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蘇一女子裸婚嫁給二婚丈夫,丈夫為表孝心將工資全部交給父母,自己和孩子的開銷則問妻子要,一旦妻子不給就要遭到丈夫的毒打,那么丈夫為何要這般苛待妻子?夫妻之間又將面臨怎樣的結局呢?
今天的主人公名叫張琳,時年27歲,2014年她的丈夫王勇因為孩子的學費問題對她大打出手,過程中張琳被丈夫打得遍體鱗傷,額頭上還腫起了一個大包,但是王勇卻表示自己動手也是被逼無奈。
由于兩人5歲的兒子新學期要交2000塊錢的學費,可是當王勇向妻子要錢時,妻子卻表示孩子的學費與她無關,情急之下王勇才對妻子動了手。
張琳表示并非是她不愿意拿錢,而是丈夫每個月6000塊的工資是她工資的三倍,但是丈夫不僅不肯為孩子掏一分錢學費,甚至就連丈夫自己的開銷還要問她要。
6000塊的工資在農村來說已經算是高收入了,為什么王勇還要花妻子的錢呢?
原來,王勇的父親由于患病沒有勞動能力,自從結婚以來王勇的工資就一直是交由父母保管的,為此張琳沒少跟丈夫發生爭吵,但是王勇卻始終堅持自己的做法,甚至認為自己把錢交給父母是一種盡孝的方式。
張琳的工資勉強可以維持他們小家的開銷,但是丈夫交給公婆的錢,除了老人的醫藥費以外,每個月還能有幾千塊錢的結余,因此張琳認為孩子的學費應該由公婆承擔,然而公公對此卻有著不同的解釋。
公公表示孫子從小都是他和老伴帶大的,兒子把工資交給他們是天經地義的事情,況且兒媳一直在外面上班,賺的錢從來不會交到家里,她作為母親當然有責任要承擔孫子的學費,畢竟孩子又不是兒子一個人的。
可是,公公似乎沒有意識到,孩子也不是兒媳自己一個人的,憑什么孩子的開銷要讓兒媳一人來承擔呢?
在張琳看來她為這個家已經付出的足夠多了,她和王勇是在網上認識的,兩人交往還不到一個月王勇就出了車禍,得知王勇受傷的消息后,張琳立即從單位請假趕到了醫院。
在此期間,張琳衣不解帶的伺候左右,王勇也被張琳的做法深深感動,經過半個多月的相處后,兩人的感情迅速升溫,可就在王勇的身體恢復得差不多時,王勇的父親又被查出了食道癌,昂貴的醫藥費讓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
與此同時,王勇還告訴張琳一個埋藏許久的秘密,原來在與張琳結識之前,王勇就已經結過一次婚,當時王家為了給兒子舉辦婚禮,東拼西湊借了30萬,可沒想到這段婚姻僅僅維持了不到一年就結束了,王勇最終落得個人財兩空的下場,王勇的父親也因此落下了病根。
得知真相后,張琳的心里五味雜陳,張琳的母親不想讓女兒跟著王勇過苦日子,極力反對兩人在一起,但最終張琳還是違背了父母的意愿,毅然決然地和王勇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當初為了給父親看病,王家早已是債臺高筑,考慮到王勇的家庭條件不好,張琳結婚時并未要一分錢的彩禮。
不僅如此,張琳還在婚后不到一周的時間,就跟隨丈夫一起外出打工幫家里還債,張琳本以為她的無私付出會換來婆家人的善待,但沒想到她認為堅定不移的愛情,最終還是被婚后的雞毛蒜皮所打敗。
婚后半年,張琳被查出懷有身孕,夫妻倆便辭去工作回到了老家,張琳在家中養胎,王勇則在鎮上找了一份廚師的工作,直到和公婆住到一起后,張琳才發現丈夫每個月的工資竟然大部分都交給了公婆,只給自己留幾百塊錢的生活費,而且丈夫遇事只跟公婆說,從來不會跟她這個妻子商量。
關于工資的問題,張琳曾多次和丈夫溝通,但是王勇卻總是以父母生病需要用錢為由來搪塞她,丈夫的做法讓張琳很是不滿,但畢竟全家人的開銷都是由丈夫一人在負責,自己沒賺錢也就沒有發言權。
本以為隨著孩子的出生,丈夫能夠有所改善,可是王勇卻依舊事事處處只考慮父母,每次張琳和孩子用錢時,仍然需要開口問公婆要,這種手心向上的生活讓張琳很不適應。
終于,在孩子九個月大時,張琳在縣城的電子廠找了一份工作,由于時常要加班且上班路途遙遠,張琳便住到了廠里的宿舍,每到周末才能回家一趟,然而張琳這樣的做法卻引起了公婆的不滿。
公婆抱怨兒媳婦有家不回,但又不好明說,只能讓王勇勸說妻子,而張琳卻是一心只想多賺點錢,夫妻倆意見不統一,為此經常發生爭吵。
在一次爭吵中,王勇終于吐露出了自己的心聲,原來他之所以不把財政大權交給妻子,是因為害怕妻子有一天帶著錢一走了之。
丈夫的一番話猶如一盆涼水從頭澆下,張琳沒想到自己全心全意對待丈夫,對方竟然壓根就沒有把她當成一家人,也正因此張琳變得越來越不愛回家,夫妻之間的隔閡也越來越深。
在父母的影響下,王勇甚至懷疑妻子在外面有了其他男人,王勇迫切地希望張琳能夠安心回家帶孩子,但是又不肯把錢交由妻子保管。
隨著夫妻間的矛盾愈演愈烈,王勇曾多次對妻子動手,而張琳也被丈夫的暴行徹底傷透了心,終于在一次家暴過后,張琳選擇了報警,并提出要和丈夫離婚。
得知妻子堅決要離婚后,王勇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一樣,想到妻子曾經的付出,此刻的王勇更是后悔不已。
為了挽回妻子的心,王勇找到了調解員幫忙,本著寧拆十座廟,不悔一樁姻的原則,調解員還是將兩人叫到了一起。
面對丈夫的主動示好,張琳提出了兩個條件:第一、丈夫的工資必須交由她保管;第二、丈夫搬離父母家,和她出去租房子住。
經過調解員一番勸說后,王勇也意識到自己把工資交給父母的做法確實忽略了妻子的感受,王勇同意把錢交給妻子,同時也愿意跟妻子搬出去單過,見丈夫態度比較誠懇,張琳最終還是決定再給丈夫最后一次機會。
不過,家暴畢竟是違法行為,王勇雖然獲得了妻子的原諒,不代表他就能夠逍遙法外,民警向王勇出具了一份告誡書,如果他再有下一次家暴行為,警方將會依法追究他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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