活。
在沒有真正下定決心之前,我們可以調整剝離曾經慣用的道德審判視角,因為出軌危機是內部供需錯位導致的“關系失效”,而非你死我活輸贏式的“善惡對決”。
當你將關注點放在離婚與否的輸贏上,無論是否繼續,失效的婚姻關系只能一片狼藉,但當倘若你將“背叛”重構為“情感供需系統崩潰”,便會發現出軌危機帶來的動亂,只是在提醒你需要重新審視婚姻框架,進而促使你真正尋找想要的幸福。
請先仔細考慮,你想要的到底是伴侶的道歉后悔,繼續回到之前矛盾沖突的生活,還是借此機會創造自己新的狀態。
是否應該繼續,是否應該離婚,重要的不是考慮怎樣的決定,而是有沒有繼續拓展幸福的決心,維持婚姻是超越過去的世界觀,發展新的合作與支持,也許婚姻本色依舊讓人無奈,但我們不再被其束縛,而是學會在其中肯定自己的價值,發揮自己的力量。
而選擇離婚,勇敢放下過去,這需要強大的心理力量,實現真正的獨立,并非出于一時的賭氣或泄憤,而是深思熟慮后的果敢抉擇。
其實離不離婚,都無法阻止一個追逐自我幸福的人邁向幸福。
即便未來的生活依舊充滿挑戰,也能以自信且堅定的姿態去迎接每一個明天,踏踏實實地認真生活,在新的人生道路上,重新找尋屬于自己的幸福與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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